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11個本土派和激進泛民先後因宣誓問題被申請司法覆核,另一方面有「長洲覆核王」之稱的郭卓堅亦入稟提司法覆核,挑戰行政長官梁振英於2012年7月1日就職宣誓,漏讀了「 香港」二字,及在上月立法會宣誓的三個建制派議員黃定光、 石禮謙及蔣麗芸,認為他們宣誓無效。
郭卓堅指有反佔中背景市民入稟8名議員,故他今日亦入稟4人,「 要玩我咪同你玩落去」。郭卓堅的誓章指,特首宣誓漏讀「香港」 字眼,黃定光宣誓也漏了「香港」二字,石禮謙把「adminis trative」讀成「administration」, 蔣麗雲把人民共和國的「人民」以諧音讀出,違反人大常委會就《 基本法》104條釋法的規定。
「長洲覆核王」郭卓堅過去打司法覆核官司,一向會申請法律援助,都可以合乎資格申請,佢獲批法援後可以點名要求那位大狀或資深大狀幫他打官司,但視乎最後批唔批准。
法律界中人話,今次這單司法覆核官司可能連leave(法庭許可) 都拿不到,因為根本不符合「故意」的元素。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張榮順在釋法說明中說:「 至於不是出於宣誓人的故意而出現的不符合規範的情況,可允許宣誓人進行再次宣誓。」張榮順的說明雖然不是釋法,對法院無約束力,但都有參考價值。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