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因非法進口4萬支另類吸煙產品,1月20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即時監禁6個月。衞生署歡迎判決,表示監禁刑罰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忠告市民和旅客切勿攜帶電子煙、加熱煙產品或草本煙等另類吸煙產品進入香港,亦不應使用任何另類吸煙產品。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衞生署控煙酒辦公室(控煙酒辦)1月19日接獲香港海關通知,於該名自廣州抵港男子的行李中搜獲4萬支另類吸煙產品。控煙酒辦隨即拘捕及檢控該名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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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5年控煙法例(修訂)條例》中有關控煙酒辦督察拘捕權的修訂於2025年9月19日生效以來,控煙酒辦已就15宗攜帶大量另類吸煙產品入境的案件提出檢控,共有17人被定罪和被判處監禁,刑期由兩個月至六個月不等。
一名39歲商人涉嫌以5萬元行賄理大專業進修學院高級講師,協助他入讀一個學位銜接課程遭拒絕。廉署控告商人違反《防止賄賂條例》,被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入獄半年。
理大專業進修學院。
案情透露,被告康杰欲報讀理大專業進修學院一個自資學士學位課程,他在2024年6月底及10月底先後兩次參加英語面試,但均未能通過考核。期間,被告多次向一名有份主持該兩次英語面試的高級講師發送電話訊息,又在理大專業進修學院校園附近等待對方,請求對方取錄他入讀其申請的學位課程,但遭一一拒絕。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被告同年11月一個晚上趁該名高級講師下班,將一疊5萬元現金鈔票塞入對方外套口袋,並請求對方接納他的入學申請。該講師拒絕接受被告提供的款項並指賄賂違法,又提醒被告不要觸犯法例,被告其後跑離現場。講師立即向上司報告並於翌日早上向廉署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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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官判刑時指,案情嚴重,被告行為影響香港法治、公平和聲譽,頒令充公涉案賄款5萬元。廉署表示,學術界廉潔誠信是香港成為國際專上教育樞紐的重要基石,提醒入學申請者,切勿行賄教職員以換取協助或優待。廉署絕不姑息任何破壞學術界廉潔的行為,如有發現定必嚴肅跟進,果斷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