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周四(4月2日)於中環展城館舉行第8場聽證會,亦是首輪聽證會的最後一場,續由物管公司「置邦興業有限公司」的2名員工作供,包括工程主任林文欣及物業主任鄭芷盈。其中,鄭芷盈供詞多處與「宏泰消防」代表的供詞有出入,包括未曾接獲「宏泰」董事查詢關於「掛牌紙」即「關閉消防裝置通知」(SDN)、消防水缸注水問題等。另鄭又承認,管理公司未有再跟進工人吸煙投訴,因已轉介「宏業」,指「置邦」無權炒工人,而宏業曾承認不再聘用吸煙工人,惟未知有否實行。
置邦興業有限公司工程主任林文欣。巴士的報記者攝
置邦興業有限公司工程主任林文欣續作供,由宏福苑居民代表大律師李峰琦提問,提到宏褔苑業主立案法團第11屆管理委員會在2021年8月9日召開第6次全體委員的會議記錄,林文欣有列席。文件提到時任管理委員會主席鄧國權於2021年7月26日已收到由管理處轉交業主葉碧兒,呈上5%以上業主簽署信,要求召開業主大會。鄧國權隨後向遞交簽名的葉碧兒發出確認信件,惟仍未收到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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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邦」物業主任鄭芷盈 (右) 作供。巴士的報記者攝
鄭芷盈(右)承認在大火後才首次向「宏泰」提供「掛牌紙」。巴士的報記者攝
代表律師問及法團管理手法問題 杜淦堃:林文欣非適合人士回答
文件亦提到,為避免重蹈當年污水喉工程引起的法律事件,有簽名人士並不清楚簽署的文件內容而引起極大迴響。鄧國權認為有責任向所有簽名人士發出簽名確認信件,信件已於8月3日發出,以了解有關業主是否在知情下簽署及清楚召開大會的要求。李峰琦問林文欣就宏福苑法團委員會的管理手法,林稱:「坦白講,佢地開會個啲嘢我唔係好熟,唔方便評論太多,指寫得係度有佢嘅用途。」林稱,管理處會協助處理信件,但不清楚由誰接手,因自己是工程部。
獨立委員會主席陸啟康。巴士的報記者攝
獨立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杜淦堃指「剛才嘅提問,對於林文欣的口供、在事件中的參與和範疇,未必係最適合回答相關問題。」他希望大家要考慮一下盤問原因,「否則咁樣開會開幾個月都唔會完。」主席陸啟康亦指,聆訊需要紀律,稱到目前聽證會進展良好,「調查去到呢度已經唔容易」,籲「大家用小小智慧諗一諗。」
「置邦」代表大律師許偉強。巴士的報記者攝
林文欣:不會處理「掛牌」事宜 「入職至今未用過SDN」
代表宏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的大律師林樂夫盤問林文欣,消防裝置的年檢合約有林的上司「置邦」經理黎永利簽名,但林文欣指,該份合約「不是我打的」。聽證會上展示2025年3月24日「宏泰」董事及工程師鍾傑文與林文欣的WhatsApp對話,林把合約「Fire service 2024 PDF」給鍾,林指僅有簽名那頁。
但林承認,他知道關閉消防裝置需要「掛牌」,但自己不清楚有關流程,指自己平時不會處理「SDN」,「掛牌」流程都交由消防裝置承辦商處理,也沒見過「宏業」的SDN,「由入職到依家都未用過SDN(掛牌紙)。」
據鍾傑文的證供,火災前,林文欣曾問鍾傑文關於「消防裝置及設備證書」(FS251)而不是「SDN」,林確認。聽證會上展示鍾於2025年11月26日至27日凌晨1時多的手機對話紀錄。
林文欣回應「置邦」代表大律師許偉強提問時承認,是第一次向鍾索取相關「掛牌紙」,亦確認11月26日當日中午向「宏泰」鍾先生拿年檢維修「完工證明」,但鍾指因水缸無水,無法測試故不能出證明,通話期間鍾要求林提供「掛牌」文件,但林沒有提供。林文欣回應稱,對話中沒提及有關消防「電力」方面的問題。
「置邦」物業主任鄭芷盈 (右) 作供。巴士的報記者攝
「置邦」鄭芷盈與「置邦」董事證供有出入 從未被問及取「掛牌紙」
「置邦」物業主任鄭芷盈作供。先由「置邦」代表大律師許偉強提問,提到「宏泰」董事和工程師鍾傑文日前作供指,2025年10月16日和17日2次就「宏泰」技術人員到宏福苑做維修工程後,曾致電「置邦」鄭小姐查詢,鍾提到,問鄭索取「除牌紙」,惟鄭芷盈表示,對該通話內容「冇記憶,冇印象」。
許再問及,10月17日與鍾傑文的對話中,鍾有否問及關於「掛牌」的情況,鄭回答沒有。關於「宏泰」電工黃健華的口供,11月19日發現消防「上水泵」掣被關上,向鄭芷盈查詢,得知已「掛牌」,而「宏泰」電工李俊賢亦確認,但鄭稱沒有跟兩人提及「SDN」,也沒談及消防泵房的總掣被關上。
「宏泰」董事和工程師鍾傑文。巴士的報記者攝
鄭手機有「未接來電」 指沒有跟「宏泰」鍾傑文對話
許偉強在聽證會上展示,鍾傑文於2025年11月21 日下午3時多的通話紀錄,長9秒,但根據鄭芷盈電話紀錄,有關通話是「未接來電」,鄭芷盈確認鍾傑文當日曾致電她,但兩人無展開過對話。
鄭芷盈指,自2014年8月起於宏福苑工作,負責屋苑日常運作、發布通告、法團事務及處理投訴等,上司是高級經理黎永利,也是另一名證人、「置邦」文員駱倩盈的上司。杜問及為何黎永利不出席聽證會作供,鄭指不知道原因。
杜再問及,林文欣指曾有一段時間離開「置邦」,由一個姓馬的上任。鄭指,馬由去年4月尾到6月中任職,「他上樓跟的case很多,例如滲漏。」馬離開後,由她自己和黎永利及駱倩盈分擔,包括就滲漏發報價單等。杜指,林文欣有電工資格,故馬離開後,沒同樣專業資格的人協助,鄭同意說法。
杜展示「服務評核表-清潔及園藝、保安、維修」及「保安工作指引-防止及偵測潛在火警危機」,關於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賦予「置邦」的權利包括保養和維修水泵、與政府有關部門聯絡。杜問及,鄭入職時有否檢閱相關文件,鄭稱沒有,杜關注如就消防裝置相關投訴,「置邦」有合約責任記錄和跟有關政府部門跟進,處理投訴表也有機制評核,有責任維修保養水泵水箱,鄭同意說法。
杜指,據鄭芷盈口供提到「宏泰」已在2025年3月24日完成8座大廈年度消防裝置檢查,並在3月31日向消防提交FS251表格 ,但置邦在2025年5月中才收到相關FS251表格,問及鄭有否看過相關文件,鄭說:「通常會俾經理睇,自己冇仔細睇。」
鄭指,她沒收過SDN,而「宏業」指示另一消防設備承辦商「中華發展」所交的SDN,由同事駱倩盈於大維修群組中收到,而但她不在該群組內,但承認駱曾在辦公室座位上說收到「shutdown notice」,由「宏業」負責貼出「消防裝置關閉」通告知會住戶。鄭亦同意如果消防系統關閉,整個管理處都會知道。鄭亦確認,消防處巡查後的勸籲信都會交給她。
居民進入聽證會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居民屢投訴工人吸煙 鄭芷盈:「無權炒佢哋」 宏業曾指不聘用吸煙工人
就大維修工程期間的投訴處理問題,杜展示管理處大維修「投訴簿」紀錄,2024年7月、12月及2025年2月,都有住戶投訴大維修工人吸煙問題,其中2025年2月24日投訴人要求「不要只是勸喻,要有處罰,否則不滿意」,但所有吸煙投訴的處理方法,都是「已通知宏業」。
杜展示2025年3月15日的工程會議,當日出席的管理處代表為黎經理及駱小姐。紀錄顯示,法團曾要求並給予「宏業」1個月處理及改善工人吸煙問題,包括設立指定吸煙區,並指「宏業」會確認工人吸煙影相位置、作訓示及處罰或直接解僱。鄭芷盈確認,曾聽與有份開會的同事說過,但同意吸煙情況一直無改善,「置邦」亦無進一步跟進,承認「我哋無能力控制工人,無權炒佢哋。」她說,「宏業」曾指會不再聘用吸煙工人,「但唔知有無做。」
沒警覺「生口」有風險 鄭芷盈:信任「鴻毅」專業
關於走火通道設置「生口」問題,鄭指事後得知外牆棚架起火的燶煙是通過「生口」進入樓梯。杜問鄭芷盈當時管理處事前事否察覺到「生口」會造成風險,鄭指當時沒人警覺「生口」有風險,因相信是工程顧問「鴻毅」的專業。
杜又問到光井垃圾問題,鄭確認大維修期間光井被長期上鎖,該位置不再由管理處清潔工負責清潔,而是改由「宏業」工人負責,又指不覺光井垃圾特別多,但認同「宏業」「唔係好頻密清理」,同意管理公司有責任和政府部門跟進,亦同意以上風險,「置邦」是有獨立責任
杜展示「置邦」的保安工作指引,有責任指示前線去巡查泵房、機房等,鄭同意。杜再指,「座頭」要有專業知識,要檢查當值樓宇的消防泵房、電錶房等,不應該有火警系統被關閉,有泵房門沒上鎖,鄭亦同意。
「宏業」工人無須「臨時工作證」可入泵房 事發當日才得悉火警鐘系統被關
杜再提及,每座大廈管理處有「借匙簿」,要進入泵房須要向座頭作書面記錄,鄭同意;杜再問及,「置邦」電工羅國瑞及木工李承富本身有鑰匙可打開泵房,鄭指是事發後才知道,杜指若他們兩人入泵房,如果他們私下帶人入去,可能沒有登記。
杜指,「置邦」有一份關於「臨時工作許可證」的表格,表格會紀錄承辦商到場工作,並發出「臨時工作許可證」,問及是否意味「置邦」會知道誰是熟悉的人就不用填表格,未必會有記錄,鄭同意,指「宏業」的工人因有著制服,所以沒特別做登記。據李承富給警方的口供,因「宏業」工人沒有鑰匙,經常由李為他們打開泵房門,鄭同意。
鄭指,是事發當日,她才得悉火警鐘系統被人關閉,當天曾要求當值座頭保安員嘗試打破火警鐘玻璃啟動警報,其後又要求林文欣向承辦商了解系統關閉的原因。據鄭的證供,無任何紀錄顯示消防系統是何時被關閉,亦沒接獲相關投訴記錄。
大批傳媒採訪。巴士的報記者攝
消防缸有否注水 鄭芷盈:看同事相片有注水
杜提到,去年10月初,她曾與「宏泰」鍾傑文安排維修工作,鄭當時表示需要訂購材料,曾作出催促,承辦商回應會盡力跟進。杜形容「似乎消防系統這方面,你們沒想過多過一間消防承判商,沒有人想過要協調。」
對於消防水缸有否注水的問題,鄭芷盈的說法也跟其他證人有出入。杜提到,2025年10月初,鄭跟鍾說要安排消防執修,要簽署文件,對方要訂材料,到10月17日雙方對話,鄭提及關於SDN,但鄭說對通話內容無印象。
去年10月28日,鄭曾與鍾傑文經WhatsApp對話,鄭問鍾何時安排執修,鍾當時問「入返水未?」,指若無水則無法完工,鄭當時回應稱已「入返水」。
鄭解釋,指當時認知是水缸已注水,惟杜指,暫無證據顯示有人為消防水缸注水,鄭回應指,當時從同事駱倩盈取得相片,顯示水缸已注水。杜就指當中不少相片在去年8至9月拍攝。鄭指,當時「佢哋話入返水,要養水。」不清楚杜稱「水缸無」的說法。
鄭芷盈(右)承認在大火後才首次向「宏泰」提供「掛牌紙」。巴士的報記者攝
鄭芷盈承認在大火後才首次向「宏泰」提供「掛牌紙」
至於消防系統關閉,「宏泰」曾指與鄭芷盈對話時提及消防系統暫停和「掛牌」。鄭芷盈稱對此無印象。鄭稱,知道消防系統有「宏泰」以外另一消防設備承辦商「掛牌」,但「無醒起」要向做年檢的「宏泰」提供SDN,「置邦」內部亦無討論過,在多於一家承辦商處理消防系統時,應如何協調。鄭又承認,去年11月28日,即大火發生後,才首次向「宏泰」鍾傑文提供SDN。
杜展示曾短暫入職「置邦」的員工黃志德證供,黃供稱自己於2025年5月入職後發現現場環境惡劣,建築材料隨地亂放,包括發泡膠及煙頭。黃入職一周內收到2次居民就工人吸煙問題投訴。鄭不反對有居民投訴吸煙問題,但她沒見過有工人在樓層或棚架吸煙,不過,她承認曾在其他位置見過工人吸煙。
杜續展示黃志德證供,顯示管理處控制室有銀色的消防用途裝置,裝置理應亮燈但沒亮,列明「掛牌」,鄭芷盈否認有關裝置存在。黃志德於去年5月14日離職,理由是「工作環境會危害我生命,及加上兩次向上司反映都不獲正面跟進」。惟鄭指,她沒有收過黃的相關投訴,指自己是黃的其中一個上司,黎永利也是其上司,還有一個助理周小姐,在傳媒報道後曾問及周小姐,周也說沒收過黃的投訴。
杜提及物監局設有規定及操守守則,當中包括招標相關的條文,問鄭「公司有否讓你們睇相關文件?」鄭回應:「不太有印象。」指宏福苑是她第一次負責大維修招標工作的屋苑;杜問及「公司有無安排培訓畀你?」鄭回答:「我就冇。」
「鴻毅」以高票數獲委任為顧問公司 鄭芷盈:有收授權票 投票現場居民不多
關於授權票問題,杜展示2019年1月25日委任「鴻毅」為工程顧問的周年大會會議記錄,文件顯示有368人出席,但鄭指,印象中當日會上不算多人,因「有啲係授權票,現場居民印象中不多」。根據紀錄,「鴻毅」獲2999票 ,佔67.5%,而另一公司「遠東」僅342票、佔 7.7%。
杜問及,「鴻毅」報價高過遠東,為何這麼多人投給「鴻毅」?鄭指,會議上沒討論過為何委任「鴻毅」。她提到,總公司工程部人員鄭日佳曾協助招標,大維修前他會參與例會,指鄭日佳有份草擬招標文件。
鄭又指,自己曾收授權票,如有較多授權票,稱「要提前7日收」,有時會收到過百張授權票。至於如何核對授權票,鄭則指每次只會核對單位及業主名,難以核對簽署,且沒程序需致電核對授權票,並提及業主多授權給主席、副主席及秘書。
今舉行第一輪聽證會的最後一場。巴士的報記者攝
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周三(4月1日)於中環展城館舉行第7場聽證會,將有7名證人作供,全為物管公司「置邦興業有限公司」的管理層及員工。「置邦興業」文員駱倩盈作供指,宏福苑法團曾質疑消防水缸的鋪磚工程,惟大維修承建商「宏業」指因要進行食水缸維修,故要先做消防水缸工程來代替食水缸。另駱又承認,授權票情況很「普遍」,維修工程曾有過百授權票,更換法團成員的決議則涉近300張授權票,直言授權票明顯影響結果,又指管理公司沒抽查,且簽名難核對,「打個交叉都當你簽咗名」。
代表獨立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杜淦堃。巴士的報記者攝
管理公司「置邦興業」文員駱倩盈續作供,由代表獨立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杜淦堃提問。杜提到,駱在宏福苑工作期間,參與宏福苑大維修的相關會議,不少會議記錄都由駱撰寫,大維修合約中的維修水缸部分涉及616萬,駱稱不清楚是否8座大廈的總額。
杜關注法團管委會會議上,與會者有意見質疑為何消防水缸要「鋪磚仔」、「係咪要做咁多」,其後縮減工程範圍,駱同意說法。
「置邦興業」文員駱倩盈 (右)。巴士的報記者攝
法團質疑消防水缸要「鋪磚仔」 宏業稱用消防缸暫代替食水缸
根據2024年11月13日的會議記錄提到,大維修承建商「宏業」指要先做消防缸,駱確認說法,指水缸有配件損壞或失效,水管生鏽,因要找替代的食水缸,故先做消防缸,完成消防缸工程,就可用來替代做食水缸,這樣就可做食水缸,但自從換了法團管委會後,曾有居民對是否要做部份工程有意見,代表曾按要求將工程範圍縮細,節省金錢,但會議期間有不同討論,並非結論。
根據2025年8月30日的「維修工程進度會議摘要」,提到消防缸進度,文件提到,要進行這些工程,消防栓和喉轆系統要長期關閉,駱同意說法。據2025年3月28 日一張「中華發展」的發票,總額為10.72萬,當中包括要關閉消防系統14日,預計工程為期一年,但駱稱對此並無印象,對消防水缸的維修詳情不了解,僅知在工程進行期間消防水缸並無存水。
駱指,印象中曾有31樓住戶說天花有滲漏,有提及天台水缸漏水還是防水層損壞問題,「宏業」說很大機會做天台太陽能板工程導致,天面層要做防水,但「宏業」指做得不理想,天面層有機會損壞,但沒有人確定說31樓漏水是天面防水層漏水有關、還是消防缸漏水。駱指,管理處曾發通告,因應消防水缸工程,在單數樓層擺放消防筒。
早上入內旁聽人士。巴士的報記者攝
授權票情況普遍 更換法團曾收近300張 無法核對簽名:「打個交叉當你簽咗」
關於業主大會的授權票問題,駱承認情況「普遍」,指有關維修工程有過百授權票,如9月6日決議更換法團成員的大會則涉逾200張至300張授權票,選工程顧問公司時亦有逾百張授權票,她指,授權票影響結果很明顯,印象中授權票有過半,「只要被授權的人到場已經夠人開會」。
獨立委員會成員陳健波關注有否抽查授權票的真偽,駱回應指,她在任期間沒有抽查,只會跟授權書核對,但簽名不能核對,「打個交叉都當你簽咗名」,而除非授權書欠缺樓層或業主資料便會跟進。她指,在大會開會前發一張收據予簽署授權書的住戶,核實業主身份。她指,曾有住戶發現被冒交授權書,認為有人作假文書,她會先建議對方問清楚家人,並考慮會否報警,但以她所知未有業主曾報警。
陳健波追問應如何提高對授權票的監管,駱指宏福苑中有很多子女離開單位,但父母沒更新業權資料,故查冊時發現有很多人已離開宏福苑,而那些子女就無法代父母投票。她認為,應該要設有標準文件,附有業主簽名式樣,可供核對,「不用打個交叉、畫隻龜,我就可以當合格的簽名文件」。
她稱,曾見過授權書資料不齊,如欠缺簽名,致電業主要求加簽,在住戶門口索簽名,會要求核對身份證,她亦有出示員工證,期間曾有其他住客不清楚指「管理處駱小姐上門收授權書,呃阿婆簽名」,相信在其他屋苑此情況亦普遍。
駱又稱,在開會前48小時內要交授權書,需於該期間內核對並跟進,由物理公司處理,她又承認,不少授權票均授權同一人,一般是主席和副主席收得最多,委員亦會收得較多授權票。
至於開會期間,她說,一般不會設限,居民「想入來就入來」,但9月6日業主大會前居民反映熱烈,會場有限制,確認是業主或是被授權的人才可進入主會場,而業主攜同的工人姐姐及朋友,則安排坐於樓下操場。
杜關注2021年12月11日特別業主大會委任「鴻毅」時是否有爭議。駱指,有住客投訴,指在資料不全面情況下便要投票,又對金額問題表關注,有住客曾質疑:「同一內容,為何報價差異如此之大?」但由於時間限制,會議被迫進行投票。她認為住戶希望了解更多細節實屬合理要求,相關議程已張貼於大堂,而文件亦在開會前14天放入各戶信箱,強調所有文件居民均可到管理處或法團管理處查閱,但不能帶走。
獨立委員會主席陸啟康表示,希望各方能客觀和理性對待所有事情。巴士的報記者攝
駱哽咽:「我哋沒有因為火災唔理大家」 主席陸啟康籲各方客觀理性
駱哽咽指,昨作供後見到網上很多不公平的言論,有居民指她和同事的口供有出入,她承認不排除自己和同事的記憶有錯亂,但不能在同事未作供前就斷定任何一方想卸責,或是「火災的製造者」,亦指自己並非卸責,不是維護自己。
至於有居民說火災時管理處職員消失了,她說,大火期間除了她有拿着「大聲公」呼籲居民疏散,也有保安員接電話,自發去還未受大火波及的大廈單位拍門,但可能太大煙,沒再拍其他單位的門。她續指,管理處人員在逃生前,帶了兩本全苑業主聯絡簿,「我哋沒有因為火災唔理大家,我哋冇。」
獨立委員會主席陸啟康表示,聽證會最大困難是處理情緒,他絕對理解,希望各方能客觀和理性對待所有事情,「責任是責任,最怕起底和公審」,也是聽證會未有進行網上直播的原因;陸又指,昨日「有採訪走咗幾條街」,呼籲傳媒及公眾理性,不要太早對事情作出任何看法。他強調對於任何出席聆訊的人「個個都有心結」,希望可以理性、對等聆訊。
代表政府的資深大律師孫靖乾。巴士的報記者攝
沒接觸「宏泰」 不知法例規定非註冊承辦商不能保養消防裝置
代表政府的大律師孫靖乾問及,「置邦」的證人林文欣供詞提到,消防裝置承建商「宏泰」提供的消防裝備證書FS251一般是「一式兩份」,提交消防處及存放在管理處。駱稱,她完全沒接觸過「宏泰」,但「宏業」職員會在有管理處、「宏業」、顧問公司「鴻毅」的Whatsapp群組提供「消防關閉裝置通知書」(SDN),群組內有「鴻毅」3至4人、宏業4人,管理處則有她自己和黎經理。
孫續問,「置邦」物業主任鄭芷盈會否知悉群組內通知書的內容。駱稱,鄭不在群組內,也未曾向她提及過,但辦公室不大,她收到通知書時會在自己座位講,相信鄭知道「掛牌」,但應不會細閱內容。
被問及2025年3月期間的會議商討進行消防缸工程,而同期「宏泰」亦在屋苑做消防裝置年檢,管理處有否想過徵詢「宏泰」意見是否適合,駱回應稱,沒有考慮過。她指,自己簽署工作單時,會問過羅師傅(電工羅國瑞),再向宏業轉述,但不知道實際工程內容。
孫關注相關法例規定非註冊承辦商不能保養消防裝置。駱回應稱,沒看過相關法律條文,但認同消防裝置應由註冊承辦商處理。
孫指根據消防裝置及設備規例,非註冊承辦商人士不能修理消防裝置,故物管公司需聘請註冊承辦商。駱稱,沒查詢過「宏業」有否問過由註冊承辦商進行工程。關於「消防裝置關閉通告」,駱指是由「宏業」安排張貼,「宏業」得到「鴻毅」同意,就拿通告來管理處蓋印並張貼於地下大堂,期間她沒接觸過「中華發展」,而另一張通告則在WhatsApp群組見過,印象中他們說會張貼在水缸上。
「置邦興業」文員駱倩盈(後右)。巴士的報記者攝
ICU曾早一星期通知「鴻毅」來檢查棚網
代表宏福苑居民的大律師譚俊傑提及,聽證會早前提到「房屋局獨立審查組」(ICU)曾試過提早一日提前通知「鴻毅」到宏福苑檢查棚網,駱表示,ICU 試過早一星期通知「鴻毅」,她指「鴻毅」職員曾數次在工程會議提過「下個禮拜約左Amanda(即ICU職員劉嘉敏)來屋苑『睇嘢』。」但通常她收到ICU相關電郵時,只會留意標題,不會細看內容,並通知經理處理,有關情況「試過幾次」,但管理處無紀錄ICU來了多少次。
孫再問及關於「消防裝置關閉通知書,有否預先跟員工說「水缸無水」,駱指,她只出了通告說單數樓層放滅火筒,著同事檢查滅火筒,但沒詳細解釋。
杜淦堃關注「消防裝置關閉通知」貼在天台水缸處,居民是否沒收過,駱確認在管理處沒張貼過,但居民會否循其他渠道收到,她就不知道。
之後作供是「置邦興業」的管理員、宏昌閣日間座頭鍾瑞霞。她自2007年起在宏福苑工作,對屋苑情況熟悉。她表示,大維修期間工人會在樓梯生口出入,公司沒有就生口管理給予特別指示,但基於保安理由,工人收工後會鎖回生口。她指居民曾反映擔心封窗的發泡膠易燃,她留意到發泡膠約於2024年9月、10月搭棚後貼上,火警當日大部分單位仍未拆走。
「置邦興業」管理員、宏昌閣日間座頭。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昌閣座頭:曾見工人叼煙惟對方稱「冇點著」
關於工人吸煙問題,鍾稱曾有一次見到工人收工落到大堂時口中含著煙,她即時告知「唔可以食煙」,對方回應「冇點著」。她指巡邏時未發現煙頭,亦未見過工人在天井平台聚集或煮食。
鍾瑞霞又確認宏昌閣地下消防泵房門應鎖上,座頭有鎖匙可開門,她巡邏時如發現泵房沒有上鎖,會通知管理處並鎖回。她指泵房沒鎖通常因為有人在內工作。她記得2025年有做消防工程的人員到座頭借用鎖匙,她會按程序登記。但她不知道木工李承富亦有鎖匙可以打開泵房。
火警當日下午約2時許,一名年約60歲、身穿淡黃色上衣的男子前來告知宏昌閣下方起火,但她未見過此人。鍾從座頭位置望出去,見到4號與5號單位之間的天井位棚網著火,火勢沿著綠色圍網「一路卷住去」,速度不算快。她即時用對講機通知控制室,兩分鐘後其他人到場。
鍾瑞霞其後返回宏昌閣呼籲居民離開及不要上樓,然後跑到一樓打爛消防鐘扲手,再跑到二樓及三樓嘗試啟動火警鐘,但警鐘沒有響。她指當時樓梯有一個大玻璃窗,見到窗外火勢猛烈,她聽到「啪啪聲」,並見到濃煙從上層樓梯向下蔓延。她上到三樓後因濃煙未有再往上走,便返回大堂,並向管理處鄭主任報告火警鐘沒有響。
澄清非「第一時間最快離開」 協助疏散至火勢燒至大門
鍾強調,她一直留在現場協助疏散居民,直至火勢燒到大門才離開。她指有街坊說她「第一時間最快離開」,她希望藉此機會澄清:「我冇咁做到,我係有喺度一路協助啲人走,一路疏散,同啲同事一路疏散去到中央公園。」她在中央公園逗留了很長時間,與鄭主任一同疏散其他座數的居民。
代表政府的資深大律師孫靖乾問及有關宏昌閣大堂通告,鍾表示有留意到通告,知道消防裝置(如消防喉轆)被關閉,但通告有日期,到期便會清除,她不記得張貼了多久,亦不記得管理處同事曾否口頭交代有關情況。
下一位作供為置邦興業木工李承富。他與電工羅國瑞是拍檔,負責宏福苑工程部工作,他負責木工,電力相關工作則由羅國瑞處理。他確認與羅國瑞各有一條「通鎖匙」,可以開啟八座大廈的消防泵房。他指出,管理處座頭亦有鎖匙,但座頭借匙需登記,而他與羅國瑞因持有鎖匙,不需經過登記程序。他指2025年4月至9月期間,直屬上司林文欣不在宏福苑,他們改向黎永利經理匯報。
「置邦興業」木工李承富。巴士的報記者攝
置邦木工:曾提醒「要有牌」才可操作消防裝置
李承富表示,2025年5月至8月期間,工程部收到八份工作單,要求協助宏業進行消防水缸放水。他與羅國瑞一同執行這些工作單。他指收到第一份工作單時,曾向羅國瑞表示「操作消防裝置通常係需要通知消防處」,認為「要有牌先可以做呢個操作」,他曾就此提醒羅國瑞,對方回應「接到單就按照工作單執行」。他確認只在第一次有作提醒,後續七座沒有再提。
李承富解釋,他對「操作消防裝置要有牌」的認知來自過去工作經驗,他指在執行放水工作時,他只是協助開門及在旁等候,沒有觸碰泵房內的任何掣。他負責在主要泵房扭動「唐環」(水掣),而加壓泵房內的工作由羅國瑞處理。
李承富又提到,大火前兩三個月,他曾發現宏泰座對出的大泵房沒有上鎖,他嘗試鎖回並通知管理處,管理處表示會跟進。他相信是宏業的工人工作後未有鎖門。
上午最後一位證人為置邦興業電工羅國瑞,他在宏福苑工作20年。他明確表示,他不負責消防裝置及設備(包括消防水缸)的合規事宜,指這些工作需要持牌人士跟進。他不會觸碰消防系統裝置,開關亦不會處理,均交由承辦商負責。他知道消防設備承辦商是宏泰,但不認識宏泰的職員,亦沒有他們的聯絡電話。
「置邦興業」電工羅國瑞。巴士的報記者攝
置邦電工:不知關刀掣會令火警鐘沒有電
羅確認熟悉每座大廈的兩個泵房(主要泵房及加壓泵房)的設施。他知道加壓泵房內有「刀掣」(總電掣),關閉後泵便會沒有電,但他不知道關閉刀掣會同時令火警鐘沒有電。他亦不知道消防處的指引指出只需關閉水泵的獨立掣,不需關閉刀掣。
2025年7月至8月期間,他收到工作單要求協助宏業進行消防水缸放水。他指收到第一份工作單時,拍檔李承富曾向他表示這類工作應由持牌承辦商處理。他聽後「拎張單去管理處問」,向駱倩盈等同事查詢。他記得駱倩盈回覆「今次係宏業要放水,叫我哋協助」。他明知這做法不當,但因擔心「驚有處分」,加上直屬上司林文欣不在,他未有向黎經理報告,照樣執行工作單。
杜淦堃指出,駱倩盈否認曾與羅國瑞就放水需持牌操作一事進行討論。羅國瑞堅稱:「我收第一張單嗰時我有講過……提及過。」他指他問了駱倩盈後,才照工作單執行。他解釋,當時除駱倩盈外,管理處還有其他職員,但他不記得還有誰。孫靖乾亦問到,為何李承富提醒後,他首先向駱倩盈查詢而非向上司報告。羅國瑞回應:「佢係發單人吖嘛。」
杜淦堃引用他向警方供稱,指放水程序有三個步驟:第一,在主要泵房關閉水掣;第二,通過「唐環」將水缸的水排出;第三,關閉加壓泵房的刀掣。他指這個程序是從宏泰進行年檢或維修時了解到的,但他過去從未實際參與過水缸放水工作,亦未操作過相關設備。
電工:確認關掉八座消防刀掣 不知會何時重開
羅國瑞確認,宏福苑八座水缸放水時消防系統總掣,均由他負責關閉,他在關閉刀掣後,簽回工作單交回管理處便完成,並沒有與宏業商討何時重新開啟,亦沒有跟進。他認為「應該佢哋承辦商做架啦,我上一次都係協助佢哋啫嘛」。他表示除李承富及宏業人員外,沒有告知其他置邦同事「刀掣」已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