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去信英國《每日電訊報》,指一篇題為《中國侮辱了英國》的評論文章錯誤及具有誤導性,是侮辱了其讀者的智慧。
英國《每日電訊報》題為《中國侮辱了英國》的評論文章。官網截圖
文章中提到「一名英國記者實際上已被判處死刑」,指的是被判入獄20年的黎智英。鄧炳強在信中說,黎智英是中國人。中國並不承認雙重國籍。按照香港特區法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黎智英是中國公民。鄧指出作為一名在香港特區犯罪的中國人,他理應在香港特區服刑,這合乎邏輯。
黎智英案審訊了156日。巴士的報記者攝
其次,鄧說儘管該篇評論文章語氣危言聳聽,但鄧仍要向讀者保證,香港不存在死刑。事實是黎智英並非因其政治信念而受審,而案件也與新聞自由無關。法庭明確認定黎智英為案中主謀,經過156天公正公開的庭審,在公眾、媒體和世界各地觀察者的見證下,最終判處黎智英入獄20年。庭審期間,法庭審閱了多達2220件物證、超過8萬頁的文件以及14名控方證人的證詞。黎智英本人亦出庭作證達52天。
文章指施紀賢訪華無法說服中國釋放黎智英是無能。AP資料圖片
鄧稱法庭的判決理由和量刑理由均公開透明,並詳細闡述了法庭在各個方面的考量。法庭的判決表明,香港的法治健全有力,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鄧最後指出,任何認為某些人可以免於承擔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的提議,都等於鼓吹違法特權,完全違背法治精神。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巴士的報記者攝
英國《每日電訊報》該篇文章,大意為批評英國首相施紀賢未能說服中國釋放黎智英是無能,指即使施紀賢卑躬屈膝地懇求改善兩國關係,中國實際上還是判了一位英國記者死刑,稱這不僅是對施紀賢爵士的否定,更是對英國的徹底羞辱(total humiliation)和嚴重侮辱(grave insul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