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男女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24條「明知而出售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被警方國安處拘捕。據了解,被捕人士是「一拳書館」男負責人及3名女職員。
一拳書館
消息說,國安處今日(3月24日)採取行動,搜查有關書店,並在現場檢取一批涉案的具煽動意圖的書籍。
「一拳書館」男負責人龐一鳴。FB圖片
社會事
4名男女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24條「明知而出售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被警方國安處拘捕。據了解,被捕人士是「一拳書館」男負責人及3名女職員。
一拳書館
消息說,國安處今日(3月24日)採取行動,搜查有關書店,並在現場檢取一批涉案的具煽動意圖的書籍。
「一拳書館」男負責人龐一鳴。FB圖片
深水埗獨立書店「一拳書館」被指2025年6月舉辦「棟篤笑」興趣班,店長龐一鳴及營運書店的「鳴動教育有限公司」各被食環署票控一項無牌公眾娛樂場所罪,龐一鳴及公司否認控罪,星期二(5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受審,裁判官莫子聰裁定兩項傳票罪成,共罰款6000元。
被告龐一鳴。巴士的報記者攝
51歲被告龐一鳴及「鳴動教育有限公司」各被票控一項無牌公眾娛樂場所罪,由大律師劉偉聰等代表。
控罪指,被告於2025年6月29日,無根據香港法例第172章公眾娛樂場所條例批出的牌照而使用在九龍深水埗大南街169-171號大南商業大廈3字樓的處所,作為一個公眾娛樂場所,即舞台表演。
案情指,2025年6月20日,「一拳書館」社交帳戶發布「Stand up Comedy第三屆101畢業表演」活動,訂於同月29日在深水埗大南街169至171號大南商業大廈3樓舉行,分兩場進行,費用為「自由定價」。兩名食環署便衣衛生督察報名後喬裝為觀眾到場,由女職員核對電話尾數入場。
晚上6時活動開始,約50名觀眾出席,女主持人並傳紙皮箱收費,督察各付100元,其後多名表演者輪流以講笑話、肢體動作及互動形式表演個人經歷、日常趣事及時事,引起觀眾多次大笑,活動約晚上8時結束。活動後,另一名姓莫的一級衛生督察到場調查,被告人稱活動為「私人分享會」,拒絕督察進入。
當日喬裝參加活動的一級衛生督察許漢森(音譯)供稱,2025年6月29日到一拳書館調查並拍攝照片,翌日在辦公室憑記憶繪製平面圖,標示座位區及表演嘉賓位置。在辯方大律師劉偉聰盤問下,許漢森確認,表演嘉賓與觀眾處於同一水平,沒有舞台。
控方案情完結,裁判官莫子聰裁定表證成立,被告不作供,辯方亦不傳召辯方證人。
裁判官莫子聰裁定兩項傳票罪成,共罰款6000元。
辯方結案陳詞指,控罪寫明「舞台表演」,「舞台」二字必有用意。辯方引用牛津辭典等指「舞台」一詞指高於地面的平台,而當日表演者與觀眾處於同一水平面,完全沒任何高起舞台或表演台,故不構成「舞台表演」。辯方又指,《公眾娛樂場所條例》立法原意是保障公眾安全,而非規管所有文化表演活動。
莫官下午裁決時指,雖然認同《公眾娛樂場所條例》的核心立法目的是保障公眾安全,但拒絕辯方「必須有實質高起舞台才構成舞台表演」的狹義解釋。案發當日約50名觀眾入場、收費、棟篤笑表演已符合「舞台表演」之定義。
辯方求情指,案中棟篤笑表演採用自由捐款形式。疫情後,書店每月虧損,被告需個人倒貼維持,經營困難,活動期間無任何噪音或消防投訴。被告行為源於文化推廣熱誠,而非惡意違法,懇請法庭考慮判處溫和罰款。莫官終判被告兩傳票罰款合共6000元。
案件編號:KCS37515-37516/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