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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屋盜竊後再因煙彈爭執刀劈襲露宿者致靜脈斷裂 無業漢認傷人及爆竊等3罪 判囚5年半

法庭事

入屋盜竊後再因煙彈爭執刀劈襲露宿者致靜脈斷裂 無業漢認傷人及爆竊等3罪 判囚5年半
法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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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屋盜竊後再因煙彈爭執刀劈襲露宿者致靜脈斷裂 無業漢認傷人及爆竊等3罪 判囚5年半

2026年03月13日 12:36 最後更新:14:46

五旬無業漢於2024年7月因欠債鋌而走險闖入深水埗一單位,盜去價值約8萬元手錶及戒指等財物,後在通州街公園露宿,惟因煙彈問題與其他露宿者起爭執,更刀劈2名露宿者,其中1人頸靜脈完全斷裂。被告早前承認傷人及入屋犯法等3罪,星期五(3月13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法官林偉權指本案案情嚴重,事主傷勢危及性命,心理報告亦指被告有暴力傾向,重犯性高,最終判處3罪共囚66個月。

56歲被告伍云輝,案發時無業,曾有8次定罪紀錄,部份與暴力有關,被控2項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及入屋犯法罪共3罪。

深水埗通州街公園。康文署資料圖片

深水埗通州街公園。康文署資料圖片

控罪指,被告於2024年7月20日,在深水埗通州街公園意圖使唐女士及莊先生的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2人;另於同年6月23日至7月1日(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作為入侵者進入深水埗的民宅單位,盜去價值約8萬元的財物,包括手錶及戒指等。

辯方求情時指,雖然報告提及被告有涉毒背景,與事主間有「依托咪酯」交易,但辯方強調案發時「依托咪酯」並非毒品,本案起僅為爭執,並非雙方因毒品交易產生糾紛,懇請法庭勿將毒品背景作為加重刑責的考量因素。

辯方另指,被告已有悔意,雖然心理報告指其「show little remorse(幾乎沒有悔意)」,但被告認罪並承認案情,已構成法律層面上的悔意。辯方強調,被告的傷人行為毫無預謀,完全是爭執過程中情緒突失控所致,涉案刀具並非被告自攜,而是現場隨手拾取,並非有計劃的攻擊行為。

林官判刑時表示,有意圖傷人屬嚴重罪行,亦無固定判刑指引,需根據案情而定。被告雖無預謀犯案,但事主莊先生的傷勢嚴重,頸部重傷幾近危及性命;唐女士的傷勢亦需手術治療,且被告有多次暴力犯罪案底。

林官引述被告精神科報告,顯示被告濫藥及吸毒,但無精神病;心理報告亦指其有暴力傾向、覺悟性低,重犯性高,考慮所有因素後,判處被告就2項傷人罪的總刑期為48個月監禁。

法官林偉權指本案案情嚴重,事主傷勢危及性命,心理報告亦指被告有暴力傾向,重犯性高,最終判處3罪共囚66個月。

法官林偉權指本案案情嚴重,事主傷勢危及性命,心理報告亦指被告有暴力傾向,重犯性高,最終判處3罪共囚66個月。

被告早前就入屋犯法罪被判囚24個月,林官表示該案與本案毫無關聯,但需考量兩案合併後的總刑期是否過長。兩案所涉罪行均屬嚴重,但合共72個月屬頗長刑期,最終下令被告就「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及「入屋犯法罪」共3罪的總刑期為66個月監禁。

傷人罪的案情指,兩事主唐女士及莊先生是露宿者,二人是情侶關係,並在深水埗通州街公園露宿了數年,而被告亦不時在該公園露宿。案發當晚凌晨1時許,莊在公園睡覺時,聽見唐與被告起爭執,莊起身目睹被告用刀斬向唐,莊立刻擋在唐身前,被告繼而斬傷莊。被告行兇後逃離現場,途人報案將莊及唐送往醫院治療。被告翌日被捕,警誡下保持緘默。

莊在瑪嘉烈醫院的醫療報告顯示,其左頸、胸骨、上腹、右肩及左手多處有裂傷,左側頸內外靜脈完全斷裂,大量出血,胸部刀傷深入胸骨。莊接受手術後,在深切治療部休養,同月24日出院,沒永久傷殘。唐在明愛醫院的醫療報告顯示,其雙側大腿均有裂傷,沒永久傷殘。

入屋犯法罪案情則指,被告於前年趁深水埗住宅某單位的事主外遊時,撬開單位門鎖,入屋盜去價值約8萬元財物,包括手錶及戒指等。事主返回單位後報案求助,惟部分失物未能被尋回。被告在警誡下承認犯案,並確認不認識事主。

案件編號:DCCC1550/2024

3男於2025年到葵涌廣場兩間夾公仔店盜竊,打開數部夾公仔機的玻璃門及取走共83隻Jellycat和Labubu公仔,總值超過11萬元。警方循監控鏡頭調查並拘捕3男,於星期五(9月18日)在區域法院承認2項入屋犯法罪。法官嚴舜儀判刑時指,3名被告有預謀及使用針對性工具犯案,其中兩人更在出獄不久後犯案,屬加刑因素,終判囚24至26個月。

3名被告依次為35歲侍應鄧力銘、33歲兼職倉務員何嘉強、36歲油漆木工黃偉俊。其中,鄧和黃承認兩項入屋犯法罪,而何則承認1項入屋犯法罪。

夾公仔機偷83隻Jellycat及Labubu涉款11萬

夾公仔機偷83隻Jellycat及Labubu涉款11萬

嚴官判刑時指,本案有多項加刑因素,案件涉及至少4人有預謀犯案,其中更使用針對性工具,清楚背後有人策劃事件。嚴官又指,3名被告過去均有案底,當中何嘉強和黃偉俊更在2024年和2025年才因其他罪行刑滿出獄,但不久後便再犯下本案。嚴官表示,鄧力銘的罪責最重,他清楚整個計劃及招攬人手,最終判鄧入獄24個月、何和黃判囚26個月。

案情指,2025年6月9日凌晨2時多,鄧和黃分別進入葵涌廣場,而黃帶同環保袋,其後2人在葵涌廣場內會合。鄧把1條鎖匙狀物體插入店舖內一部夾公仔機的匙孔,把玻璃門解鎖,及後把當中共23件Jellycat公仔放入環保袋內。鄧其後關上玻璃門及離開,2人其後行往葵芳邨方向。

同日下午2時半,店舖職員上班時發現該夾公仔機內的公仔全都不見了,便告知公仔機東主及報案,23隻Jellycat公仔總值共2.3萬元。

2025年6月12日凌晨約4時許,鄧和另一身份不詳男子乘坐的士到葵涌廣場。何駕駛私家車停靠路邊,讓黃下車。鄧、何及該男子其後在葵涌廣場外會合,鄧攜同一個紅白藍尼龍袋,他與該男子進入葵涌廣場及前往地下某間夾公仔機店。

法官嚴舜儀判刑時指,3名被告有預謀及使用針對性工具犯案,終判囚24至26個月。

法官嚴舜儀判刑時指,3名被告有預謀及使用針對性工具犯案,終判囚24至26個月。

鄧再次使用1條鎖匙狀物體,成功打開店內數部夾公仔機的玻璃門。鄧把共60件Jellycat及Labubu公仔放入紅白藍袋中,其後關上玻璃門及離開。3人在葵涌廣場外登上一輛的士,其後在九龍塘下車,黃攜同該紅白藍袋離開,並登上的士前往樂富邨附近公園,黃與兩名男子會合,把尼龍袋交給其中一人便離開。該60隻公仔總值約9.2萬元。

警方循監控鏡頭調查,分別拘捕3名被告。警誡下,鄧承認在兩次事件中收取共3,000元報酬,又指受朋友「Waichun」指使,對方亦提供環保袋、鴨舌帽和鎖匙給他。何承認案發時駕車接載3人到葵涌廣場。黃則指,他受何指使去招攬人手偷公仔,他於是找上鄧,他亦把涉案環保袋和鎖匙交給鄧。第一次犯案時何分別給他及鄧1,000元和9,000元報酬,而第2次犯案則會得到1,500元,鄧會得到相等於公仔總額一半的報酬。

警方檢驗何的手機,發現他案發前收到他人WhatsApp訊息,是一張Labubu公仔相片及表示「葵涌廣場有三四十隻黑」;何又叫對方「準備紅白藍袋」及說「我哋一齊出去掃公仔」。

案件編號:DCCC286/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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