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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婆婆被指疏忽照顧患皮膚病犬 不服殘酷對待動物罪成提上訴遭駁回 維持原判

法庭事

七旬婆婆被指疏忽照顧患皮膚病犬 不服殘酷對待動物罪成提上訴遭駁回 維持原判
法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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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婆婆被指疏忽照顧患皮膚病犬 不服殘酷對待動物罪成提上訴遭駁回 維持原判

2026年02月26日 18:03 最後更新:18:03

一名七旬婆婆涉不當對待3隻狗,令牠們出現皮膚病、身體瘦弱及疑似不能站立等情況,被控3項殘酷對待動物罪,2024年9月被裁定其中一項罪成,被判囚14日,緩刑30個月。她不服定罪提上訴,案件星期四(2月26日)於高等法院頒下判詞。暫委法官王詩麗認為,上訴人提出的上訴理由不成立,駁回定罪上訴,維持原判。

上訴人徐玉蘭,無律師代表,自行應訊,答辯人由律政司檢控官陳皓璋代表。案件由暫委法官王詩麗處理。

七旬婆婆被指疏忽照顧患皮膚病犬,不服殘酷對待動物罪成提上訴遭駁回

七旬婆婆被指疏忽照顧患皮膚病犬,不服殘酷對待動物罪成提上訴遭駁回

徐玉蘭被控於2022年9月15日,在葵涌城門道上一村,身為動物飼主沒有合理地及時帶同狗隻「千歲」看獸醫接受專業治療,令「千歲」受到不必要的痛苦。原審裁判官李志豪於2024年9月裁定她此項殘酷對待動物罪成,被判監禁14天、緩刑30個月,另兩項殘酷對待動物罪則罪脫。

上訴人早前表示,自己非常緊張動物和性格老實,在手寫上訴文件中指出虐狗指控是荒謬,她與涉事狗隻「千歲」相依為命十多年,本想為社會承擔照顧動物的責任,卻承受虐畜指控。

答辯方則指,上訴人在原審時同意涉事狗隻「千歲」有皮膚病,且擴散了2至3個月,病情嚴重,惟上訴人一直沒有處理。上訴人雖然表示曾向動物義工陸先生求助,但該名義工打算帶涉事狗隻求診時,均無法找到上訴人。

答辯方續指,原審裁判官認為皮膚病需時2至3個月形成,並信納該名義工的證供,涉事狗隻期間得不到適當治療,遂裁定上訴人的行為導致涉事狗隻的痛苦,此痛苦本可以避免的,相關裁定沒有不合邏輯之處。

暫委法官王詩麗認為,上訴人提出的上訴理由不成立,維持原判。

暫委法官王詩麗認為,上訴人提出的上訴理由不成立,維持原判。

判詞指,原審裁判官拒納上訴人的證供具備充分理據支持。獸醫報告顯示「千歲」的身體狀況,除了全身皮膚病、化膿、有霉菌異味等問題外,「千歲」的身形瘦削,身體狀況評分偏低。獸醫推斷病症由蠕形蟎造成疥癬感染,疊加外寄生蟲侵擾及繼發性細菌、霉菌感染導致,且長期未得到處理。同時指出狗隻無其他受虐待跡象,瘦削或與集體飼養、爭奪食物有關。

綜合獸醫報告,「千歲」的病情確如裁判官所言,至少需要2至3個月形成。上訴人對病情明確知情,卻無任何合理原因解釋為何未將「千歲」送醫診治,最終導致其承受了不必要的痛苦。

法庭作出與原審裁判官一致的裁定,上訴人提出的上訴理由不成立,駁回定罪上訴,維持原判。

案件編號:HCMA442/2024

元朗錦上路元崗新村清潭路一個狗場,早前被揭有狗隻被困於籠中並放置於露天空地。漁農自然護理署上周五(22日)在警方協助下進入狗場調查,並檢走12隻狗送往動物管理中心看管,表示若有足夠證據會對相關人士提出檢控。愛協指,涉事狗場與另一場地屬同一負責人,狗場拒讓愛協督察入內,望漁護署再安排與愛協進行聯合行動及調查,以就動物福利提供專業意見,釋除公眾疑慮,

元崗新村清潭路一個狗場被揭在露天空地的籠內養狗,涉殘酪對待動物。

元崗新村清潭路一個狗場被揭在露天空地的籠內養狗,涉殘酪對待動物。

漁護署乃於上周四(21日)接獲有關該狗場的投訴,指場內有狗隻被困於籠中並放置於空地;署方人員隨即聯同愛護動物協會人員前往跟進,但當時未能進入處所。直至翌日,人員在警方協助下才成功進入調查。

愛協被拒進入相關狗場視察。資料圖片

愛協被拒進入相關狗場視察。資料圖片

愛協:涉事狗場與另一場地屬同一負責人

不過,愛護動物協會指,當時狗場負責人只准漁護署人員和警方進場,拒絕讓愛協督察進入。由於現場四周以鐵皮圍封,愛協督察只能在場外聽到狗吠聲,未能觀察狗隻狀況及場內環境。

愛協指出,涉事的元崗新村狗場,與另一個位於元朗水蕉新村的「520浪浪加油站」狗場屬同一負責人。協會續指,早前已接獲多宗有關該兩個狗場的投訴,希望漁護署可再安排與愛協進行聯合行動及調查,讓愛協就動物福利提供專業意見,以釋除公眾疑慮。

愛護動物協會FB

愛護動物協會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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