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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立法會選舉|黃錦良﹕作為立會丁新會向「前輩」學習 吳傑莊﹕四年工作沒白費

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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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立法會選舉|黃錦良﹕作為立會丁新會向「前輩」學習 吳傑莊﹕四年工作沒白費

2025年12月08日 03:18 最後更新:03:48

立法會換屆選舉,選舉委員會界別40個選委會議席中,有首次參選便成功當選的候選人,亦有多名議員成功連任。

首次參選的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教聯會主席黃錦良成功當選。黃錦良說,當選是對自己過去在教聯會工作的肯定,當選是榮譽也是很大的責任,而如何利用教育強國發展機遇、對接「十五五」規劃,相信是未來在議會要做的事。他說未來會關注創新科技發展、教師專業、師風師德的建設等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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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錦良。巴士的報記者攝

黃錦良。巴士的報記者攝

吳傑莊。巴士的報記者攝

吳傑莊。巴士的報記者攝

管浩鳴。巴士的報記者攝

管浩鳴。巴士的報記者攝

陳紹雄。巴士的報記者攝

陳紹雄。巴士的報記者攝

黃錦良。巴士的報記者攝

黃錦良。巴士的報記者攝

黃又指,他雖有人大代表有參政議政經驗,但始終與立法會不同,作為立法會新丁,會不斷學習,及向不同「前輩」取經,相信能很快適應,投入立法會工作。本身是中學校長的黃錦良又表示,對大埔宏福苑火災感到痛心,認為未來有很多事情需要處理,包括對師生的心理健康支援,以及強防災教育等。

成功連任的立法會議員吳傑莊則表示,希望在新一屆立法會會期,和政府一起堵塞大埔火災揭示出的問題,亦會繼續關注過去一直關心的議題,例如是香港的經濟和創科發展,這也是他長期堅持要做的工作。

吳傑莊。巴士的報記者攝

吳傑莊。巴士的報記者攝

吳指出,今次選舉競爭是非常之激烈,很多新的參選人,他們的素質和經驗以及社會積累都非常之深厚;能夠第二次當選是非常感恩,亦感到過去四年的工作沒有白費。他又說有很多選委跟他說,雖然平日很少見面,但對自己的工作瞭如指掌,因為自己每個月發出的報告,原來他們也看了,這也證明1400多名選委都是非常之高質素,亦很負責任地審視議員的表現,也證明現有選舉制度能選出能為香港社會做事的議員。

管浩鳴。巴士的報記者攝

管浩鳴。巴士的報記者攝

另一名成功連任的議員管浩鳴則說,社會福利界投票率很高,今次競爭激烈,很多來自不同背景,所以能當選也很感恩。今次也有不少新人進入立法會,談及如何幫助他們盡快適應立法會工作時,管浩鳴表示可以與他們分享經驗,「能幫多少幫多少」。至於大埔火災,他指要從兩方面跟進,一方面是在法規上真的要好好看一看,要吸取教訓積極跟進;另一方面是社福機構也盡力幫助災民。他認為大埔的情況要盡快處理,這也是大眾的期望。

陳紹雄。巴士的報記者攝

陳紹雄。巴士的報記者攝

成功連任的工程師陳紹雄亦指,未來工作非常繁重,會盡快處理民生問題,而未來除了拼經濟,也要關注民生福祉,出謀獻策。他坦言雖然繁重但也樂意盡快啟動工作。他又說,新一屆立法會展開後,會陸續報名不同委員會;他說過往四年比較關心交通運輸、環境、資訊科技等方面發展,希望繼續爭取進入相關委員會。

無業青年去年選舉前於旺角塘尾道近亞皆老街天橋,損壞兩張選舉海報,被控刑事毀壞罪,被捕後解釋因一時貪玩犯案。青年早前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案件原定於星期三(1月28日)判刑,辯方表示,因被告發高燒、頭暈未能出庭,申請押後1星期,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應辯方要求將案押後至2月4日判刑,被告續准保釋候懲。

被告今早發高燒、頭暈未能出庭,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應辯方要求將案押後至2月4日判刑,被告續准保釋候懲。

被告今早發高燒、頭暈未能出庭,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應辯方要求將案押後至2月4日判刑,被告續准保釋候懲。

23歲被告毛志傑,報稱無業,被控刑事損壞罪。控罪指,他於2025年11月19日,在旺角塘尾道近亞皆老街的天橋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兩張海報,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辯方早前求情指,當日被告與母親前往老人院探望父親的途中,經過案發地點,目睹海報,因一時貪玩及「手多搣咗」海報的一個「角仔」,被撕掉的海報邊角僅屬「手指咁大」,並沒印文字,被告並非將全張海報撕走,海報仍完整地貼在案發地。

案情指,涉案兩張海報尺寸為29厘米乘42厘米,印有字句「投入選舉 共創未來 立法會換屆選舉 Join the Election Together We Create the Future Legislative Council General Election」。2025年11月22日早上,警員巡邏時發現上述海報遭撕毀,之後翻查閉路電視顯示,被告於案發日傍晚6時54分至57分期間徒手撕毀涉案海報。

23歲被告毛志傑,報稱無業,被控刑事損壞罪,早前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

23歲被告毛志傑,報稱無業,被控刑事損壞罪,早前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

另一警員同日晚上於棕櫚街調查時,發現被告的外貌及衣着,與閉路電視畫面中的通緝對象相似,遂拘捕被告。警誡下,被告承認撕毀海報,原因為「for fun(好玩)」。

案件編號:WKCC5340/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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