晚上11時29分,一對梁姓夫婦騎單車急速抵達李興貴中學票站,停車及鎖車後隨即入內投票。二人進入票站後,票站隨即關門,兩人成為今日最後一批進入票站的選民。
梁太急步跑入票站投票。巴士的報記者攝
梁太表示,夫婦二人在尖東飲宴,完了之後趕回大埔,「好開心趕到回來。一路飛車回來,一下車就踩單車過來,真係好彩趕到入閘」。她說以往都有投票,今次特意趕回來,「想為香港出一分力」。她指宏福苑火災很慘痛,希望能夠做點事。
梁姓夫婦趕及最後一分鐘到達票站投票,感到好開心。巴士的報記者攝
梁先生補充說,今日票站延長至晚上11時30分關門,確實方便不少在外區工作的市民。「如果不延長,我們就打算提前走。」他指作為市民有責任投票,希望當選者能為基層改善福利、醫療、教育和住屋等問題。
被問到對宏福苑火災善後措施的期望,夫婦指善後相關工作需要上下齊心,不僅靠單一議員,需要政府與地區各方加強溝通,希望能夠真正做好。
梁姓夫婦趕及最後一分鐘到達票站投票。巴士的報記者攝
無業青年去年選舉前於旺角塘尾道近亞皆老街天橋,損壞兩張選舉海報,被控刑事毀壞罪,被捕後解釋因一時貪玩犯案。青年早前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案件原定於星期三(1月28日)判刑,辯方表示,因被告發高燒、頭暈未能出庭,申請押後1星期,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應辯方要求將案押後至2月4日判刑,被告續准保釋候懲。
被告今早發高燒、頭暈未能出庭,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應辯方要求將案押後至2月4日判刑,被告續准保釋候懲。
23歲被告毛志傑,報稱無業,被控刑事損壞罪。控罪指,他於2025年11月19日,在旺角塘尾道近亞皆老街的天橋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兩張海報,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辯方早前求情指,當日被告與母親前往老人院探望父親的途中,經過案發地點,目睹海報,因一時貪玩及「手多搣咗」海報的一個「角仔」,被撕掉的海報邊角僅屬「手指咁大」,並沒印文字,被告並非將全張海報撕走,海報仍完整地貼在案發地。
案情指,涉案兩張海報尺寸為29厘米乘42厘米,印有字句「投入選舉 共創未來 立法會換屆選舉 Join the Election Together We Create the Future Legislative Council General Election」。2025年11月22日早上,警員巡邏時發現上述海報遭撕毀,之後翻查閉路電視顯示,被告於案發日傍晚6時54分至57分期間徒手撕毀涉案海報。
23歲被告毛志傑,報稱無業,被控刑事損壞罪,早前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
另一警員同日晚上於棕櫚街調查時,發現被告的外貌及衣着,與閉路電視畫面中的通緝對象相似,遂拘捕被告。警誡下,被告承認撕毀海報,原因為「for fun(好玩)」。
案件編號:WKCC5340/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