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司機下月1日起須至少提供兩種電子繳費,運輸署呼籲尚未安裝相關媒介的司機盡快安裝並熟習操作。乘客亦可繼續以現金繳費。
運輸署提醒的士司機,由今年四月一日起,必須提供電子繳費媒介,以方便乘客繳付車費。司機可按營運需要靈活選擇電子繳費媒介。乘客登車前,可留意車窗貼紙或向司機了解所提供的電子繳費媒介。乘客亦可繼續以現金繳費。政府新聞處圖片
運輸署表示,兩種電子繳費媒介包括一種二維碼電子繳費媒介和一種非二維碼電子繳費媒介。司機可按營運需要,靈活選擇電子繳費媒介,並在車窗指定位置張貼貼紙,展示所提供的電子繳費媒介,方便乘客識別。
司機可按營運需要靈活選擇電子繳費媒介,並在車窗指定位置張貼貼紙展示所提供的電子繳費媒介,方便乘客識別。乘客登車前,可留意車窗貼紙或向司機了解所提供的電子繳費媒介。乘客亦可繼續以現金繳費。政府新聞處圖片
屆時如果有司機未提供電子支付方式,如無合理辯解,違例者最高可被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6個月,乘客亦可致電政府熱線1823或交通投訴組熱線2889 9999通知運輸署跟進。
運輸署助理署長/管理及輔助客運馮惠筠(左三)聯同立法會議員出席的士業界宣傳活動,呼籲尚未安裝電子繳費媒介的司機盡快安裝並熟習操作。政府新聞處圖片
署方自去年8月起督導主要電子繳費平台及的士業界加強宣傳及公眾教育,包括向的士司機介紹法例要求,並舉辦超過20場工作坊,以及11場的士站外展活動,主動接觸司機,簡介電子繳費媒介收費操作及協助他們登記成為用戶。至今有約1900名司機參加工作坊。
四月一日起的士司機須提供電子繳費媒介便利乘客。政府新聞處圖片
四月一日起的士司機須提供電子繳費媒介便利乘客。政府新聞處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