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兼立法會監察委員會主席的立法會主席李慧琼透過秘書處回覆傳媒查詢時說,知悉新民黨立法會議員陳家珮已就她23日駕駛一事向公眾致歉,並表示已主動向警方交代情況,協助調查。
陳家珮。
她說,立法會監察委員會會按照《立法會議員守則》行事。根據《守則》,監察委員會會待執法機關的調查或法律程序完結後,才會考慮有關事宜,因此現階段暫時不會考慮、調查及評論事件。
李慧琼。資料圖片
陳家珮下午到西灣河的警方港島交通部,就她23日在灣仔逆線行車一事協助調查,並提交口供資料。陳家珮則在見記者時說事件中做錯決定,讓公眾失望,會承擔法律責任,再向公眾致歉。
新民黨立法會議員陳家珮早前承認於2026年1月在灣仔駕車時逆線行車,之後到港島警方交通部提交資料。警方早前以傳票方式控告她涉嫌「不小心駕駛」,她於星期一(3月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裁判官高偉雄裁定罪名成立,判處罰款2000元及停牌1個月。
陳家珮今沒有律師代表,自行應訊。陳在聽畢案情後,表示同意及承認控罪,求情表示對於不小心駕駛深感悔意,現已沒有駕駛,承諾以後亦不會再犯。
陳家珮下午到庭應訊,巴士的報記者攝
裁判官高偉雄指,案情嚴重,涉及逆線行駛,是被告經深思熟慮後作出的行為,判處罰款2000元及停牌1個月。
被告陳家珮,被票控一項不小心駕駛罪,指有人告發被告於2026年1月23日,在灣仔菲林明道(北行)近謝斐道,在道路上不小心駕駛一輛私家車。
交由立法會監察委員會跟進相關懲處
陳家珮在庭外指,自己因不小心駕駛影響其他道路使用者,深感悔意。雖然法庭沒要求他上駕駛改進課程,但早前她已自行報名參加駕駛改進課程,感謝各方關心,希望今天能給予大家一個正式的交代。
陳家珮步出法庭,巴士的報記者攝
對法官指她是經過深思熟慮後作出涉案行為,陳表示,事發當刻作了一個「粗心大意的決定」,而她願意承受任何法律後果,亦已向法庭繳交罰款。立法會有何懲處,她本人會否辭職等,她表示交由立法會監察委員會跟進處理。
案件編號:ESS4270/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