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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英國有個「黎智英」會點? CY絕妙「反問」KO英政府雙標 同一問題可問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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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英國有個「黎智英」會點? CY絕妙「反問」KO英政府雙標 同一問題可問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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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英國有個「黎智英」會點? CY絕妙「反問」KO英政府雙標 同一問題可問美國

2025年12月17日 21:00 最後更新:12月18日 16:45

黎智英涉勾結外國勢力罪成立,因他是英籍,英國反華勢力又如狼似虎,故英外相顧绮慧的反應比美國國務卿鲁比奥更強烈,譴責對黎智英的裁决有政治動機,籲立即釋放他,並要求中方撤銷《香港國安法》。政協副主席梁振英看後無名火起,隨即在fb回撃,向英政府反問一個問題,有力KO其雙重標準;此外,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也向《華爾街日報》作出另一「反問」,同樣擊破其「滿紙荒唐」。我看後拍案叫好,很想看看對方如何回答,但一定會失望,因他們臉皮黑夾厚,對難以回答的問題,必會扮懵當聽唔到。

振英哥針對英政府的「雙標」反問:「試想想,若英國一份最暢銷報紙老闆獲中國政府給予中國國籍,而這名老闆大灑金錢資助英國的國會議員,並上街率領民眾示威,更親赴俄羅斯要求其政治領袖支援,以改變英國的政治制度,政府會不會以法律對付他?英國監獄會否準備接受這個新犯人?」

振英哥反問英國政府,如果英國有個像「黎智英」那樣的報業老闆,大量捐錢給國會議員,更去俄羅斯向政治領袖乞求支持,以改變英國政制,那人會不會受到法律制裁?

振英哥反問英國政府,如果英國有個像「黎智英」那樣的報業老闆,大量捐錢給國會議員,更去俄羅斯向政治領袖乞求支持,以改變英國政制,那人會不會受到法律制裁?

我解讀振英哥這個假設情境:英國出現了一個「黎智英」,這個報業大亨操控影響力極大的傳媒,與《蘋果日報》相似;此人也是英國一批英國會議員的金主,提供大量金援,就如黎智英捐錢逾億給泛民議員、政黨和組織;他同時是政治運動搞手,像黎那樣赤膊上陣帶領大遊行,更親赴外國尋求其領袖支持,目標是推倒英國的政制,最終圖奪取政權。

如果英國真的出現這麼一個「黎智英」,在現行法律下,他所做的一切當然會被壓制、禁止;因他公然犯法,包括英國新立的《國家安全法》,也必然被執法部門拉人封鋪,成為階下囚。

振英哥正正想以這「假設情境」指出,英國法律絕不會容許有一個「黎智英」顛覆制度、與外國政府合謀威脅國安;不過英政府卻同時奉香港的「真黎智英」為自由鬥士,譴責對他的裁决,要求把他釋放,這種赤裸裸的雙重標準,實在荒謬至極。

更離譜是,英外相顧綺慧還要求中方撤銷《香港國安法》,而隻字不提英國於2023年通過新的《國家安全法》,該辣法主要是打擊外國勢力干預英國內政,危害國家安全;同時要求受外國指示影響英國政治的人進行登記。如果「黎智英案」發生在英國,這兩點皆中。為什麼英國可以有這麼一套法律,香港就要撤銷。

英外相顧綺慧要求釋放黎智英,並撤銷《香港國安法》,但隻字不提《英國國安法》更辣,同樣嚴打黎智英那樣的行徑。

英外相顧綺慧要求釋放黎智英,並撤銷《香港國安法》,但隻字不提《英國國安法》更辣,同樣嚴打黎智英那樣的行徑。

近日英國軍情6處的新掌門人梅特雷韋利表示,面對俄羅斯具侵略性的擴張,英國國家安全正受到來自多方面的威脅,須做好應對準備,英方绝不會向對手屈服。其實這與香港一直所受的外國威脅和干預,特別是美國,本質上沒有分別,但英國自己可強硬應對,當香港做同樣的事,卻被它橫加譴責,再次表露英國的「雙標」面目。

美國一些媒體對黎智英案的評論同樣扭曲事實,充滿偏見,表表者是《華爾街日報》的社論,除抹黑審訊是做騷,還把黎美化為「熱愛自由的媒體人」。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致信該報,厲詞駁斥,還反問其高層:該報是否有膽量公開呼籲外國對美國實施制裁,聲稱「為某外國而戰」?

的確問得好,我可以寫包單,《華爾街日報》絕不敢這樣做,因為FBI會立即上門,然後起訴負責人,繼而把他們投入黑獄;而特朗普的大棒子也隨之當頭打下,把報社狠狠打死。

上面兩個「反問」,都十分應棍,但自知理虧者,一定避而不答。




時人物語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英國政府一個特性是事事計到盡,即俗語所謂「密底算盤」,凡事好處唔怕多,壞處可免則免,除了早前對永居條件「加辣」,近日外交部更新「香港旅遊建議」亦一様。這建議指,因港府不承認BNO護照和雙重國籍,故持BNO簽證移英或已入籍的港人如返港,可能得不到英駐港總領事館的協助。意思是,這些港人若在港出事,例如惹官非被拘捕等,不要期望英領館會幫手。有心水清朋友指,英政府可能見到持BNO或取得永居的港人回流香港勢增,須及早「閂定後門」,以免將來麻煩不絕。

英外交部發出「警示」,移英BNO港人及取得永居者,如返港可能得不到英領館協助,估計是針對漸趨洶湧的回流潮,免卻日後麻煩不絕。

英外交部發出「警示」,移英BNO港人及取得永居者,如返港可能得不到英領館協助,估計是針對漸趨洶湧的回流潮,免卻日後麻煩不絕。

持BNO簽證移英的港人,至今已有近17萬人落了腳,根據「5+1」安排,不少明年就可申請永久居留。由於居英不如意,部分人已開始回流,也有人等明年取得永居後,便起錨返港搵銀。英政府顯然也見到這趨勢,故及早籌謀應對,並對一些持BNO或已入籍港人返港後被捕作準備。

英國外交部的「警示」指,由於香港特區政府不承認雙重國籍,即使港人持有BNO護照、已取得永居,或已入籍成為公民,也會被視為中國公民。因此,英國駐港總領事館可能無法給他們提供領事協助。

朋友指,英政府於2021年初推出BNO簽証居英計劃時,因帶有亂港動機,亦違反《中英聯合聲明》,故港府已表明不承認BNO護照,英駐港領館當然不可以對他們提供協助,但英方對此卻一直沒講清楚。

近日英外交部更新「香港旅遊建議」,對此作出了明確陳述,顯然讓返港的BNO港人知道,入境香港後如出了事,英駐港領館是不會介入的,到時不要怪它不幫手,期望它負有法理或道義責任。

事實上,BNO港人返港必將增加,對英政府而言,先旨聲明向他們講清楚這點,確有必要,可避免英領館日後被拉落水。

英外交部還建議,若這些港人正式放棄中國國籍,應携帶相關證明文件;意思是,在港的BNO港人如沒擁有中國國籍,領事館或會提供協助。不過,可以預見绝大多數BNO港人不會為了得到它協助,而放棄香港永久居民身份,以及同時持有的香港特區護照。英政府應計過這條數,放棄中國籍以求助的港人,將少之又少。

從政治上說,英政府可能也估計過,回流的BNO港人中,部分因當年仇恨政府而移英,他們日後有一定機會觸犯法律,為免到時英領館被指袖手旁觀,所以事先作出「免責」聲明。

部分BNO港人當年因不滿政府移英,回流後有機會再犯事,英領館「封定後門」可能與此有關。

部分BNO港人當年因不滿政府移英,回流後有機會再犯事,英領館「封定後門」可能與此有關。

除了BNO港人,英外交部的「建議」對象,也包括取得永久居留和入籍成為公民的港人。由於中國政府不承認雙重國籍,他們都被視為中國公民,如返港後出事,英領館也不可能给他們提供協助。

部分BNO港人已表示取得永居後,即返港找高薪工作,故明年將有一批英國「永久居民」回流,英政府同樣「先小人、後君子」,以免他們有不切實際的期望。

至於成為英國公民的港人,目前回流香港人數有限,不過到「5+1」啟動後,返港將增加,英政府聲明在先,讓他們知道,將來出了問題不要「找上門」求領館相助了。

對英政府來說,閂定後門,免卻麻煩,完全符合其一貫的「縮骨」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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