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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隻進入食肆措施料5.8生效 首階段只開放予逾20平方米餐廳申請

社會事

狗隻進入食肆措施料5.8生效 首階段只開放予逾20平方米餐廳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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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隻進入食肆措施料5.8生效 首階段只開放予逾20平方米餐廳申請

2026年03月11日 17:05 最後更新:17:53

政府提出修訂《食物業規例》,容許狗隻在指定情況下進入已獲食環署署長批准的食物業處所。政府將於星期五(3月13日)刊憲,3月18日提交立法會審議,預料新例在2026年5月8日生效。首階段只開放給面積大於20平方米的餐廳申請。

容許狗隻進入食肆的新例預料在2026年5月8日生效。

容許狗隻進入食肆的新例預料在2026年5月8日生效。

根據環境及生態局與食環署提交立法會的文件表示,首階段擬設約500至1000個名額,約佔全港食肆3至5%,當局會因應實際運作情況、業界和社會反應等,在推展下一階段前按需要優化執行細節。基於安全考慮,政府不接受火鍋店和烤肉店申請,同時首階段只開放給面積大於20平方米的餐廳申請。

容許狗隻進入食肆後,主人將可以與愛犬一同用餐。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容許狗隻進入食肆後,主人將可以與愛犬一同用餐。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有意見認為可優先考慮設有露天茶座或位於寵物友善配套較成熟的商場或園區的食肆,政府說亦有意見認為有關條件與個別食肆本身的情況沒有必然關係,如給了優先資格會造成不公平。經考量後,政府建議不設任何優先安排,以保持申請機制公平和簡單。

首輪申請只接受面積大於20平方米的餐廳。

首輪申請只接受面積大於20平方米的餐廳。

政府計劃在修訂規例中訂明,進入食物業處所的狗隻並非「格鬥狗隻」或「已知危險狗隻」;狗隻在處所時須時刻以長度不超過1.5米的狗帶,被成人穩妥地牽引或被穩妥地綁在固定附著物上,狗隻在處所的任何時間,都不得處於食物室。

為便利有興趣申請的食肆做好申請和營運準備,食環署會為業界舉辦簡介會。漁護署亦會邀請動物福利機構,為業界前線員工舉辦講座分享與動物相處的知識。食環署會推出宣傳短片,並在網上專頁和社交媒體發放信息,讓社會知悉有關安排。

食環署就容許狗隻進入獲准食肆的申請資格及營運狀況回應傳媒查詢,強調申請人負有絕對責任,必須確認其食肆所處的地方容許狗隻進入。

食環署。資料圖片

食環署。資料圖片

發言人指出,署方已在申請書上列明要求,申請人必須確認所處地點准許狗隻進入,並須聲明提交的資料真確無誤。若申請人被發現提供虛假資料,或須承擔法律責任。食環署表示尊重物業持份者的合法權利和決定,一旦在申請遞交或獲批後發現申請人提供的資料有誤,而食肆所處的地方實際上不容許狗隻進入,署方必然會停止處理相關申請或撤銷已批出的准許。

AP圖片

AP圖片

對於有報道指獲准許狗隻進入的食肆名單中,有少數食肆已結業或不存在,食環署澄清有關說法與署方掌握的事實不符。署方強調,所有參與公開抽籤的食肆牌照在抽籤時均屬有效,署方專責隊伍亦曾到訪每一間獲批食肆。即使食肆在到訪時沒有營業,專隊亦已主動聯絡牌照持有人,確認他們仍然需要相關准許後才正式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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