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因非法進口4萬支另類吸煙產品,1月20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即時監禁6個月。衞生署歡迎判決,表示監禁刑罰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忠告市民和旅客切勿攜帶電子煙、加熱煙產品或草本煙等另類吸煙產品進入香港,亦不應使用任何另類吸煙產品。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衞生署控煙酒辦公室(控煙酒辦)1月19日接獲香港海關通知,於該名自廣州抵港男子的行李中搜獲4萬支另類吸煙產品。控煙酒辦隨即拘捕及檢控該名人士。
香港海關FB圖片
自《2025年控煙法例(修訂)條例》中有關控煙酒辦督察拘捕權的修訂於2025年9月19日生效以來,控煙酒辦已就15宗攜帶大量另類吸煙產品入境的案件提出檢控,共有17人被定罪和被判處監禁,刑期由兩個月至六個月不等。
警務處國安處落案起訴61歲男子本地男子莊偉文一項《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24條「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
案件於星期四(1月8日)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資料圖片
國安處於去年11月29日拘捕莊男。警方調查顯示,莊男多次透過社交平台持續發布具有煽動意圖的訊息,內容煽動他人引起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確定的國家根本制度、對特區的憲制秩序、行政、立法或司法機關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
據悉,莊不時在社交平台帳戶發布針對中央及特區政府的失實評論,甚至公然宣揚要中央政權解體、香港獨立等煽動訊息。 此外,莊本身是反共組織法輪功的活躍成員,經常到街頭參與宣揚法輪功的活動,包括派發煽動性刊物,由於行為激烈,曾經因為滋擾市民而發生衝突。
法輪功早被內地定性為非法組織,最為港人熟悉的是這個組織日日聚眾唸經練功「洗腦」,在潛移默化中讓信徒相信歪理邪說,長期公開攻擊國家和政府,煽動仇恨。
案件於星期四(1月8日)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資料圖片
「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七年監禁,若具煽動意圖而勾結境外勢力作出該些行為,則可判處最高10年監禁。市民切勿參與、協助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否則將面臨嚴重法律後果。
案件於星期四(1月8日)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