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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署加強巡查打擊違法使用藥房標識和名銜

社會事

衞生署加強巡查打擊違法使用藥房標識和名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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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署加強巡查打擊違法使用藥房標識和名銜

2026年02月13日 16:18 最後更新:17:53

衞生署表示,因應農曆新年假期將至,會繼續加強巡查全港,特別是遊客較多的地區的藥房及藥行,加強打擊違法使用藥房標識和名銜,對涉嫌違規個案進行跟進調查。衞生署提醒市民及旅客,在購買藥物時應辨認屬註冊藥房訂明式樣的標識。

發言人表示,去年有7家並非藥房的公司和1名並非藥房的零售店舖東主,因在其處所展示近似藥房訂明式樣標識而被定罪,分别被判處罰款3500元至10000元不等。另外,兩家並非藥房的公司今年1月因違反上述罪行而被定罪,並分別判處罰款5000元及32000元。

衞生署今日(5月6日)聯同警方在天水圍區採取執法行動,拘捕一名涉嫌在網上非法售賣第1部毒藥和未經註冊藥劑製品的43歲女子。

衞生署。 政府新聞處圖片

衞生署。 政府新聞處圖片

衞生署表示,早前跟進一宗投訴,透過即時通訊軟件購獲受管制藥物,包括一盒標示含有「替爾泊肽」的抗肥胖症針劑及10粒標示含有「呋塞米」用以治療心臟病藥物(見圖)。「替爾泊肽」及「呋塞米」均屬《藥劑業及毒藥條例》下的第1部毒藥。有關產品懷疑並非香港的註冊藥劑製品,衞生署會繼續調查事件。 

警察總部。

警察總部。

署方指,「替爾泊肽」用以治療肥胖症,其副作用包括脫髮、噁心和腹瀉,「呋塞米」用以治療心臟病,副作用包括低血壓和電解質不平衡。含有「替爾泊肽」及「呋塞米」的藥劑製品只可在醫生指示下使用,並必須憑醫生處方在註冊藥劑師監督下於獲授權毒藥銷售商(一般稱為「藥房」)出售。

衞生署強烈呼籲市民切勿自行購買或使用成分或來歷不明的產品。在網站購買受法例管制藥物(包括減肥藥物)有健康風險,除了未經醫生評估個人健康狀況,亦難以確認藥物的正當來源,而且無法得知藥物在運輸過程是否儲貯恰當(尤其須冷鏈保存藥物),其安全、素質以致效能均無法保證。

衞生署嚴厲打擊網上非法銷售未經註冊抗肥胖症藥物 政府新聞處圖片

衞生署嚴厲打擊網上非法銷售未經註冊抗肥胖症藥物 政府新聞處圖片

衞生署同時提醒市民,透過任何途徑(包括網上銷售平台、即時通訊軟件或社交媒體)非法出售受《條例》管制的藥物,均須負上刑責,切勿以身試法。

衞生署提醒市民,所有已註冊的藥劑製品於包裝上須附有香港註冊編號,格式為「HK-XXXXX」。未經註冊藥劑製品的安全、素質及效能均未獲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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