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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崑:以安全之基鑄「一國兩制」之魂——論國務院維護國家安全白皮書的時代意義與深層啟示

博客文章

羅崑:以安全之基鑄「一國兩制」之魂——論國務院維護國家安全白皮書的時代意義與深層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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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崑:以安全之基鑄「一國兩制」之魂——論國務院維護國家安全白皮書的時代意義與深層啟示

2026年02月14日 16:48 最後更新:16:50

2026年2月10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布《「一國兩制」下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實踐》白皮書,這是繼2014年《「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及2021年《「一國兩制」下香港的民主發展》之後,中央第三度就涉港議題發表白皮書,亦是首本以「維護國家安全」為主題的涉港白皮書。全文約兩萬字,五大部分系統回顧了香港回歸以來維護國家安全的歷程、成就與經驗,並以「六個堅持」為未來實踐劃定路線圖。行政長官李家超於2月14日出席白皮書專題研討會時直言,白皮書「具有一錘定音的指導意義」,發布時機更具「立足現實的警示意義」。這份白皮書之所以值得深入審視,不僅在於其對過去的總結,更在於其對當下與未來提供的戰略框架。

發布時機歷史節點上的政治宣示

白皮書發布的前一天——2月9日——正是黎智英案被香港高等法院判處監禁二十年之日。李家超在2月14日研討會致辭時特別點明這一時間節點的深意:黎智英案是《香港國安法》公布實施後首宗獲判罪成的「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案件,案件的審結「本身就是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工作方面一個重要的里程碑事件」。白皮書選在此刻發布,既是對這一標誌性司法成果的系統性回應,也是對所有仍蠢蠢欲動的危害國安行為發出最嚴正的警告。​

大公報社評準確地將此形容為「正當其時、意義重大、影響深遠」。文匯報則從法治重建的角度切入,指出白皮書發布恰逢香港社會秩序從「黑暴」之後全面恢復穩定的關鍵階段,具有「承先啟後」的歷史意義。兩份社評均聚焦於白皮書的「正本清源」功能,但若我們將視野放寬,這份白皮書的政治宣示意義實則更為深遠——它不僅是對內的經驗總結,更是對外的立場闡述,向國際社會傳遞出中央在香港維護國安問題上不可動搖的意志。

理論昇華從「應急止血」到「制度自信」

回顧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歷程,可以清晰地看到一條從被動應對到主動構建的演進軌跡。白皮書以大量篇幅回溯了基本法第23條立法長期被擱置的沉痛教訓:自2003年立法受阻以來,香港在國家安全領域長期處於「不設防」狀態,為反中亂港勢力與外部敵對勢力留下可乘之機。從2012年的「反國教風波」、2014年的非法「佔中」、2016年的「旺角暴亂」,到2019年修例風波演變為港版「顏色革命」,每一次動盪都是國安制度漏洞的代價。

2020年,中央以「決定加立法」的果斷方式推動香港國安法出台,實現了「一法安香江」的歷史性轉折。2024年,香港歷史性完成基本法第23條立法,全票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白皮書將這一系列進程定性為香港維護國安工作取得的「歷史性成就」和「歷史性變革」,這一表述本身就是一次重要的理論昇華——它將香港的國安實踐從「應急止血」的敘事框架中抽離出來,上升到制度建設和治理體系現代化的高度。

香港商報社評所言「國家安全不是『緊箍咒』,而是『護身符』兼『助推器』」,恰恰道出了白皮書的核心邏輯:安全與發展從來不是對立關係,而是互為依存。白皮書援引的數據尤具說服力——截至2026年1月,依據香港國安法共有98人被檢控、78人被定罪,檢控案件佔全部刑事犯罪案件的比例不到0.2%。這意味着國安法律所針對的始終是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分子,而絕大多數市民的權利與自由不僅未受影響,反而在穩定的社會環境中得到了更好的保障。

「六個堅持」:被低估的制度框架

白皮書第五部分提出的「六個堅持」——堅持中央根本責任和特區憲制責任相統一、堅持把特區管治權牢牢掌握在愛國者手中、堅持尊重和保障人權、堅持在法治軌道上維護安全、堅持統籌發展與安全、堅持在開放中維護安全——構成了「一國兩制」下維護國家安全的完整方法論。李家超在2月14日逐一闡述了這「六個堅持」的實踐含義,將其定位為「具有實踐落實的行動意義」的綱領性指引。

然而,縱觀近日各報章的評論和社評,多數文章將分析重心放在了白皮書的歷史回顧和法治成就部分,對「六個堅持」的戰略深意卻着墨不多。事實上,「六個堅持」之間存在嚴密的內在邏輯:第一和第二個「堅持」確立了政治根基——中央主導、特區主責、愛國者治港;第三和第四個「堅持」劃定了法治邊界——尊重人權、依法辦事;第五和第六個「堅持」則指向發展目標——統籌安全與發展,在開放中維護安全。三組「堅持」分別對應「誰來治」、「怎樣治」、「治向何方」三個根本問題,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治理哲學。

尤其值得關注的是第五個「堅持」中提出的一個嶄新維度:新形勢下要「更加重視金融、航運、貿易,以及海外利益保護等非傳統領域的安全」。這一論述突破了傳統國安觀念中對政治安全和社會穩定的偏重,將國家安全概念延伸至經濟安全和金融安全領域。對於香港這座國際金融中心而言,這意味着維護國安的工作不僅要防範政治滲透和社會動盪,更要構建應對金融風險、供應鏈衝擊和「長臂管轄」的制度韌性。白皮書明確提出要「健全反制裁、反干預、反『長臂管轄』制度機制」,這在當前中美博弈持續深化、地緣政治風險加劇的背景下,具有極強的現實針對性。

「不追求絕對安全」:被忽視的辯證思維

白皮書中一個極具分量但尚未被充分討論的表述是:「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實踐不追求『絕對安全』,或者『泛化安全』」。明報報道指出,這是涉港白皮書首次提出這一概念,全國港澳研究會顧問譚耀宗解釋,「不追求絕對安全」意指處事不會走向極端,而「泛化安全」則是批評某些國家將國安概念無限擴大的做法。律政司長林定國亦回應稱,這正是香港國安法律充分按照國際標準尊重和保障基本人權與自由的體現。

這一表述的深意在於:它以辯證的方式回應了國際社會對香港國安立法的質疑,同時為香港未來的國安實踐劃定了理性邊界。白皮書所強調的「嚴格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正常的官方往來、商業交易、科研合作、學術交流和民間交往等活動,都受法律的充分保護」,實際上為香港保持國際化和開放性提供了制度承諾。這是對西方某些國家動輒以「國家安全」之名打壓TikTok、限制科技合作、阻撓正常商業往來的一種有力反諷——真正在「泛化安全」的,恰恰是那些以安全為名行保護主義之實的國家。

前瞻性思考:白皮書之後的實踐路徑

白皮書的發布不是終點,而是新起點。李家超在研討會上明確表示,特區政府將以「總體國家安全觀」為指引,全面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立法會法律界議員陳曉峰則從實操層面提出,特區應「以法律方式把國家安全風險治理制度化、程序化、透明化」,並在教育、社區、網絡與金融等領域加強風險識別與處置能力。

筆者認為,白皮書之後,香港社會需要在三個層面深化認識。第一,從「知法守法」走向「內化自覺」。國安教育不應止於知識普及,而應融入公民意識的培養,讓維護國安成為社會的共同價值和自覺行為。第二,從「制度防禦」走向「制度輸出」。香港在「一國兩制」框架下探索出的國安實踐模式——既維護安全、又保障人權、更促進發展——對全球治理具有獨特的參考價值,香港應主動講好這一「制度故事」,爭取國際話語權。第三,從「被動應對」走向「前瞻預判」。面對人工智能、網絡空間、數據安全等新興領域的國安挑戰,香港需未雨綢繆,在制度設計上留有前瞻空間,而非事後追趕。

白皮書引述了一句意味深長的話:「國家安全猶如空氣和陽光,受益而不覺,失之則難存」。對於經歷過2019年動盪並見證了其後「由亂到治」歷程的七百五十萬香港市民而言,這絕非空泛的修辭,而是刻骨銘心的集體記憶。安全從來不是理所當然的,它需要制度的守護、法治的支撐和全社會的共同參與。白皮書為這一守護提供了最權威的理論基礎和行動指南,香港各界當以此為綱,在高水平安全的基石之上,開創「一國兩制」事業更加光明的未來。


羅崑
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秘書長




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香港高等法院於對黎智英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一案作出最終判刑,裁定其三項罪名成立,判處監禁20年。判決不僅僅是一次司法程序的完結,更是香港由治及興的里程碑。從經濟與法律的雙重維度去看,其實案件的最終落幕對維護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具有深遠的積極意義。

法律層面:彰顯法治尊嚴,確立「遊戲規則」的可預期性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強調,案件判決是「香港司法制度下依法公正審判的結果」。事實上,國際金融中心的核心資產並非中環的摩天大樓或港府的資金存量,而是金融投資者對香港法治的信仰。

案件判決傳遞出極其清晰的信號:在香港,無人可憑藉財富、媒體影響力或外部政治聯繫而凌駕法律之上。這正正體現了「一國兩制」下司法獨立的精神。對於國際投資者而言,司法獨立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評估政治風險的關鍵指標。當法庭清晰劃分「合法表達自由」與「危害國家安全的組織性行為」之界線,實則是在降低金融市場的法律不確定性。這種確定性,是投資者在港進行資本長期配置時無可替代的定心丸。

經濟層面:安全成為新核心競爭力,信心轉化為真金白銀

金融市場極容易受社會動盪所影響。回顧2019年期間,當時香港國際聲譽遭受重創,至少40個國家對港發出旅遊警示,多項國際盛事被迫取消。正如港府官員所說,2019年黑暴的影響「至今仍在努力扭轉修補」。國安不彰,繁榮無從談起。

《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香港社會恢復安寧。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官員明確指出,國家安全是香港金融市場「有效運作及長遠繁榮的安邦之基」。黎智英案的最終判刑,正是向全球宣告:香港已徹底告別「違法達義」的謬論,社會秩序重回正軌。

最具說服力的是國際商界的投票。2026年香港美國商會調查顯示,94%受訪企業對香港法治抱有信心;92%的跨國公司無意將區域總部撤離香港;74%企業認為國安法對日常營運「無負面影響」。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丘應樺引述數據,去年駐港內地及海外公司達11000間,初創企業增至5221間,雙雙創下新高。這些數字並非空洞的口號,而是黎智英案確立法治權威後,市場信心修復的直接投射。

統籌發展與安全:金融中心韌性的制度保障

國務院發布的《「一國兩制」下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實踐》白皮書特別提及,要「統籌發展和安全」,重視金融、貿易等非傳統領域的風險防範,健全反干預制度機制。黎智英案恰好提供了實踐樣本:其罪行不僅在於政治煽動,更在於公然乞求外國制裁中國及香港,直接侵害香港作為獨立關稅區的經濟利益。

對國際金融中心而言,最致命的威脅並非週期性經濟波動,而是被武器化的金融體系。當外部干預風險被司法判決明確定性並依法遏制,香港抵禦「長臂管轄」的能力將大幅提升。這種制度韌性,正是其他離岸金融中心所欠缺的。

黎智英案的終審判決,是「法治的勝利」,亦是「繁榮的催化劑」。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從來不是任何外部勢力恩賜的產物,而是在法治護航、安全托底之下,一代代香港人拼出來的成果。


林尚宏
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