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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入境處九龍城聯合掃黃拘捕32人 22名為非法性工作者年齡最大57歲

社會事

警方入境處九龍城聯合掃黃拘捕32人 22名為非法性工作者年齡最大57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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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入境處九龍城聯合掃黃拘捕32人 22名為非法性工作者年齡最大57歲

2026年03月27日 20:13 最後更新:20:13

警方聯同入境處展開聯合行動,打擊九龍城非法賣淫活動,人員在行動中以「經營賣淫場所」及「依靠他人賣淫為生」等罪名拘捕共32人,當中有22名為非法性工作者,年齡介乎24至57歲。

九龍城警區行動主任總督察譚振忠(左)及特別職務隊第二隊督察盧凱文(右)向傳媒簡報案情。

九龍城警區行動主任總督察譚振忠(左)及特別職務隊第二隊督察盧凱文(右)向傳媒簡報案情。

九龍城警區行動主任總督察譚振忠及特別職務隊第二隊督察盧凱文向傳媒簡報案情。譚振忠表示,九龍城警區聯同入境事務處,於3月25日至26日一連兩日,針對九龍城區內的非法色情活動展開代號「壯盛」的執法行動。行動目標是打擊背後操控性工作者以獲取非法利益的犯罪團伙,以及一些明知單位被用作非法色情活動但仍然容許的業主及租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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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龍城警區行動主任總督察譚振忠(左)及特別職務隊第二隊督察盧凱文(右)向傳媒簡報案情。

九龍城警區行動主任總督察譚振忠(左)及特別職務隊第二隊督察盧凱文(右)向傳媒簡報案情。

九龍城警區行動主任總督察譚振忠(左)發言。

九龍城警區行動主任總督察譚振忠(左)發言。

檢獲的證物。

檢獲的證物。

九龍城警區行動主任總督察譚振忠(左)及特別職務隊第二隊督察盧凱文(右)向傳媒簡報案情。

九龍城警區行動主任總督察譚振忠(左)及特別職務隊第二隊督察盧凱文(右)向傳媒簡報案情。

九龍城警區特別職務隊第二隊督察盧凱文(右)發言。

九龍城警區特別職務隊第二隊督察盧凱文(右)發言。

檢獲的證物。

檢獲的證物。

九龍城警區行動主任總督察譚振忠(右)及特別職務隊第二隊督察盧凱文(左)展示證物。

九龍城警區行動主任總督察譚振忠(右)及特別職務隊第二隊督察盧凱文(左)展示證物。

九龍城警區行動主任總督察譚振忠(左)發言。

九龍城警區行動主任總督察譚振忠(左)發言。

譚振忠稱,警方一直高度關注九龍城及土瓜灣一帶的非法色情活動。這些活動大多以俗稱「一樓一鳳」的模式,在區內的「三無大廈」經營。當中部分性工作者只持有旅遊證件,她們在香港從事性工作,違反了香港法例第115章《入境條例》第41條「違反逗留條件」。

檢獲的證物。

檢獲的證物。

譚振忠指出,這類非法色情場所除違反法例外,亦因非常貼近民居,對附近社區造成滋擾。警方經情報分析及深入調查後,發現一個犯罪團伙,利用唐樓單位改建為多個細小劏房,招徠來自內地及其他國家的女子,在內進行非法色情活動。團伙更安排及操控這些性工作者,以拆帳形式從中抽取利潤,相關行為已觸犯《刑事罪行條例》中「經營賣淫場所」、「依靠他人賣淫為生」及「准許處所用作賣淫」等罪名。

過去一年,警方曾多次向相關業主及租客發出警告,要求他們不得容許名下單位用作非法色情活動,否則須承擔法律責任。惟部分業主漠視警告,佯裝不知情,繼續容許單位用作非法色情活動。為從源頭遏止此類活動,警方策劃今次「壯盛」行動。

九龍城警區行動主任總督察譚振忠(左)及特別職務隊第二隊督察盧凱文(右)向傳媒簡報案情。

九龍城警區行動主任總督察譚振忠(左)及特別職務隊第二隊督察盧凱文(右)向傳媒簡報案情。

譚稱,九龍城警區特別職務隊聯同九龍城刑事部及入境事務處,以「經營賣淫場所」、「依靠他人賣淫為生」、「准許處所用作賣淫」、「清洗黑錢」及「違反逗留條件」等罪名,在全港各區共拘捕32人,成功瓦解一個犯罪團伙,並會繼續追查相關犯罪得益。

盧凱文指出,在行動前的一段時間,九龍城警區特別職務隊多次針對非法賣淫場所進行打擊及作出拘捕,並多次向上述單位的業主及租客發出警告信,要求他們不要容許名下單位作非法賣淫用途,但情況一直未有改善,因此警方針對上述單位展開調查。

九龍城警區特別職務隊第二隊督察盧凱文(右)發言。

九龍城警區特別職務隊第二隊督察盧凱文(右)發言。

自2025年中,警方經調查及情報分析後,發現一個由4人組成的犯罪團伙,涉嫌操控約7個單位,並將單位劏為20間「一樓一鳳」單位。警方鎖定其中兩人為頭目,他們以微信或其他通訊軟件招徠及聯絡內地或外籍女子,並協助她們持旅遊證件合法來港,安排她們於劏房內從事賣淫活動,團伙並從每次性交易中抽取佣金獲利。而團伙中其餘兩名成員則負責上樓收款、添置用品及打點單位,因此四人在今次行動中以「管理賣淫場所」及「依靠他人賣淫為生」罪名被捕。

經深入調查及財富分析後,警方發現其中一名團伙頭目為本地男子。在過去一年,除安排及操控團伙從事賣淫活動外,其銀行戶口亦顯示收入、支出及交易數目異常,懷疑有高達100萬元屬於非法賣淫所得的犯罪得益。因此警方在今次行動中,除上述兩項罪名外,亦以「洗黑錢」罪名將其拘捕,並凍結其戶口。

檢獲的證物。

檢獲的證物。

同時,警方發現有6名業主及租客向該犯罪團伙提供單位。警方亦希望從源頭根治非法賣淫活動,於過去一年多次發信警告相關業主及租客,惟近期行動中發現他們漠視警方警告,繼續容許非法賣淫活動於其物業內進行。因此警方鎖定該六名業主及租客,以「准許處所用作賣淫」罪名於今次行動中將其拘捕。

在兩日行動中,警方亦聯同入境事務處,以「違反逗留條件」拘捕22名非法性工作者,年齡介乎24至57歲。警方提醒,任何持旅遊證件來港人士提供性服務,不論是否收受金錢,均已干犯違反逗留條件,甚至可能干犯「誘使他人作出不道德行為」。

九龍城警區行動主任總督察譚振忠(右)及特別職務隊第二隊督察盧凱文(左)展示證物。

九龍城警區行動主任總督察譚振忠(右)及特別職務隊第二隊督察盧凱文(左)展示證物。

於兩日行動中,警方在港九及新界各區,以「管理賣淫場所」、「依靠他人賣淫為生」、「准許處所用作賣淫」及「洗黑錢」等罪名拘捕上述10人,包括四名賣淫團伙骨幹成員及六名涉案單位業主及租客,共5男5女,均為本地人士,年齡介乎30至73歲,部分人士有黑社會背景,並同時拘捕22名非法性工作者。整個行動中,警方共拘捕32人。

警方在此重申,對於有人操控女性從事色情活動並從中剝削牟利,絕不容忍。這些行為無論在法律或道德層面,均為社會所不能接受。警方必定持續進行打擊行動,並追查、凍結,甚至充公相關犯罪得益。警方亦明白,部分業主及租客或認為只是出租單位,對內部情況未必清楚,但事實上,他們的配合正是解決問題的關鍵。若沒有單位供應,此類非法活動將難以存在。只要不容許單位被用作非法用途,已是對打擊該類活動的最大協助。警方會繼續嚴正執法,從源頭打擊相關犯罪行為,同時亦希望各位業主及租客配合,不要容許名下單位被用作非法用途。

懷疑非法勞工在行動中被捕。政府新聞處圖片

懷疑非法勞工在行動中被捕。政府新聞處圖片

入境事務處於5月15日至昨日(5月21日)在全港多區展開反非法勞工行動,行動中共拘捕11名懷疑非法勞工及3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

有關行動包括「曙光行動」、聯同食物環境衞生署和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執行的「驚愕行動」、聯同香港警務處執行的「權能者行動」、「風沙行動」及「冠軍行動」。

在一項針對裝修行業的專項反非法勞工行動中,入境處調查人員發現有人利用社交媒體宣傳,聲稱可來港提供裝修服務。調查人員經過情報分析和深入調查後,鎖定可疑人士並展開行動,以「放蛇」手法於社交平台上喬裝成顧客查詢及預訂有關服務,其後於非法勞工來港提供服務時將其拘捕。被捕的5名懷疑非法勞工為3男兩女,年齡介乎28至43歲。

入境處。入境事務處圖片

入境處。入境事務處圖片

在其餘的反非法勞工行動中,調查人員亦搜查了多個目標地點,包括餐廳、貨倉及零售店等,共拘捕6名懷疑非法勞工及3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被捕的懷疑非法勞工為兩男4女,年齡介乎23至59歲。當中兩名男子持有不允許僱傭工作的擔保書(俗稱「行街紙」),另有一名女子涉嫌行使及管有懷疑偽造身份證。因涉嫌聘用非法勞工被捕的僱主為兩男一女,年齡介乎36至39歲。有關涉嫌聘用上述非法勞工的僱主的調查仍然在進行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懷疑非法勞工在行動中被捕。政府新聞處圖片

懷疑非法勞工在行動中被捕。政府新聞處圖片

入境處發言人說:「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同時,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在港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兩年。協助及教唆他人違反逗留條件者同罪。」

發言人續指,根據法院判例,任何人士在決定聘用一名僱員前,必須採取一切切實可行的步驟以確定有關僱員是可合法受僱。除了查閱僱員的身份證外,該人亦負有明確的責任向僱員作出查詢,而僱員提供的任何答案不會令該人對僱用有關僱員的合法性產生合理懷疑,否則法院不會接納以此作為免責辯護。如求職者沒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僱主亦必須查閱求職者的有效旅行證件,違例者經定罪後,最高可被判罰款15萬元及監禁一年。就此,發言人提醒所有僱主切勿以身試法,僱用非法勞工。入境處會繼續嚴正執法,打擊有關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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