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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管局專科培訓醫生疑未經授權閱覽病人醫療紀錄 衞生署轉介警方跟進

社會事

醫管局專科培訓醫生疑未經授權閱覽病人醫療紀錄 衞生署轉介警方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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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管局專科培訓醫生疑未經授權閱覽病人醫療紀錄 衞生署轉介警方跟進

2026年04月21日 17:45 最後更新:18:13

​衞生署及醫院管理局表示,一名由醫管局調派到衞生署的專科培訓醫生,進行臨床研究時懷疑未經授權閱覽不屬於其護理的病人的醫療紀錄,衞生署即時暫停該醫生的培訓,並轉介警方跟進。

醫院管理局。巴士的報記者攝

醫院管理局。巴士的報記者攝

當局表示,衞生署早前接獲一名市民查詢其醫健通紀錄被閱覽後展開調查,發現一名在衞生署接受專科培訓的醫生曾在未經授權下,於16年3月透過社會衞生科診所的臨床訊息管理系統及醫健通閱覽不屬於其護理的病人的醫療紀錄,共涉及47名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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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管理局。巴士的報記者攝

醫院管理局。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察總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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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衞生署。 政府新聞處圖片

衞生署。 政府新聞處圖片

警察總部。

警察總部。

當局指,涉事醫生自2023年起被調派到衞生署社會衞生科診所每星期接受定期培訓、參與臨床工作及為病人提供診症服務。

按照個別專科學院的要求,專科培訓醫生須要在其專科培訓中參與研究計劃。據了解,涉事醫生正進行一項已獲醫管局研究倫理委員會批准的臨床研究項目。該項批准的適用範圍僅限於公立醫院的病人紀錄,並不涵蓋衞生署的病人紀錄。該名醫生在未獲衞生署獨立授權的情況下,查閱了相關紀錄。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因應相關事件,衞生署已即時暫停該醫生的培訓,並轉介警方跟進,和已向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電子健康紀錄專員,以及聘任該醫生的醫管局通報事件。衞生署同時正通知受影響的人士。

根據衞生署制定的內部指引,醫護人員在取覽病人的醫療紀錄時必須注意保護病人私隱及遵守相關法例。在取覽醫健通資料時亦應遵守《電子健康系統條例》及相關實務守則。醫護人員必須在獲得病人的同意,並符合「有需要知道(Need to Know)」及「病人正接受其護理(Patient Under Care)」的原則下,才可取覽載於任何衞生署的臨床訊息管理系統及醫健通内的醫療紀錄。在系統層面,所有取覽醫健通所載的電子健康紀錄的活動均有詳細記錄,以供核查及防範濫用。

衞生署。 政府新聞處圖片

衞生署。 政府新聞處圖片

醫管局早前接獲衞生署通知,及獲悉衞生署已向執法及監管部門報告事件,醫管局表示將會全力配合有關調查。醫管局發言人說︰「醫管局認為雖然今次屬個別事件,並與臨床研究有關,但程序上並不恰當。本局會嚴肅跟進及加強對員工在使用病人資料作臨床研究時應該注意事項的培訓。」衞生署及醫管局均重申高度重視保障病人私隱,並有既定機制規管員工的行為和紀律。

衞生署打擊非法售賣或管有未經註冊的抗肥胖症藥物,先後在沙田和佐敦兩間註冊藥房拘捕5名男子。

鑑於市面上有人非法售賣或管有未經註冊但屬於《藥劑業及毒藥條例》下第1部毒藥及處方藥物的抗肥胖症藥物,衞生署今天(4月20日)表示,連日來加強在全港各區巡查和執法,已聯同警方拘捕了5名涉嫌違反藥物相關法例的男子,並檢獲大量未經註冊藥物,包括以日文顯示含有「替爾泊肽」的未經註冊抗肥胖症藥物。

衞生署人員在佐敦一間註冊藥房採取執法行動。政府新聞處圖片

衞生署人員在佐敦一間註冊藥房採取執法行動。政府新聞處圖片

上周五(4月17日),衞生署聯同警方搜查沙田區一間註冊藥房,檢獲超過400粒危險藥物「氯硝西泮」、20種未經註冊的藥物(包括6盒未經註冊、以日文標示含有「替爾泊肽」的抗肥胖症藥物),以及30多種其他受管制藥物(包括2700多粒的精神科藥物「唑吡坦」等)。行動中,4名年齡介乎25歲至55歲的男子被捕。他們涉嫌違反藥物相關法例,包括販運危險藥物、非法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及未將第1部毒藥存放在上鎖容器內等。

衞生署。 政府新聞處圖片

衞生署。 政府新聞處圖片

衞生署今天(20日)再聯同警方在佐敦一間註冊藥房採取執法行動,拘捕一名36歲男子,他涉嫌非法售賣抗肥胖症藥物(產品標籤上以日文顯示含有「替爾泊肽」的第1部毒藥)和未經註冊藥劑製品,以及未將第1部毒藥存放在上鎖容器內。行動亦檢獲13盒標籤上以日文顯示含有「替爾泊肽」的未經註冊的抗肥胖症藥物。

衞生署的調查繼續。

「替爾泊肽」用以治療肥胖症,其副作用包括嘔吐、噁心和腹瀉。含有「替爾泊肽」、「唑吡坦」及「氯硝西泮」的藥劑製品均屬《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138章)下的第1部毒藥及處方藥物,只可在醫生指示下使用,並必須憑醫生處方在註冊藥劑師監督下於藥房出售。此外,「氯硝西泮」屬《危險藥物條例》規管的危險藥物。

衞生署強調,署方有既定機制監察市場上(包括互聯網上)銷售的藥物。當發現有人涉嫌非法售賣或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或第1部毒藥、危險藥物,本署會即時展開調查,需要時亦會把個案轉介相關執法部門跟進,或與其他執法部門展開聯合行動,如發現任何違規行為,定會依法處理。非法售賣或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或第1部毒藥,未將第1部毒藥存放在上鎖容器內屬刑事罪行,每項罪行一經定罪最高罰款10萬元及監禁兩年。此外,根據《危險藥物條例》,任何人如販運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萬港元及終身監禁。

衞生署連日來加強在全港各區巡查和執法,聯同警方拘捕了5名涉嫌違反藥物相關法例的男子,並檢獲大量未經註冊藥物。圖示檢獲以日文顯示含有「替爾泊肽」的未經註冊抗肥胖症藥物。政府新聞處圖片

衞生署連日來加強在全港各區巡查和執法,聯同警方拘捕了5名涉嫌違反藥物相關法例的男子,並檢獲大量未經註冊藥物。圖示檢獲以日文顯示含有「替爾泊肽」的未經註冊抗肥胖症藥物。政府新聞處圖片

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138章),所有藥劑製品須獲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註冊,方可於市面銷售。衞生署提醒市民,所有已註冊的藥劑製品於包裝上須附有香港註冊編號,格式為「HK-XXXXX」。未經註冊藥劑製品的安全、素質及效能均未獲保證。

衞生署提醒市民,要控制體重,應注意均衡飲食及做適量運動。在服用任何藥物作體重控制用途前,應先諮詢醫護人員的意見。衞生署藥物辦公室網頁已備有「有關肥胖問題及纖體產品的健康訊息」和「含未標示西藥成分減肥產品」資料,供市民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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