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裁定前總統尹錫悅,發動內亂罪罪名成立,一審判處終身監禁。
尹錫悅支持者在法院門外抗議。AP圖片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X圖片
案情指出,尹錫悅與前國防部長金龍顯等人合謀,在不存在戰爭、事變或類似國家緊急狀態的情況下,實施違憲、違法的緊急戒嚴,企圖擾亂國家憲政秩序,並製造暴亂。控方指尹錫悅動員戒嚴部隊及警力封鎖國會,妨礙國會就解除緊急戒嚴進行表決,並企圖抓捕政界人士及中央選舉管理委員會職員。
示威者帶上尹錫悅的紙牌面具,要求判處尹錫悅死刑。AP圖片
<法官在宣判時指出,尹錫悅在案發期間宣布緊急戒嚴,意圖透過動員軍隊封鎖國會大樓及抓捕主要政界人士,癱瘓國會,認定他派軍發起暴動的事實成立,而由於宣布緊急戒嚴的目的,在於癱瘓憲法機構功能,因此構成內亂罪。
2024年12月4日,韓國國會職員以滅火筒噴霧阻止士兵進入國會。AP資料圖片
對於獨立檢察組上月向法院提出判處尹錫悅死刑,法官解釋量刑理由時指尹錫悅親自主導犯罪行為,造成巨大社會成本,卻未有反省,但鑒於他無周密計劃、盡量避免使用暴力、大部分計劃落空,加上無犯罪前科、長期從事公職等,這些都是量刑時可考慮作為對被告有利的因素。同案被告、前國防部長金龍顯,就被判處有期徒刑30年。/p>
尹錫悅一審被判終身監禁。AP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