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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歲無業漢涉冒大埔宏福苑災民呃1.8萬援助金被控5罪 高院申請保釋被拒

法庭事

36歲無業漢涉冒大埔宏福苑災民呃1.8萬援助金被控5罪 高院申請保釋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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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歲無業漢涉冒大埔宏福苑災民呃1.8萬援助金被控5罪 高院申請保釋被拒

2026年01月05日 13:02 最後更新:13:16

36 歲男子涉冒充大埔宏福苑災民騙取 1.8 萬元援助金,被控欺詐、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等5罪。案件2025年12月12日於粉嶺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申請保釋被裁判官拒絕,申請保釋覆核再被拒。被告馮俊傑(星期一)1月5日於高等法院申請保釋,遭控方反對,法官陳仲衡拒絕其保釋申請。

被告沒有律師代表,自行申請保釋,遭控方反對。陳官聽罷被告申請和控方反對理由,終拒絕被告保釋申請,被告須續還押懲教所拘留。案件將於2月20日再提堂。

被告馮俊傑(星期一)1月5日於高等法院申請保釋,遭控方反對,法官陳仲衡拒絕其保釋申請。

被告馮俊傑(星期一)1月5日於高等法院申請保釋,遭控方反對,法官陳仲衡拒絕其保釋申請。

被告馮俊傑(36 歲,無業)被控5罪,包括1項欺詐、3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1項不遵從要求而出示身份證明以供查閲。

欺詐罪指,被告於2025年11月29日在大埔意圖欺詐並藉欺騙,即以陳姓人士的身份證登記為宏福苑宏盛閣一單位災民,⽽誘使民政事務處發出緊急救濟登記證 ,⽽導致該單位黃姓業主未能取得緊急救濟⾦。

大埔宏福苑。巴士的報記者攝

大埔宏福苑。巴士的報記者攝

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指,被告另涉於同日、12 月 2 日及 9 日,分別以欺騙手段,即以宏福苑災民身份,不誠實地取得民政處1萬元、樂善堂3000元及聖公會5000 元,意圖永久剝奪該財產。

不遵從要求而出示身份證明以供查閲罪則指,被告於12月9日於廣福邨商場平台,不遵從偵緝警員2153要求,出示身分證明以供查閱。

HCCP 1022/2025

大埔區議會早上開會,討論宏福苑火災後的善後及支援工作安排,開會前先舉行默哀儀式。

黃碧嬌在會上表示,希望政府盡快公布重置方案及時間表,讓宏福苑業戶能夠盡快重返家園。資料圖片

黃碧嬌在會上表示,希望政府盡快公布重置方案及時間表,讓宏福苑業戶能夠盡快重返家園。資料圖片

大埔區議員黃碧嬌在會上表示,希望政府盡快公布重置方案及時間表,讓宏福苑業戶能夠盡快重返家園,有尊嚴地生活下去。她表示災後有與不少居民保持聯繫,他們不少都反映希望可以原區覓地重置,因不少長者都希望留在原有社區,方便自己到醫院覆診及帶孫兒上學。

經民聯的區議員羅曉楓建議政府部門,利用在頌雅路的熟地為居民重建居所,相信有關地皮在2030年或之前可以完成重建。

黃碧嬌表示災後有與不少居民保持聯繫,他們不少都反映希望可以原區覓地重置。FB圖片

黃碧嬌表示災後有與不少居民保持聯繫,他們不少都反映希望可以原區覓地重置。FB圖片

他又贊成政府在災後解散現有宏福苑法團,因有關法團成員屬義務工作性質,亦是災民身份,現時未必有能力處理複雜的重建及索償事宜。

規劃署沙田、大埔及北區規劃專員曾永強表示,會仔細研究不同意見,會情、理、法三方面兼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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