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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車打鼓嶺逃避警方追截拋下乘客不顧 3男子涉藏毒及狂亂駕駛被捕

社會事

私家車打鼓嶺逃避警方追截拋下乘客不顧 3男子涉藏毒及狂亂駕駛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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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車打鼓嶺逃避警方追截拋下乘客不顧 3男子涉藏毒及狂亂駕駛被捕

2025年12月20日 22:36 最後更新:23:06

警方拘捕3名男子,涉嫌藏毒和狂亂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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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9時許,有人駕駛私家車涉嫌在上水新祥街撞倒途人後不顧而去,警方接報派警車追截,期間一名男子突然跌出私家車,被多名警員制服,私家車逃離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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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繼續追截,最終在打鼓嶺坪輋路將私家車截停。案件中,暫時有3名男子被捕,涉嫌管有危險藥物和狂亂駕駛。

警方展開代號「朝陽」執法行動,連續5日於全港多區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共拘捕149人,年齡介乎14至81歲,涉及「狂亂駕駛」、無牌駕駛、無第三者保險及在行人路駕駛電單車等罪行。警方同時扣查149部電動可移動工具,包括133部電動單車及16部電動滑板車。

新界北總區交通部於今年7月30日至8月3日一連五日展開代號「朝陽」的執法行動,在全港多區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行動中,人員以「狂亂駕駛」、「駕駛未有登記車輛」、「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駕駛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駕駛時乘客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及「在行人路上駕駛電單車」等罪拘捕149人,年齡介乎14至81歲,並扣查149部電動可移動工具,當中包括133部電動單車及16部電動滑板車。

新界北總區交通部於今年7月30日至8月3日一連五日展開代號「朝陽」的執法行動,在全港多區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

新界北總區交通部於今年7月30日至8月3日一連五日展開代號「朝陽」的執法行動,在全港多區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

新界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周肇弘署理總督察表示,警方人員於新界北各區,包括大埔、粉嶺、上水、屯門、青山、元朗、天水圍及落馬洲一帶進行執法。被捕人士合共149人,分別為112名本地男子、26名本地女子及11名外籍男子,年齡介乎14歲至81歲。

新界北總區交通部於今年7月30日至8月3日一連五日展開代號「朝陽」的執法行動,在全港多區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

新界北總區交通部於今年7月30日至8月3日一連五日展開代號「朝陽」的執法行動,在全港多區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

新界北總區交通部於今年7月30日至8月3日一連五日展開代號「朝陽」的執法行動,在全港多區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

新界北總區交通部於今年7月30日至8月3日一連五日展開代號「朝陽」的執法行動,在全港多區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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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界北總區交通部於今年7月30日至8月3日一連五日展開代號「朝陽」的執法行動,在全港多區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

警方以多項罪名將他們拘捕,涉及的罪行包括「狂亂駕駛」、「駕駛未有登記車輛」、「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駕駛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駕駛時乘客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以及「在行人路上駕駛電單車」。所有被捕人士現已獲准保釋候查,並須於九月中向警方報到。

新界北總區交通部於今年7月30日至8月3日一連五日展開代號「朝陽」的執法行動,在全港多區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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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界北總區交通部於今年7月30日至8月3日一連五日展開代號「朝陽」的執法行動,在全港多區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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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期間,警方人員除了執法外,亦向市民派發相關的宣傳單張,教育公眾切勿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警方強調,任何人在道路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可能違反《道路交通條例》及其他相關法例,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港幣1萬元及監禁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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