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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香港再出發大聯盟:判決明確警示任何企圖挑戰國家主權勢力 彰顯法治權威正義

黎智英案

黎智英案|香港再出發大聯盟:判決明確警示任何企圖挑戰國家主權勢力 彰顯法治權威正義
黎智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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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香港再出發大聯盟:判決明確警示任何企圖挑戰國家主權勢力 彰顯法治權威正義

2025年12月15日 21:22 最後更新:21:22

法庭12月15日裁定黎智英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全部罪名成立,香港再出發大聯盟對此表示堅定支持,大聯盟指,這不僅是對國家安全的有力捍衛,更是對「一國兩制」方針的堅定維護。

香港再出發大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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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聯盟表示,黎智英作為反中亂港的首要分子,長期充當反華勢力的代理人與馬前卒,其行為嚴重危害國家主權與安全。他不僅在2019年「修例風波」中開動旗下宣傳機器,攻擊特區政府,抹黑警察,鼓吹暴力,更在持續向香港反中亂港政治團體提供巨額資金支持,將香港作為其策劃「顏色革命」的跳板。

黎智英

黎智英

大聯盟指,黎智英勾結外國勢力、煽動分裂國家的行徑,構成對國家安全的嚴重威脅,依法裁定黎智英罪成,是維護國家主權與安全的正當舉措。香港國安法的實施,為防範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提供了堅實的法律依據。這一判決不僅是對黎智英個人違法行為的懲處,更是對任何企圖挑戰國家主權、破壞香港安全穩定的勢力發出的明確警示,並彰顯法治的權威與正義。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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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聯盟強調,維護國家安全是每個市民的責任與義務,香港作為法治社會,維護香港特區依法行使執法權、檢控權與司法權,對黎智英進行合法審判,過程公開、公平、公正,是法治的正當體現。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都將依法受到嚴懲,這正是香港法治精神的體現,也是「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的堅實保障。

安全是發展的前提,維護好國家安全才能保障香港的營商環境與國際競爭力。自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香港社會秩序迅速恢復,市民的合法權益得到充分保障,成效有目共睹。大聯盟呼籲,社會各界、全港市民繼續支持國安法的實施,維護國家安全,共同守護香港的繁榮與穩定。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3間公司被裁定「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及「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罪成,黎智英早前被判刑20年,而《蘋果》6名認罪高層則被判囚6年9個月至10年,其中《蘋果》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被判囚10年。林文宗上周五(3月6日)向上訴庭就刑期提出上訴。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暫未有聆訊排期。

直至目前,已有2名被判刑的《蘋果》高層提出刑期上訴。(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直至目前,已有2名被判刑的《蘋果》高層提出刑期上訴。(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林文宗是繼《蘋果》前主筆、前英文執行總編輯馮偉光後,第二位提出刑期上訴的《蘋果》認罪判囚高層;而代表黎智英的本地律師團隊,早前已確認黎不會上訴。

上訴人林文宗,56歲,案發時是《蘋果》執行總編輯,承認一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今年2月9日被判囚10年。 

其餘《蘋果》編採人員包括《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被判囚6年9個月、《蘋果》前副社長陳沛敏囚7年、《蘋果》前總編輯羅偉光及英文版前執行總編輯馮偉光被判囚10年、另一前主筆楊清奇(筆名李平)則被判囚7年3個月。

林文宗 (後、灰色上衣者)就刑期提出上訴。(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林文宗 (後、灰色上衣者)就刑期提出上訴。(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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