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道路交通規例》於星期日(1月25日)實施,如司機或乘客在乘搭巴士等公共交通工具和商用車時沒有佩戴安全帶,或將面臨罰款及監禁。行政長官李家超在星期二(1月27日)回應稱,法例用意在於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明白新措施會帶來行為改變, 會以公眾教育、勸喻和培養習慣為首階段目標。
新修訂的《道路交通規例》於星期日(1月25日)生效。政府新聞網圖片
李家超表示,類似的法例在英國、澳洲和新加坡等地已實行多年,旨在保障乘客生命安全。如兩車相撞,佩戴安全帶可減低70%的嚴重受傷和40%的死亡率。同時,也是針對2018年大埔公路發生的嚴重交通意外作出的主要建議,以防範事故再度發生,引發大量傷亡。因此這是經過研究討論和在悲痛教訓中所提出保障乘客安全的一個措施。
李家超出席記者會。巴士的報記者攝
他表示,明白新措施會帶來行為改變,尤其在初期需要習慣,會為市民帶來不方便。會以公眾教育、勸喻和培養習慣為首階段目標。也會促請運輸及物流局對公共交通工具的營運商對安全帶的清潔、性能和依歸安裝作出清晰要求。
李家超表示,會以公眾教育、勸喻和培養習慣為首階段目標。巴士的報記者攝
他又說運物局也會持續推廣宣傳教育和解說,讓市民認識到法律同時容許在一些緊急或者突發的情況下,有合理的辯解是不需要負上責任,做到法、理、情兼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