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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五級火|法庭頒令解散宏福苑法團管委會 「合安」無限期接管 民青局:唯一目的是維護業主權益

社會事

大埔五級火|法庭頒令解散宏福苑法團管委會 「合安」無限期接管 民青局:唯一目的是維護業主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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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五級火|法庭頒令解散宏福苑法團管委會 「合安」無限期接管 民青局:唯一目的是維護業主權益

2026年01月06日 15:51 最後更新:01月09日 23:37

政府早前向土地審裁處提交申請,要求解散大埔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管理委員會,並委任華懋集團旗下合安管理有限公司為管理人,協助受影響業主跟進火災後續事宜。土地審裁處1月6日下午開庭處理。申請方表示,是次申請在香港「史無前例」,目的是維持和促進宏福苑居民的權益,建議合安以「無限期」、「無報酬」方式管理宏福苑。法庭批准申請,根據《建築物管理條例》31條,下令解散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的管理委員會,並委任合安作管理人,不設期限,合安需每月向民青局提交報告及匯報工作進度。

政府早前向土地審裁處提交申請,要求解散大埔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管理委員會。

政府早前向土地審裁處提交申請,要求解散大埔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管理委員會。

申請人為民政及青年事務局長,答辯人為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徐滿柑、麥志雄、何仲行、張梓雲、林慧敏、蘇倩婷、江祥發、馮靜欣、謝寶森、陳文浩、麥致誠、李日興、鄧嘉恩、羅詠麟。15 名答辯人聯署去信法庭指,了解是次申請、訴訟內容,表示不會出席聆訊,獲法庭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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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早前向土地審裁處提交申請,要求解散大埔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管理委員會。

政府早前向土地審裁處提交申請,要求解散大埔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管理委員會。

土地審裁處

土地審裁處

資深大律師呂世杰

資深大律師呂世杰

土地審裁處1月6日下午開庭處理。

土地審裁處1月6日下午開庭處理。

土地審裁處1月6日下午開庭處理。

土地審裁處1月6日下午開庭處理。

土地審裁處1月6日下午開庭處理。

土地審裁處1月6日下午開庭處理。

土地審裁處

土地審裁處

資深大律師呂世杰代表民青局一方指,答辯人不反對局方的申請,局方在庭上指出,申請只有、亦只可有一個目的,就是為保護宏福苑居民權益;如申請獲批,合安管理有限公司的職權與現時法團管理委員會一樣。居民如有任何理據可申請撤回合安,當局亦可按相關條文撤回合安為管理人。合安將每月向政府交報告,亦會每季向土審處交報告。

資深大律師呂世杰

資深大律師呂世杰

而政府留意到社會近日有不同聲音及擔心,局方重申現在是眾志成城處理宏福苑事件的關鍵時期,不希望任何人以火災為前提或基於「陰謀論」作惴測與指控。政府一方主要考慮到,現時宏福苑法團管委會在火災後,需要處理前所未有亦遠超技術與專業知識的範疇;委員要處理個人情況的同時,要花大量時間及精力應對艱巨任務,是不切實際而嚴苛的。加上政府不同部門正就事件責任問題調查,不能排除管委會可能要承擔法律後果。

土地審裁處1月6日下午開庭處理。

土地審裁處1月6日下午開庭處理。

呂續指,現時七棟大廈的業主權益可能出現不一致,其中沒有損毀的宏志閣業主,和其他大廈業主權益可能存在衝突。基於種種不明朗因素,由獨立機構一致保護業主權益才最合適。

關於爲何合安是適合的公司,呂指,「合安」成立於1974年,有衆多專業人士,包括法律顧問、測量師、結構工程師等,在大型重建項目和政府有交涉經驗的管理人士,申請方認爲「合安」很適合並有能力應付艱巨的工作。

呂補充,龔如心慈善有限公司的捐贈由原500萬增加至1000萬元捐贈,用作相關法律專業等費用,包括外聘專業人士協助、應付管理公司營運支出及購買相關保險等。「合安管理有限公司」以無償方式服務業主,不收報酬。

土地審裁處1月6日下午開庭處理。

土地審裁處1月6日下午開庭處理。

呂强調,今次的申請的唯一目的是維護和促進所有業主的權益,申請方承諾,不會削弱和剝奪宏福苑居民的權力,確保他們受到法庭保障。「合安管理有限公司」亦承諾,向政府提交月報告,以及向土地審裁處提交季度報告。

土地審裁處1月6日下午開庭處理。

土地審裁處1月6日下午開庭處理。

法官林美施判決時指,法庭收到現屆法團委員的聯署信,表示不會出席法庭聆訊。林官表示,災後重整工作刻不容緩及複雜,宜透過第三方及中立的機構處理,法庭頒令華懋旗下公司「合安」無限期作管理人。

案件編號:LDBM193/2025

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公布,公眾人士可於4月8日上午10時至4月11日上午10時,透過網上系統選取及預約登記,旁聽將於4月舉行的第三輪七場聽證會。委員會表示,按現時計劃,聽證會將於5月繼續舉行。

宏福苑。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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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公佈的第三輪聽證會將分別於4月20日至24日、4月27日及30日舉行,每日時段為上午10時至下午1時,以及下午2時15分至下午4時30分。所有聽證會均在中環愛丁堡廣場三號展城館進行。

有關預約將以先到先得原則處理,秘書處會根據系統接收登記表格的時間紀錄分配名額。成功登記人士將於4月16日或之前,透過電話短訊或電郵收到「確認成功登記通知」;若未於該日期前收到通知,則表示登記不成功。委員會提醒,每場聽證會每人只限登記一次,重複登記將不獲受理。

按現時計劃,委員會將繼續在5月份舉行聽證會,詳情(包括聽證會的具體日期、會出席作證的證人,以及公眾旁聽預約安排)會另行公布。

委員會指出,聽證會將就職權範圍中所列事項聽取證據,透過證人口述證供、書面陳述及其他方式提交的證據釐清事實,作為日後撰寫報告及提出建議的重要基礎。

宏福苑。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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