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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責任受關注

博客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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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責任受關注

2025年12月17日 18:50 最後更新:23:29

作者:鍾賢

大火過後,一眾災民依然前路茫茫,有人憂心能否重返家園,亦有人要求重建或安排於鄰近的公屋。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管委會會議無期,突然又傳出廉政公署拘捕業主立案法團新主席徐滿柑及舊主席鄧國權,難免令人質疑法團有否能力處理宏福苑龐大法律爭議。與其讓涉案人士主導法團,倒不如由政府充當白武士介入,以平治宏福苑亂局。

與其讓業主立案法團處理宏福苑亂局,倒不如由政府充當白武士介入。

與其讓業主立案法團處理宏福苑亂局,倒不如由政府充當白武士介入。

大火善後 實非普通人可應對

宏福苑涉及多名居民利益,現屆主席徐滿柑一再迴避有災民提出重建的哀鳴,僅僅表示冀以召開法團業主大會或問卷等方式蒐集各業主意願,但這種簡單處理豈能代表一眾災民?按情理,身為業主立案法團主席的徐先生僅能「招呼」業主,而且徐先生自身亦剛遭逢大劫,我們又如何期望一介災民挽救大火殘局?

徐先生又提及,基於有業主於火災不幸去世,歡迎家屬代表出席周三晚的會議,惟又稱需時跟管理處確認家屬身份,另又提及原有會議場地已燒毁,故反建議居民以Facebook提問,名義上惠及身在不同臨時居所的災民,但最終徐先生也宣布,因應場地面績不足,而延後原定周三進行的會議。

火災善後、樓宇重建及賠償工程涉及跨部門協作,曾有居民以個人名義要求民政處派員出席周三會議以協助理解所涉法律爭議。以災民一人甚或業主立案法團之力,如何利用有限人脈及專業知識統整各大部門、平衡各方利益,亦成一大難題。

宏福苑善後工作涉多方面專業知識,不能由法團獨自承擔。

宏福苑善後工作涉多方面專業知識,不能由法團獨自承擔。

問題多多 法團責任受關注

網上充斥多個有關大火成因的推測,事實大概可歸納如下:一、8棟大樓同時進行維修實非常態;二、各層外牆充斥易燃發泡膠;三、有宏福苑前物管人員於電台大爆大樓火警鐘於維修期間關掉以「貪方便」;四、法團會議記錄顯示法團早於今年已知悉工程的消防系統存在嚴重漏洞,惟默許工程繼續,容許工程欠缺監督,對大樓嚴重消防風險視而不見…..一切一切,令人關注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的責任。

面對大樓每天出現種種消防風險,徐先生靦腆地指現有棚網由上屆法團所簽訂的合約選取,選用物料由顧問公司全權負責;徐先生一再重申自己曾詢問工程顧問能否確保物料阻燃並獲對方保證防火,惟面對各層充斥易燃發泡膠,卻辯稱自己並非建築界人士,強調法團亦不清楚相關防火要求。

關注圍標議題的民主黨莊榮輝於2024年推舉徐先生擔任現屆法團主席,但來自「政黨機器」的莊榮輝一再強調巨額維修費「合理」,勸服居民接納現時3億維修工程;及後法團2025年3月一早知悉工程使用易燃發泡膠遮蔽窗門,惟「不清楚相關防火要求」的法團卻默許情況持續,遑論及後漠視保安員舉報全苑警鐘被關掉及工人吸煙情況……

前路茫茫,災民心力交瘁,一邊為生活奔波,另一邊又要跟進宏福苑業權及向各大政府部門求助;如今業主立案法團會議一再延期,決議維修合約議案未明,社會或政府應否動員專才特事特辦,匯集建築及法律精英,協助宏福苑居民應對法律難關?




維觀者言:鍾賢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作者:鍾賢

各方為巴士配戴安全帶一事引來雄辯滔滔,大叫不便者訛稱因此無法按掣下車,另指香港做法比外地嚴苛;不過,安全帶減少傷亡的事實勝於雄辯,若只為一時之便放棄求生機會,恐怕民粹再次勝於睿智罷了。

配戴安全帶 各地大勢所趨

不少國家均鼓勵市民配戴安全帶,若巴士配有安全帶,乘客則必須配戴,包括日本、南韓、馬來西亞、英國及澳洲;當中,澳洲規定所有零售新巴士自2026年11月起必須配備安全帶,而2027年11月起更將規定全面擴展至現有巴士型號的新建巴士。顯然,配備安全帶乃未來大趨勢。

坐巴士需戴安全帶是各地大勢所趨。

坐巴士需戴安全帶是各地大勢所趨。

有人稱,內地僅規定乘客於高速公路、長途客運等城市巴士配戴安全帶,故質疑香港針對市內巴士的苛政擾人;不過,香港地少人多,而且山多平路少,上斜落斜的路段往往助長交通意外,根本無法將外國或內地針對高速公路或長途巴士的規定照單全收;依我估計,這或是香港針對巴士安全帶採取更嚴苛要求的原因。

反對配戴安全帶 如同隱瞞煙草致癌的煙商

在煙草行業蓬勃發展的舊年代,大量科學研究表明吸煙與肺癌、心血管病等存在緊密關聯,但煙草商為維護自身利益,不惜斥資作虛假宣傳,資助假專家發表誤導性言論,宣稱吸煙無害,更設計廣告將煙草扣連時尚,以誤導消費者,使無數人深陷煙草的危害,付出沉重的健康代價。

如今,在香港巴士安全帶問題上,肆意無病呻吟的網民,與西方煙草商何其相似。為了放大政府的所謂政策漏洞,網民不惜發動民粹式攻擊,利用各種荒唐的例子,醜化旨為保障人身安全的護身符——大家寧作民粹的棋子,亦不願應對嚴重交通意外帶來血的教訓。

安全帶的重要性,不僅在於「安裝」,更重於「配戴」,畢竟安全帶並無自由意志,更無法變身變色龍的舌頭,於意外關頭自動彈出去捕捉快要彈走的乘客。

不過,近日網上評論員李慧玲居然針對2018年大埔造成19死的巴士車禍悲劇,大放厥詞,質疑當年專營巴士服務獨立檢討委員會僅建議巴士安裝安全帶,而未有要求市民配戴。理性思考,若市民不配戴安全帶,安裝何用?李慧玲一方面承認安全帶可保平安,另一邊廂又指市民享有不配戴安全帶的權利,此等歪理如同鼓吹市民「花式自殺」,其心可誅。

李慧玲為反而反。

李慧玲為反而反。

安全帶的法理情

法例早已列明疑中留情之處——乘客如無合理辯解而沒有佩戴座位上的安全帶則可判罰,重點在於「合理辯解」;假設市民為了要站起來按落車掣而脫下安全帶,若不脫帶則無法按掣,顯然就是一個活生生的「合理辯解」;但若有頑劣者肆意挑戰法紀、故弄玄虛,假裝按落車掣的情況下拍片展示所謂「合法脫帶」,自然不成「合理辯解」。

網民故弄玄虛,甚麼「安全帶阻礙婆婆下車」、「攜戴安全帶無法按掣下車」或「孕婦無法配戴安全帶」云云,不過是劣質網民爭取帖文流量的無稽之談,實屬對2018年至今逾萬名香港巴士意外傷者和亡靈的褻瀆。

生命無價,安全至上,別讓網絡流量讓我們陷入致命意外風險和褻瀆交通意外亡魂,別再重蹈2018年大埔巴士慘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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