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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個紀律部隊職方協會 對黎智英案裁決表示歡迎

黎智英案

多個紀律部隊職方協會 對黎智英案裁決表示歡迎
黎智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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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個紀律部隊職方協會 對黎智英案裁決表示歡迎

2025年12月15日 20:22 最後更新:20:48

多個紀律部隊職方協會就黎智英案裁決作出回應,表示支持法庭判決。

2019年防暴警察驅散示威者。AP圖片

2019年防暴警察驅散示威者。AP圖片

紀律部隊評議會職方指2019年黑暴期間,各紀律部隊很多同事在前綫止暴制亂,包括擔任特務警察,保障市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事件對香港社會造成嚴重傷害,即使今天社會恢復平穩,仍有一小撮反中亂港分子想設法破壞,各紀律部隊會繼續謹守崗位。

香港警司協會指判決是對社會公義的再次釐清,也是對「一國兩制」原則下香港憲制秩序與法治尊嚴的有力維護,任何企圖破壞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以及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行為,都必然受到法律的公正審判與嚴懲。

黎智英於2020年被捕。AP圖片

黎智英於2020年被捕。AP圖片

香港警務督察協會表示,國家安全是香港社會繁榮穩定的根本前提,亦必須認識維護國家安全的挑戰持續存在,不能有絲毫鬆懈,呼籲廣大市民提高國家安全意識,積極履行公民責任。

消防處五工協會指,會繼續團結全體會員,主動參與維護國家安全的各項工作,為確保香港長期穩定發展貢獻力量。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3間公司被裁定「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及「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罪成,黎智英早前被判刑20年,而《蘋果》6名認罪高層則被判囚6年9個月至10年,其中《蘋果》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被判囚10年。林文宗上周五(3月6日)向上訴庭就刑期提出上訴。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暫未有聆訊排期。

直至目前,已有2名被判刑的《蘋果》高層提出刑期上訴。(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直至目前,已有2名被判刑的《蘋果》高層提出刑期上訴。(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林文宗是繼《蘋果》前主筆、前英文執行總編輯馮偉光後,第二位提出刑期上訴的《蘋果》認罪判囚高層;而代表黎智英的本地律師團隊,早前已確認黎不會上訴。

上訴人林文宗,56歲,案發時是《蘋果》執行總編輯,承認一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今年2月9日被判囚10年。 

其餘《蘋果》編採人員包括《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被判囚6年9個月、《蘋果》前副社長陳沛敏囚7年、《蘋果》前總編輯羅偉光及英文版前執行總編輯馮偉光被判囚10年、另一前主筆楊清奇(筆名李平)則被判囚7年3個月。

林文宗 (後、灰色上衣者)就刑期提出上訴。(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林文宗 (後、灰色上衣者)就刑期提出上訴。(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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