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局表示有傳媒引述個別宏福苑業主指,在接受政府收購業權並收取現金,或選擇「特設銷售計劃」或「樓換樓」並收到新屋鑰匙後,30日內須遷出過渡性房屋,不再有租金補助,並不屬實。
局方強調,在宏福苑業主落實長遠居住安排之前,政府會在住宿和租金津貼方面,持續支援受影響居民。
大埔宏福苑。巴士的報記者攝
房屋局指,各過渡性房屋營運機構一向會為有需要住戶提供彈性遷出安排,30日並不是硬性規定,營運機構會按住戶實際需要靈活安排繼續暫時租住過渡性房屋單位,例如待新居裝修竣工及搬遷等。就宏福苑居民而言,無論是選擇自行安排長遠居所、「特設銷售計劃」或「樓換樓」,安排同樣適用。
租金補助方面,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向每個宏福苑單位業主發放每年15萬元的租金補助。補助為期兩年,每半年發放一次,即每次發放7萬5千元。如業主選擇出售業權後收取現金而不參加「特設銷售計劃」,租金補助會發放至相關資金到帳日,業主可動用有關現金自行作長遠住宿安排。至於到帳日前獲得的租金補助,無須退還,但下一期補助將不會獲發放。
房屋局。政府新聞網圖片
如業主選擇參加「特設銷售計劃」,租金補助將繼續發放至在相關資助出售房屋單位的入伙日、即領取單位鑰匙的日期,即業主長遠住宿需要已有適當安排後,而同樣入伙日前已獲得的租金補助亦無須退還,惟下一期補助將不會獲發放。
房屋局「解說專隊」會向宏福苑業主清楚解說相關安排。
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周四(4月2日)於中環展城館舉行第8場聽證會,亦是首輪聽證會的最後一場,下午聆訊繼續由「置邦興業」物業主任鄭芷盈作供。對於有居民投訴懷疑有人在業主大會中「打龍通」,「短短20分鍾投票數量增加280人,該時段入場人數不少於20人」。鄭回應指控,稱管理處會先「儲一疊票」,然後才一次過交予點票公司,這種點算方式的滯後或因此引起業主誤會。
置邦興業物業主任鄭芷盈(右)。巴士的報記者攝
代表獨立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杜淦堃問到,工程顧問的招標於2020年1月進行,但直至2021年12月11日的大會上「鴻毅」才獲委任為顧問,是否與有居民投訴有關。鄭芷盈回答指,因2020年至2021年期間疫情關係,無法舉辦業主大會聚集人群,聲稱這是唯一的原因。
關於2021年12月委任鴻毅的業主大會,鄭芷盈確認管理處負責收集及處理授權文書。大會當日有張貼授權一覽表,顯示曾提交授權票的單位(不論有效或無效),但不顯示授權人及被授權人姓名。鄭表示,就授權票她不記得有特別情況,而委員中以主席及副主席獲得較多授權票,與以往業主大會相同。
物業主任:無措施核實居民是否真正授權該授權人投票
關於2024年1月批出宏業3億3千萬工程合約的大會,鄭芷盈確認處理授權文書的流程與以往相同。管理處同樣會核對單位資料是否正確,但同樣無措施核實居民是否真正授權該授權人投票。她承認居民之間對是否進行昂貴工程有頗大爭議,但會議當日沒有問答環節供居民發表意見。她又指,大會的議程已提前14天給予業主,若業主有問題可在期間查詢。
對於有居民於2024年4月5日去信前大埔民政事務專員及市建局,控訴法團主席、管理公司及顧問於同年1月28日業主大會中「打龍通」,指「短短20分鍾投票數量增加280人,該時段入場人數不少於20人」。鄭回應指控,稱管理處會先「儲一疊票」,然後才一次過交予點票公司,這種點算方式的滯後或因此引起業主誤會。。她指大會當日有張貼授權一覽表,授權書名單是有公開的。
宏福苑。巴士的報記者攝
居民向屋宇署投訴懷疑選舉無弊
鄭芷盈表示,管理處印象中沒有收到正式書面投訴,只是聽過街坊口頭反映。她指民政事務處記錄的九宗投訴(包括質疑授權文書有效性、有人受威嚇、擔心會議被操控等),管理處沒有收到相關投訴,因為投訴是寄給政府部門而非管理公司。杜淦堃又展示一封居民向屋宇署的投訴信,指法團主席於大會主動為「宏業」拉票,包括發現「宏業」被起訴處分或不能續牌後,「宏業」私下向主席發信,管理處雖曾提醒主席不宜開信,但主席仍是打開信,對方稱受處分是小型工程,「RGBC無事」,懷疑選舉舞弊。鄭芷盈稱無見過有關投訴。
杜淦堃問及物業管理業監管局工作守則中關於親身出席業主大會的法定要求(至少100名業主或5%業權份數)。鄭芷盈承認管理處沒有特別措施確保符合此要求,會議記錄中亦沒有列明親身出席人數與授權票人數的分別。她解釋管理處其實有記錄(簽到與授權票分開),只是會議記錄沒有特別寫出來。不過杜淦堃其後澄清,相關法定要求的生效日期為2025年7月,在2024年1月大會之後,因此對該次大會不適用。
資深大律師杜淦堃。巴士的報記者攝
代表宏福苑居民大律師李峰琦指,時任法團主席鄧國權於2021年7月26日已收到由管理處轉交一名會議召集人葉碧兒業主,呈上5%以上業主簽署信,他問鄭會否認為鄧在簽名真確性是否有額外要求。鄭芷盈指「不可以完全同意」。
鄭芷盈否認與宏泰電工談過SDN事宜
代表宏泰消防的大律師林樂夫向鄭芷盈展示2025年9月的招標文件。鄭芷盈確認宏泰就年檢執修工程報價,管理處接受並有合約,她是聯絡人。宏泰的報價中列明完工後簽發消防證書FS251,但沒有列明「消防裝置關閉通知書」(SDN)這一項目。鄭芷盈解釋她相信宏泰做執修都需要入SDN,因為以往做法都會有,但同意報價及合約中沒有此項目。
關於2025年11月19日與宏泰電工黃健華的對話,鄭芷盈確認有親身面談,但時間很短,沒有5至10分鐘。她指當時知道消防缸正在進行工程,因此回答「有做緊工程」,但沒有傾談過SDN的事。她又指印象中沒有與宏泰另一名電工李俊賢會面過,亦沒有與他傾談過掛牌事宜,但林樂夫展示李俊賢一段WhatsApp記錄,他表示就掛牌事宜,「頭先鄭小姐覆咗我啦」。鄭芷盈堅持記憶中沒有與李俊賢會面。
宏泰消防電工黃健華。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鄭芷盈又確認,2025年7月至8月期間,消防處曾在宏福苑巡查,針對年檢FS251發現的損壞,要求盡快跟進。她指消防處巡查時沒有讓管理處人員陪同。關於為何7月、8月已收到消防處跟進要求,卻到10月才進行招標,她解釋招標、回標、分析、會議通過都需要一段時間,10月通過會議後她有即時通知承辦商。
代表置邦興業的資深大律師許偉強之後再次就置邦前員工黃志德的指控,鄭芷盈確認他離職時口頭提及想面試另一份更適合的工作,工作地點較接近居住地方,但沒有提及工作環境危害生命或安全問題。她又否認管理處有一個60cm乘90cm、掛上寫有「掛牌」紙皮的銀色消防警報系統裝置。關於吸煙投訴,鄭芷盈指出管理處不單是「傳聲筒」。她與黎永利經理會指示管理員巡查時如見到工人吸煙,要即時制止。
代表置邦興業的資深大律師許偉強。巴士的報記者攝
置邦:無法核實授權票簽名真偽
委員會委員陳健波其後問及授權票的處理方式。鄭芷盈確認管理處只會核對單位、業主姓名等資料是否填寫足夠,不會核對簽名,填足資料便當有效。她承認管理層略略談及過改善授權票制度,但沒有做過抽查,亦沒有與業主立案法團商討。另一委員歐陽伯權問及如何知道授權票的真確性。鄭芷盈表示管理處會對照業主名冊,但承認無法核實簽名真偽。
獨立委員會主席陸啟康(前)、委員陳健波(中)及歐陽伯權(後)。巴士的報記者攝
另外,代表置邦興業資深大律師許偉強出示新證據,展示鄭芷盈及「宏泰」鍾先生去年10月至11月的whatsapp紀錄。鄭曾向鍾稱「(水缸)已經入返水」,並發送數張「水缸有水」的照片,照片中有「8月」、「9月」,及「養水」的字眼。杜淦堃就此問鄭芷盈有關照片的更多細節,因為委員會目前沒有證據顯示水缸有水。鄭芷盈稱照片是同事駱小姐向「宏業」取得,據她理解,「養水」是因為要向水缸注水,測試有沒有漏水問題;至於杜再追問鄭當時水缸是否有水,鄭表示不清楚。
置邦興業物業主任鄭芷盈作供後離開。巴士的報記者攝
鄭芷盈作供完畢後,杜淦堃表示,由於天面水缸是否有水,直接影響消防系統的狀態,因此基於「天台水缸是否有水」的問題,下次聽證會將會再次邀請宏泰董事鍾傑文作供回應。委員會主席陸啟康宣布聆訊押後至4月8日(星期三)上午10時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