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8名同案認罪被告將於下週一(2月9日)上午10時判刑。這一案件自開審以來,經歷了156天公開聆訊,審查2220項證物、超過8萬頁文件,14名控方證人出庭作證,判詞長達855頁。整個審訊過程嚴格遵循法律程式,彰顯了香港司法制度的嚴謹性與公正性。

然而,隨著判刑日臨近,一些美西方政客和組織又開始大肆炒作“健康問題”、“年老”等情感牌,自稱代表黎智英的「外國律師團隊」更是四處活動,大肆渲染所謂黎智英在獄中「被單獨囚禁」、「受不人道對待」、「健康面臨崩潰」等謊言,企圖影響司法判決。這種行徑是對香港法治精神的公然挑戰,必須堅決抵制。

審訊裁決公正透明 犯罪事實確鑿不容造謠

黎智英並非如其支持者所粉飾的“民主鬥士”,而是一系列反中亂港事件的主要策劃者和參與者。從2014年非法“占中”到2019年“修例風波”,黎智英利用其媒體平臺和資金優勢,系統性地破壞香港社會穩定。

他旗下的《蘋果日報》及其網路平臺長期散播虛假資訊、煽動仇恨情緒、美化暴力行為。在“修例風波”期間,黎智英開動全部宣傳機器攻擊特區政府、抹黑員警、鼓吹暴力,更教唆青少年上街參與非法活動,將未成年人綁上反中亂港的戰車。

最為嚴重的是,黎智英公然勾結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他曾在公開場合宣稱“為美國而戰”,乞求美西方聯合制裁中國。更甚的是,2019年7月10日,黎智英曾出席美國一個智庫(“保衛民主基金會”)座談,於座談中,黎公開表示美國絕對有能力利用“核武”,於短時間內殲滅中國。此種極端言論,不僅嚴重傷害民族感情,也違背人類基本道德準則。

反觀香港特區司法機關對黎智英案的審理,充分體現了程式公正與實體正義的統一。案件審理過程中,控辯雙方均享有充分權利進行舉證質證,黎智英本人出庭作供多達52天,其法律代表全程參與。

法院在羈押期間多次確認黎智英獲得妥善醫療照顧和人性化待遇。所謂“被迫單獨關押”實為本人主動要求,其健康狀況一直保持穩定。這些細節充分表明,香港司法機關既堅持法律原則,又兼顧人道關懷。

外部勢力干預暴露雙重標準與虛偽本質

自黎智英被捕以來,美西方一些政客和機構不斷試圖干預香港司法獨立。歐洲議會曾以503票贊成、9票反對的懸殊結果通過一份關於黎智英的決議,要求中方“立即釋放”,甚至威脅將香港從WTO框架中排除。

這種行徑是典型的雙重標準和霸權主義。英國自身擁有龐雜的國安法律體系,2023年還更新了《國家安全法》,增加“外國干涉罪”等罪名,並擴大執法機關許可權。但當香港依法維護國家安全時,卻被污蔑為“壓制自由”。

依法判刑 有利於築牢國家安全底線

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可以說,法治是香港繁榮的基石,而國家安全則是基石下的土地。沒有安全的土地,再堅固的基石也將無所依附。2月9日對黎智英依法判刑將是對香港法治成色的重要檢驗,也是對“一國兩制”原則的堅定捍衛。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香港有能力依法維護國家安全,任何外部勢力的干預都是徒勞的。

梁帆
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成員




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