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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公布加強規管放債人諮詢總結 首階段措施8月起實施

社會事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公布加強規管放債人諮詢總結 首階段措施8月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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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公布加強規管放債人諮詢總結 首階段措施8月起實施

2026年03月13日 18:02 最後更新:19:11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公布加強規管持牌放債人諮詢的總結,並將分兩階段實施相關措施。

局方指,26年8月將實施首階段措施,主要涵蓋設立低收入人士無抵押個人貸款的「還款佔入息比率」上限、禁止放債人要求借款人提供貸款諮詢人,以及規定放債人必須在借貸廣告中,加入公司註冊處指明的風險提示字句。

財庫局指4月將向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簡介諮詢總結及各項措施細節。立法會圖片

財庫局指4月將向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簡介諮詢總結及各項措施細節。立法會圖片

第二階段有關「信資通」的措施,27年6月實施。財庫局及公司註冊處正草擬修訂相關放債人牌照條件及行政指引,並已與司法機構商討,分階段更新已發出的放債人牌照,以配合措施實施時間表。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

今次諮詢在25年6月至8月期間進行,一共收到150份來自社會各界的意見書,期間亦有向立法簡介,並舉辦簡介會,向放債業界、專業組織及非政府組織等說明詳情。財庫局表示,4月將向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簡介諮詢總結及各項措施細節。

政府根據《公共財政條例》向立法會作出提交決議案的預告,授權財政司司長將債券基金的盈餘適時轉撥至政府一般收入;而截至今年3月31日,債券基金透過投資收益累積盈餘為377億元。

政府將向立法會提交決議案,授權財政司司長將債券基金的盈餘適時轉撥至政府一般收入。

政府將向立法會提交決議案,授權財政司司長將債券基金的盈餘適時轉撥至政府一般收入。

政府在2024至25年度的《財政預算案》提出,政府債券計劃逐步由政府可持續債券計劃及基礎建設債券計劃取代,自2024年9月以來,政府已沒有在政府債券計劃下發行新的債券。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發言人表示,債券基金於2009年成立,多年來配合政府債券計劃管理發債所得款項。截至今年3月31日,在為所有未償還政府債券的本金及未來須支付的票息作出撥備後,債券基金透過投資收益所累積的盈餘為377億元。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發言人表示,債券基金截至今年3月31日,透過投資收益所累積的盈餘為377億元。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發言人表示,債券基金截至今年3月31日,透過投資收益所累積的盈餘為377億元。

發言人表示,政府債券計劃已成功完成推動香港債券市場發展的使命,為善用債券基金的盈餘,今年《財政預算案》宣布,政府會向立法會提交決議,將債券基金的累計盈餘在2026/27年度轉撥至政府綜合帳目,而非按原有法例規定,待政府債券計劃的最後一批政府債券於2042年到期後才轉撥。政府將視乎立法程序於本月24日在立法會動議有關決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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