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等法院於對黎智英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一案作出最終判刑,裁定其三項罪名成立,判處監禁20年。判決不僅僅是一次司法程序的完結,更是香港由治及興的里程碑。從經濟與法律的雙重維度去看,其實案件的最終落幕對維護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具有深遠的積極意義。

法律層面:彰顯法治尊嚴,確立「遊戲規則」的可預期性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強調,案件判決是「香港司法制度下依法公正審判的結果」。事實上,國際金融中心的核心資產並非中環的摩天大樓或港府的資金存量,而是金融投資者對香港法治的信仰。

案件判決傳遞出極其清晰的信號:在香港,無人可憑藉財富、媒體影響力或外部政治聯繫而凌駕法律之上。這正正體現了「一國兩制」下司法獨立的精神。對於國際投資者而言,司法獨立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評估政治風險的關鍵指標。當法庭清晰劃分「合法表達自由」與「危害國家安全的組織性行為」之界線,實則是在降低金融市場的法律不確定性。這種確定性,是投資者在港進行資本長期配置時無可替代的定心丸。

經濟層面:安全成為新核心競爭力,信心轉化為真金白銀

金融市場極容易受社會動盪所影響。回顧2019年期間,當時香港國際聲譽遭受重創,至少40個國家對港發出旅遊警示,多項國際盛事被迫取消。正如港府官員所說,2019年黑暴的影響「至今仍在努力扭轉修補」。國安不彰,繁榮無從談起。

《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香港社會恢復安寧。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官員明確指出,國家安全是香港金融市場「有效運作及長遠繁榮的安邦之基」。黎智英案的最終判刑,正是向全球宣告:香港已徹底告別「違法達義」的謬論,社會秩序重回正軌。

最具說服力的是國際商界的投票。2026年香港美國商會調查顯示,94%受訪企業對香港法治抱有信心;92%的跨國公司無意將區域總部撤離香港;74%企業認為國安法對日常營運「無負面影響」。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丘應樺引述數據,去年駐港內地及海外公司達11000間,初創企業增至5221間,雙雙創下新高。這些數字並非空洞的口號,而是黎智英案確立法治權威後,市場信心修復的直接投射。

統籌發展與安全:金融中心韌性的制度保障

國務院發布的《「一國兩制」下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實踐》白皮書特別提及,要「統籌發展和安全」,重視金融、貿易等非傳統領域的風險防範,健全反干預制度機制。黎智英案恰好提供了實踐樣本:其罪行不僅在於政治煽動,更在於公然乞求外國制裁中國及香港,直接侵害香港作為獨立關稅區的經濟利益。

對國際金融中心而言,最致命的威脅並非週期性經濟波動,而是被武器化的金融體系。當外部干預風險被司法判決明確定性並依法遏制,香港抵禦「長臂管轄」的能力將大幅提升。這種制度韌性,正是其他離岸金融中心所欠缺的。

黎智英案的終審判決,是「法治的勝利」,亦是「繁榮的催化劑」。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從來不是任何外部勢力恩賜的產物,而是在法治護航、安全托底之下,一代代香港人拼出來的成果。


林尚宏
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成員




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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