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改革委員會宣布,行政長官李家超委任譚衛兒為法改會新成員,3月1日起開始,任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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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衛兒是資深新聞工作者,現為《南華早報》出版人,曾任該報總編輯。她將會接替已在法改會完成兩屆各3年任期的陳淑薇。法改會相信,譚衛兒的豐富新聞工作經驗,有助加強法改會與社會的聯繫。
譚衛兒。網上圖片
另外,行政長官再度委任陸飛鴻為法改會成員,其第二屆3年任期同樣由3月1日開始。陸飛鴻現於城大法律學院任教,專門研究合約法、公司法及證券法,並曾任《亞洲比較法期刊》的創始總編輯。法改會相信,陸飛鴻的法律專業知識,將繼續對法改會的法律改革工作大有助益。
身兼法改會主席的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感謝陳淑薇及陸飛鴻多年來對法改會工作的寶貴貢獻及意見。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在社交平台發文指,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法改會)星期五發表《依賴電腦網絡的罪行及司法管轄權事宜》報告書,建議引入一項全新針對電腦網絡罪行的特定法例,以涵蓋5類依賴電腦網絡的罪行,即只能通過使用資訊及通訊科技器材進行的罪行,當中有關器材既是犯罪工具,亦是犯罪目標。
林定國fb圖片
林定國表示,5類依賴電腦網絡的罪行為:非法取覽程式或數據、非法截取電腦數據、非法干擾電腦數據、非法干擾電腦系統,以及提供用作干犯電腦網絡相關罪行的器材、程式或數據(或為提供該器材、程式或數據而管有它)。
林定國指出,由陳政龍資深大律師出任主席的小組委員會已研究香港的現行法律及多個其他司法管轄區,即澳大利亞、加拿大、英格蘭及威爾斯、中國內地、新西蘭、新加坡及美國的相應法例。現時,不同的電腦相關罪行在香港的《刑事罪行條例》及《電訊條例》中訂立,部分已不合時宜,而上述提及的司法管轄區均已制定針對電腦網絡罪行的特定法例,或透過其成文法典的專門部分處理電腦網絡罪行,藉此就該5類依賴電腦網絡的罪行及其相關司法管轄權事宜,訂定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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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書屬於法改會有關電腦網絡罪行研究的第一部分,法改會電腦網絡罪行小組委員會已於2022年7月發表相關諮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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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書刊登於法改會網頁: www.hkreform.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