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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鴻鵠:從善如流、事不避難—讚賞香港特區政府果斷處理巴士安全帶政策

博客文章

許鴻鵠:從善如流、事不避難—讚賞香港特區政府果斷處理巴士安全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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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鴻鵠:從善如流、事不避難—讚賞香港特區政府果斷處理巴士安全帶政策

2026年02月08日 09:56 最後更新:10:00

近日,香港社會圍繞巴士乘客強制佩戴安全帶的新規展開熱烈討論,相關法例於1月25日實施後,因條文內容與立法原意出現落差,在不足一周內即被暫緩執行,並於2月6日正式刊憲刪除。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公開承認,相關部門在立法過程中「未能察覺條文的不足」,解說亦「不夠精準」,導致社會出現不同理解。面對這一情況,特區政府沒有固執己見,而是果斷廢除有爭議的條文,承諾重新檢視、廣納民意,並展開公眾諮詢與專家研究。筆者認為,這一連串舉動,充分體現現屆特區政府從善如流、敢於直面問題、事不避難的施政風範,值得社會各界充分肯定與支持。

果斷修正展擔當 補救過程顯透明

所謂「意外」,當然是意料之外,即使經過再精密的計算和沙盤推演,公共政策的制定與推行,始終有機會遇到預期之外的挑戰。問題是,政府能否以開放的態度聆聽民意、以務實的精神檢視不足、以果斷的行動修正偏差;今次事件中,特區政府的應對可謂迅速而透明,從法例生效引發討論,到運輸及物流局全面檢視流程,再到徵詢律政司意見並決定刪除條文,全部過程都在短時間內完成。陳美寶局長在記者會上不迴避問題,坦承部門在立法解說與條文設計上存在不足,並承諾強化內部機制、加強跨部門溝通,這種「不掩飾、不卸責」的態度,正是良政善治應有的表現。

更值得讚賞的是,政府並沒有將事件輕輕放下,而是積極將其轉化為完善政策的契機。行政長官李家超已指示運輸及物流局在「實施範圍和減少不便之間取得平衡」,局方也隨即提出三大方向:全面檢討並展開公眾諮詢、邀請專家研究安全帶設計與效能、加強宣傳教育培養公眾習慣。換言之,政府並非簡單地「廢法」了事,而是以更嚴謹、更系統的方式重新推進政策,確保未來再次推出規定時,真正做到能兼顧安全與便利,爭取社會廣泛認同。

破局思維顯魄力 廣納民意建共識

現屆特區政府自上任以來,一直強調「以結果為目標」的施政理念。這次處理安全帶規例的過程,正是這一理念的具體實踐:當發現條文存在缺陷、社會出現分歧時,政府沒有陷入「為推行而推行」的窠臼,而是敢於破局、退回一步,以更開闊的胸襟重新聆聽各界聲音。陳美寶明確表示,現階段不會預設硬性時間表,將先歸納意見再進行諮詢;這種「不急於求成、但求完善」的態度,絕對有助於建立政策推行的社會基礎,避免因倉促實施而引發後續矛盾。

筆者認為,政府願意「推倒重來」,正顯示其重視民意的誠意,至於邀請專家針對安全帶設計、裝置及效能進行獨立研究,更是確保新法是建基在科學證據之上,避免主觀判斷。這種「專業與民意並重」的做法,有助於未來提出更具說服力、更切實可行的方案。

汲取教訓求精進 市民信心可期待

必須承認,這次事件雖然在推行過程中遇到挫折,但卻帶來積極的示範作用。首先,它彰顯了香港法治社會的成熟:當有人提出法例存在不足,當局隨即透過合法程序修正;當政策引起討論,就透過公開渠道溝通。再者,它亦體現了政府團隊的反思能力與執行彈性,陳美寶表明,運輸及物流局已全面檢視工作流程,將強化內部覆核機制,提高人員警覺性,並在立法工作中加強跨部門協作。這種「從錯誤中學習」的組織文化,正是持續改進的關鍵。

其實,社會對佩戴安全帶的重要性已有相當共識,分歧主要在於實施方式與技術細節。政府暫緩執行、重新諮詢,恰恰是為了讓政策更貼近實際需要,避免因執行問題反而影響公眾對安全措施的支持,也避免模糊了「安全帶能保命」這一關鍵信息。透過未來的公眾諮詢與教育宣傳,市民將有更多機會認識佩戴安全帶的好處,逐步建立自發使用的習慣,這比單純依靠法律強制更為持久有效。

向前看的建設性態度

特區政府在今次事件中的表現,充分體現了 「事不避難、義不逃責」的擔當態度。從迅速回應社會關注,到坦誠承認不足,再到提出具體改進方案,整個過程展現出開放、務實、以民為本的施政取向。雖然條文暫緩,但政策目標依然清晰,推進方向更加穩健。

筆者認為,事件至此已告一段落,我們應當以建設性的眼光向前看,政府已從中汲取寶貴經驗,未來在立法與政策設計上必將更加精益求精。社會各界也應以「批評為促進改善,監督為助良政落地」的態度,積極參與接下來的公眾諮詢,共同為巴士乘客安全出謀獻策。特區政府「敢於破局、從善如流」的施政風格,正是香港邁向良政善治的重要一步,也是今次事件中最真實的寫照。


許鴻鵠
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成員




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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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嘉寶:行政主導與制度自信

 

香港自回歸以來,其治理模式始終遵循「一國兩制」方針,並在中央政府的全面管治權下,形成了以行政長官為核心的行政主導體制,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維護國家主權、安全與發展利益的重要制度安排。鄧小平同志曾明確指出,香港不能簡單照搬英美國家的三權分立制度,揭示了三權分立模式並不適用於中國國情及以「一國兩制」為目標。中央政府對香港政治體制的規劃,始終立足於國家整體利益和香港長遠繁榮穩定,體現了高度的政治智慧和制度自信。

行政主導體制的核心在於行政長官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架構中處於中心地位,依法行使廣泛的行政管理權和執行權。根據《基本法》的規定,行政長官既是特別行政區的首長,也是行政機關的首長,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向中央人民政府負責。這一雙重身份和職責,決定了行政長官在貫徹落實中央政策、領導特區政府施政、協調社會各方利益等方面具有關鍵作用。

在行政主導體制下,立法機關與司法機關各自依法行使職權,與行政機關形成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約的關係。然而,這種配合與制約並非西方意義上的三權分立與制衡。西方三權分立強調立法、行政、司法三者平行並立、相互制衡,而香港的體制則強調在維護行政主導的前提下,立法與司法發揮輔助性和有限制衡作用。這一設計既保障了行政效率,又防止了權力濫用,更符合香港作為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的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

行政主導體制的確立,根本目的在於確保「一國兩制」方針得到全面準確實施。香港自回歸以來,中央政府始終堅持「一國」原則,尊重和保障「兩制」差異。行政主導體制有助於特區政府在中央領導下,高效處理各項事務,維護社會穩定;特別是在應對重大危機和挑戰時,如亞洲金融風暴、全球疫情等,行政主導體制展現出強大的動員能力和執行效率,為香港渡過難關提供了制度保障。

需要明確的是,香港的政治體制並非三權分立,也不存在所謂的「權力均等」。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在《基本法》框架下各有分工,但行政長官及其領導的特區政府在政權架構中居於核心和主導地位。這一體制安排,既體現了中央對香港全面管治權的落實,也確保了香港高度自治權的正確行使。只有深刻理解並堅持這一憲制秩序,香港社會才能凝聚共識,排除各種干擾,共同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確保香港長期繁榮穩定。

當前,香港正處於從由亂到治走向由治及興的新階段。行政主導體制的優勢將進一步發揮,推動香港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把握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一帶一路」倡議等國家戰略帶來的機遇。特區政府在中央支持下,依法施政,積極作為,必將帶領香港社會各界共創更美好的未來。事實證明,以行政長官為核心的行政主導體制符合香港實際以及符合國家整體利益,是「一國兩制」成功實踐的重要保障。香港特別行政區新一屆立法會的職責使命是堅定不移地堅持和完善這一體制,立法會需要支持與配合,促進政府更有效地施政,香港才能確保長期繁榮穩定。

孫嘉寶
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