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獨立委員會今(3月19日)起舉行第一輪聽證會,委員會將透過證人的口述證供、書面陳述,以及以其他方式提交的證據,釐清相關事實,作為日後撰寫報告及提出建議的重要基礎。政府表示會全力配合獨立調查委員會工作。
事實上,要等9個月有咗報告先做嘢,就太遲了。
Ariel數返,大埔宏福苑火災發生之後,特區政府各個部門推出一系列措施,涵蓋消防安全巡查、法例修訂、執法行動及樓宇維修監管等方面,提升防火安全水平,力求避免同類慘劇重演。
消防處
消防處即時調配內部資源,成立專責隊,對因樓宇大型維修或翻新工程項目而可能引起潛在火警風險的相關樓宇,進行消防裝置狀況重點巡查。
在處理特大型火警方面,消防處成立「特大型火警事故策略督導委員會」,檢討處理特大型火警的行動成效及可改善的地方。同時,消防處將特大型火警事故納入粵港澳大灣區合作及演練內容,優化三地消防行動配合程序。
科技應用方面,消防處將加強運用大數據及人工智能分析巡查所得的風險數據,制定針對性的緩解策略,並探索採用最新技術以持續監察消防裝置的運作狀況。
為加強整體消防安全,消防處亦成立「法例修訂工作組」,對規管消防裝置及設備、規管消防裝置承辦商,以及消除火警危險的現行法律框架進行專項檢討,識別適宜修訂或更新的範疇,推行一系列立法修訂。
在規管消防裝置及設備方面,消防處建議加入大廈消防裝置關閉前必須得到處方批准的法律條文,並引入物業管理公司對大廈消防設施的法定管理責任,令物業管理公司在制度上成為消防安全的法定責任人。
此外,消防處設立以全天候候命形式運作的快速應變小隊,出動應對所有樓宇火警,檢視消防裝置在火警時的運作情況,並於有需要時即時採取跟進或執法行動。在優化消防裝置方面,承辦商須根據消防裝置電源的供電狀態,使用綠色或紅色的封條緊貼電源開關掣,確保大廈業主、佔用人及物業管理公司能即時知悉消防總電源的狀態。
消防處亦建議大幅提高註冊承辦商簽發虛假或誤導性消防裝置及設備證書的罰則,以提高阻嚇力。
勞工處
勞工處在修訂法例方面,落實在建築地盤全面禁煙,要求承建商採取所有合理措施在建築地盤內實施禁煙,並以定額罰款方式懲罰在建築地盤吸煙的人,從而提高地盤的安全水平。
同時,勞工處修訂有關棚架的工作守則,並為俗稱「踢腳板」所使用的物料訂定要求。
勞工處亦即時展開全港性的特別執法行動,巡查架設有大型棚架的樓宇維修工程地盤的防火設施及火災應變安排。
獨立審查組(隸屬房屋局)
獨立審查組(ICU)即時配合屋宇署的特別行動,對正在進行大型修葺及改善工程的居屋屋苑及租者置其屋計劃屋苑進行實地巡查,要求相關屋苑的承建商就樓宇外牆裝設棚網或保護幕等提交相關證書及測試報告,以確認符合認可防火標準及材料狀況良好。
獨立審查組亦根據屋宇署的規管框架及建築材料安全要求,包括新訂定的標準,進行相關的屋宇管制,並與屋宇署探討就大型修葺工程要求專業人員提交現場監督紀錄,加強審核巡查。
發展局及屋宇署
發展局及屋宇署推出新制度要求,指令所有進行大型維修的樓宇棚網在三個工作天內下架,在制度上增設多重關卡確保只有通過合格檢測的棚網才可在相關維修工程使用。同時要求註冊承建商須取得每批棚網來貨時提供的阻燃效能測試報告,並保存於地盤,以供執法當局隨時檢查。屋宇署隨機抽樣測試結果未能達到認可阻燃標準,保留權利依法作出其他合適懲處。
在增加規管方面,發展局及屋宇署擴大《建築物條例》的修例範圍,將大型維修工程由目前主要為第二級小型工程提升至第一級小型工程,以便提升規管要求,指明須由第三方專業人士制訂訂明圖則和進行監工。同時透過作業備考和其他行政方式頒布的指明的建築物料標準訂明為法定要求,以便可就不合標物料更直接作出檢控,並提高罰則。發展局及屋宇署亦建議加強對註冊建築專業人士和註冊承建商的規管,包括提高違規的最高刑罰、強化註冊和紀律處分制度等,並按風險為本原則加強抽查和執法。
在加強版「招標妥」服務方面,發展局及屋宇署制定更嚴謹的顧問及承建商「預審名單」,除考慮犯罪和紀律處分紀錄,亦會考慮更多可反映過往表現的資料,顧問和承建商須通過警方和廉政公署的背景審查,才能納入名單並參與投標。市區重建局會把關為業主就聘用顧問和承建商進行招標和評標工作,並就申領政府維修資助的大廈,要求顧問和承建商在重要工程節點,例如大幅修改工程範圍或增加工程費用等,向市區重建局報告,以便市區重建局向業主給予獨立意見。
民政事務總署
民政事務總署發揮其與業主立案法團保持緊密聯繫的角色優勢,促進相關政府部門與法團之間的溝通及協調。
民政事務總署亦擬定《建築物管理條例》五大修訂方向,包括提高大型維修工程及大額採購決定的出席及投票門檻、完善委任代表文書制度、完善利益申報制度、清晰會議程序加強主管當局權力。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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