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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火災|管理公司「置邦」職員:授權票很普遍 明顯影響投票結果 難核對簽名「打個交叉當簽名」

社會事

大埔火災|管理公司「置邦」職員:授權票很普遍  明顯影響投票結果 難核對簽名「打個交叉當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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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火災|管理公司「置邦」職員:授權票很普遍 明顯影響投票結果 難核對簽名「打個交叉當簽名」

2026年04月01日 12:54 最後更新:14:11

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周三(4月1日)於中環展城館舉行第7場聽證會,將有7名證人作供,全為物管公司「置邦興業有限公司」的管理層及員工。「置邦興業」文員駱倩盈作供指,宏福苑法團曾質疑消防水缸的鋪磚工程,惟大維修承建商「宏業」指因要進行食水缸維修,故要先做消防水缸工程來代替食水缸。另駱又承認,授權票情況很「普遍」,維修工程曾有過百授權票,更換法團成員的決議則涉近300張授權票,直言授權票明顯影響結果,又指管理公司沒抽查,且簽名難核對,「打個交叉都當你簽咗名」。

代表獨立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杜淦堃。巴士的報記者攝

代表獨立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杜淦堃。巴士的報記者攝

管理公司「置邦興業」文員駱倩盈續作供,由代表獨立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杜淦堃提問。杜提到,駱在宏福苑工作期間,參與宏福苑大維修的相關會議,不少會議記錄都由駱撰寫,大維修合約中的維修水缸部分涉及616萬,駱稱不清楚是否8座大廈的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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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獨立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杜淦堃。巴士的報記者攝

代表獨立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杜淦堃。巴士的報記者攝

「置邦興業」文員駱倩盈 (右)。巴士的報記者攝

「置邦興業」文員駱倩盈 (右)。巴士的報記者攝

早上入內旁聽人士。巴士的報記者攝

早上入內旁聽人士。巴士的報記者攝

獨立委員會主席陸啟康表示,希望各方能客觀和理性對待所有事情。巴士的報記者攝

獨立委員會主席陸啟康表示,希望各方能客觀和理性對待所有事情。巴士的報記者攝

代表政府的大律師孫靖乾。巴士的報記者攝

代表政府的大律師孫靖乾。巴士的報記者攝

「置邦興業」文員駱倩盈(後右)。巴士的報記者攝

「置邦興業」文員駱倩盈(後右)。巴士的報記者攝

杜關注法團管委會會議上,與會者有意見質疑為何消防水缸要「鋪磚仔」、「係咪要做咁多」,其後縮減工程範圍,駱同意說法。

「置邦興業」文員駱倩盈 (右)。巴士的報記者攝

「置邦興業」文員駱倩盈 (右)。巴士的報記者攝

法團質疑消防水缸要「鋪磚仔」 宏業稱用消防缸暫代替食水缸

根據2024年11月13日的會議記錄提到,大維修承建商「宏業」指要先做消防缸,駱確認說法,指水缸有配件損壞或失效,水管生鏽,因要找替代的食水缸,故先做消防缸,完成消防缸工程,就可用來替代做食水缸,這樣就可做食水缸,但自從換了法團管委會後,曾有居民對是否要做部份工程有意見,代表曾按要求將工程範圍縮細,節省金錢,但會議期間有不同討論,並非結論。

根據2025年8月30日的「維修工程進度會議摘要」,提到消防缸進度,文件提到,要進行這些工程,消防栓和喉轆系統要長期關閉,駱同意說法。據2025年3月28 日一張「中華發展」的發票,總額為10.72萬,當中包括要關閉消防系統14日,預計工程為期一年,但駱稱對此並無印象,對消防水缸的維修詳情不了解,僅知在工程進行期間消防水缸並無存水。

駱指,印象中曾有31樓住戶說天花有滲漏,有提及天台水缸漏水還是防水層損壞問題,「宏業」說很大機會做天台太陽能板工程導致,天面層要做防水,但「宏業」指做得不理想,天面層有機會損壞,但沒有人確定說31樓漏水是天面防水層漏水有關、還是消防缸漏水。駱指,管理處曾發通告,因應消防水缸工程,在單數樓層擺放消防筒。

早上入內旁聽人士。巴士的報記者攝

早上入內旁聽人士。巴士的報記者攝

授權票情況普遍 更換法團曾收近300無法核對簽名:「打個交叉當你簽咗

關於業主大會的授權票問題,駱承認情況「普遍」,指有關維修工程有過百授權票,如9月6日決議更換法團成員的大會則涉逾200張至300張授權票,選工程顧問公司時亦有逾百張授權票,她指,授權票影響結果很明顯,印象中授權票有過半,「只要被授權的人到場已經夠人開會」。

獨立委員會成員陳健波關注有否抽查授權票的真偽,駱回應指,她在任期間沒有抽查,只會跟授權書核對,但簽名不能核對,「打個交叉都當你簽咗名」,而除非授權書欠缺樓層或業主資料便會跟進。她指,在大會開會前發一張收據予簽署授權書的住戶,核實業主身份。她指,曾有住戶發現被冒交授權書,認為有人作假文書,她會先建議對方問清楚家人,並考慮會否報警,但以她所知未有業主曾報警。

陳健波追問應如何提高對授權票的監管,駱指宏福苑中有很多子女離開單位,但父母沒更新業權資料,故查冊時發現有很多人已離開宏福苑,而那些子女就無法代父母投票。她認為,應該要設有標準文件,附有業主簽名式樣,可供核對,「不用打個交叉、畫隻龜,我就可以當合格的簽名文件」。

她稱,曾見過授權書資料不齊,如欠缺簽名,致電業主要求加簽,在住戶門口索簽名,會要求核對身份證,她亦有出示員工證,期間曾有其他住客不清楚指「管理處駱小姐上門收授權書,呃阿婆簽名」,相信在其他屋苑此情況亦普遍。

駱又稱,在開會前48小時內要交授權書,需於該期間內核對並跟進,由物理公司處理,她又承認,不少授權票均授權同一人,一般是主席和副主席收得最多,委員亦會收得較多授權票。

至於開會期間,她說,一般不會設限,居民「想入來就入來」,但9月6日業主大會前居民反映熱烈,會場有限制,確認是業主或是被授權的人才可進入主會場,而業主攜同的工人姐姐及朋友,則安排坐於樓下操場。

杜關注2021年12月11日特別業主大會委任「鴻毅」時是否有爭議。駱指,有住客投訴,指在資料不全面情況下便要投票,又對金額問題表關注,有住客曾質疑:「同一內容,為何報價差異如此之大?」但由於時間限制,會議被迫進行投票。她認為住戶希望了解更多細節實屬合理要求,相關議程已張貼於大堂,而文件亦在開會前14天放入各戶信箱,強調所有文件居民均可到管理處或法團管理處查閱,但不能帶走。

獨立委員會主席陸啟康表示,希望各方能客觀和理性對待所有事情。巴士的報記者攝

獨立委員會主席陸啟康表示,希望各方能客觀和理性對待所有事情。巴士的報記者攝

駱哽咽:「我哋沒有因為火災唔理大家」 主席陸啟康籲各方客觀理性

駱哽咽指,昨作供後見到網上很多不公平的言論,有居民指她和同事的口供有出入,她承認不排除自己和同事的記憶有錯亂,但不能在同事未作供前就斷定任何一方想卸責,或是「火災的製造者」,亦指自己並非卸責,不是維護自己。

至於有居民說火災時管理處職員消失了,她說,大火期間除了她有拿着「大聲公」呼籲居民疏散,也有保安員接電話,自發去還未受大火波及的大廈單位拍門,但可能太大煙,沒再拍其他單位的門。她續指,管理處人員在逃生前,帶了兩本全苑業主聯絡簿,「我哋沒有因為火災唔理大家,我哋冇。」

獨立委員會主席陸啟康表示,聽證會最大困難是處理情緒,他絕對理解,希望各方能客觀和理性對待所有事情,「責任是責任,最怕起底和公審」,也是聽證會未有進行網上直播的原因;陸又指,昨日「有採訪走咗幾條街」,呼籲傳媒及公眾理性,不要太早對事情作出任何看法。他強調對於任何出席聆訊的人「個個都有心結」,希望可以理性、對等聆訊。

代表政府的大律師孫靖乾。巴士的報記者攝

代表政府的大律師孫靖乾。巴士的報記者攝

沒接觸「宏泰」 不知法例規定非註冊承辦商不能保養消防裝置

代表政府的大律師孫靖乾問及,「置邦」的證人林文欣供詞提到,消防裝置承建商「宏泰」提供的消防裝備證書FS251一般是「一式兩份」,提交消防處及存放在管理處。駱稱,她完全沒接觸過「宏泰」,但「宏業」職員會在有管理處、「宏業」、顧問公司「鴻毅」的Whatsapp群組提供「消防關閉裝置通知書」(SDN),群組內有「鴻毅」3至4人、宏業4人,管理處則有她自己和黎經理。

孫續問,「置邦」物業主任鄭芷盈會否知悉群組內通知書的內容。駱稱,鄭不在群組內,也未曾向她提及過,但辦公室不大,她收到通知書時會在自己座位講,相信鄭知道「掛牌」,但應不會細閱內容。

被問及2025年3月期間的會議商討進行消防缸工程,而同期「宏泰」亦在屋苑做消防裝置年檢,管理處有否想過徵詢「宏泰」意見是否適合,駱回應稱,沒有考慮過。她指,自己簽署工作命令時,會問過羅師傅(電工羅國瑞),再向宏業轉述,但不知道實際工程內容。

孫關注相關法例規定非註冊承辦商不能保養消防裝置。駱回應稱,沒看過相關法律條文,但認同消防裝置應由註冊承辦商處理。

孫指根據消防裝置及設備規例,非註冊承辦商人士不能修理消防裝置,故物管公司需聘請註冊承辦商。駱稱,沒查詢過「宏業」有否問過由註冊承辦商進行工程。關於「消防裝置關閉通告」,駱指是由「宏業」安排張貼,「宏業」得到「弘毅」同意,就拿通告來管理處蓋印並張貼於地下大堂,期間她沒接觸過「中華發展」,而另一張通告則在WhatsApp群組見過,印象中他們說會張貼在水缸上。

「置邦興業」文員駱倩盈(後右)。巴士的報記者攝

「置邦興業」文員駱倩盈(後右)。巴士的報記者攝

ICU曾早一星期通知「鴻毅」來檢查棚網 

代表宏福苑居民的大律師譚俊傑提及聽證會早前提到「房屋局獨立審查組」(ICU)曾試過提早一日提前通知「鴻毅」到宏福苑檢查棚網,駱表示,ICU 試過早一星期通知「鴻毅」,她指「鴻毅」職員曾數次在工程會議提過「下個禮拜約左Amanda(即ICU職員劉嘉敏)來屋苑『睇嘢』。」但通常她收到ICU相關電郵時,只會留意標題,不會細看內容,並通知經理處理,有關情況「試過幾次」,但管理處無紀錄ICU來了多少次。

孫再問及關於「消防裝置關閉通知書,有否預先跟員工說「水缸無水」,駱指,她只出了通告說單數樓層放滅火筒,著同事檢查滅火筒,但沒詳細解釋。

杜淦堃關注「消防裝置關閉通知」貼在天台水缸處,居民是否沒收過,駱確認在管理處沒張貼過,但居民會否循其他渠道收到,她就不知道。

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周二(31日)於中環展城館舉行第6場聽證會,有7名證人作供,包括消防裝置承辦商「宏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的包括董事及工程師鍾傑文、及電工李俊賢、及物管公司「置邦興業有限公司」的5名員工。 鍾傑文作供指,消防年檢顯示水缸有問題,質疑員工「可能填錯」,惟承認自己「冇留意」並簽署;又指水缸只是儲水來滅火,「鋪磚仔」工程非必要,而該工程導致須清空水缸並關閉水泵;之後得悉宏福苑8座大廈的水缸都因工程缺水,而消防泵總電掣亦關閉,惟強調自己無責任通知消防處或管理公司,因「唔好教人做嘢」,自己已「多事咗」。

「宏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董事及工程師鍾傑文。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董事及工程師鍾傑文。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董事、工程師鍾傑文續作供,回應有關火警警報系統年檢及裝備問題。代表獨立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李澍桓問及,據鍾的口供,連結整個火警裝置的電線是重要部分,消防處在火災後檢查,除宏志閣外,因火災熱力,警報系統電線有損毁,發現不合規;電線是消防裝置核心部分,需有相關證書,抗火電線需要去檢查保養,要有註冊消防裝置公司負責年檢及維修。鍾同意說法,指消防年檢核對表要保留7年。

年檢核對表與消防證書不符 鍾傑文承認「無留意」 指同事「可能填錯」

但「宏泰」在宏仁閣年檢核對表上的「電線/電線管/線槽/線架/疏篩完好並裝穩,且沒有過度耗損」上剔了「是」,但「電力組件、電線規給火警後仍須長時間運營」則剔「不適用」。鍾解釋,之前有向消防處查詢,由2022年起消防裝置10幾年前,做年檢時「不知跟咩標準」,到底是根據2022年的法例,還是1984年即宏福苑落成時的條例檢查,而消防處回覆指根據落成時標準,他其理解是如有損毀要換,就跟2022年標準;如沒損毀,不用換,就用落成標準。

獨立委員會代表大律師杜淦堃(前)及李澍桓(後一)。巴士的報記者攝

獨立委員會代表大律師杜淦堃(前)及李澍桓(後一)。巴士的報記者攝

李澍桓問及,宏福苑去年3月完成消防年檢後,為何及至10月至11月份才執修。鍾回應指,因維修主要內容涉及更換照明燈,共需85枝,供應商當時稱缺貨,要待同年11月才可供應。他都未曾到過宏福苑,靠同事跟他匯報現場情況。

李指,根據核對表,「水缸整體和結構、包括貓梯是否完好,沒滲漏和明顯破損」的紀錄為「是」,而2個帶關水缸存水的檢查項目皆紀錄為「否」。李指,消防水缸儲水能力須具備一定要求,包括存水量不可少於90%,一跌過90%時,就應自動由水泵抽水注滿。消防水缸正是消防喉轆救火時的供水主要來源,是否表明注水能力出現問題?

鍾回應指「可能當時填錯」,當時剔有問題,但他回去查看時並無發現,惟去年3月31日文件上有其簽名,但他無跟進剔「否」的原因,鍾承認知悉事件,但無留意。李關注,在另一份消防設備核對表上,「宏泰」並無紀錄水缸存水量的問題,問及哪一份才是正確。鍾回答指,消防設備核對表才是正確,但承認當時無看到,簽名時無留意。

鍾:憑肉眼可確定水缸情況 相信無漏水

獨立委員會主席陸啟康隨即提問,關注如何確定水缸當時無問題?鍾指「會揭出來睇一睇,好難100%睇到,睇到水缸有水就ok。」,又指若水缸漏水會有水跡,容易發現,管理處也會通知,居民亦會投訴。

聽證會上展示水缸年檢核對表,在「注水/存水能力」上都剔了2個「否」,李問及「消防裝置及設備證書」(FS251)並無指水缸有問題,是否「睇漏」:鍾指,除了證書,當時都有影相,「有咩都會影相」,但承認證書同核對表不匹配。

惟李指49張相片中沒有水缸的相片,鍾回應稱,是由於未發現水缸出現異常。李隨即追問,那為何年檢表格中會記錄水缸受損?鍾表示「唔知點解(其下屬、電工)黃健華咁表述,但強調「當然是我責任,我當時冇睇清楚」,並重申相信水缸並無漏水。

獨立委員會主席陸啟康。巴士的報記者攝

獨立委員會主席陸啟康。巴士的報記者攝

鍾認為水缸鋪磚工程無必要 須清空水缸及關閉水泵

鍾又在口述證供中指,水缸不需「鋪磚仔」,因水缸只是儲水來滅火,沒有需要保持特別潔淨,故相關做法「不common」。據單價細數表,雜項工程包括水缸鋪磚,鍾指這不常見,過去維修水缸都沒見過要「鋪磚」,食水缸才多用「瓦仔」,又指修理水缸一般也不需3個月。李澍桓指當業主立案法團決定維修水缸,且要在內鋪磚就須清空水缸,並關閉水泵,避免放水後「扯返啲水上去」。鍾確認此說法。

李指,若放水就要停止水泵,惟加壓泵不用關,鍾稱,坊間做法是因若無水要向消防處申請「消防設備關閉通知書」(SDN),故會關掉消防加壓泵。主席陸啟康追問鍾是否認為「可接受、理解」,鍾同意。

宏泰消防電工黃健華。巴士的報記者資料圖片

宏泰消防電工黃健華。巴士的報記者資料圖片

確認宏福苑8座消防水缸都因工程而缺水 惟鍾無諗到向「置邦」反映

去年10月「宏泰」完成宏仁閣、宏道閣、宏新閣的消防維修工程後,員工蔡金龍到每座天台打開消防水缸的出水閘掣,以作完工測試,但另一員工唐慶倫未見消防水喉出水,遂再到3座大廈天台檢查水缸和消防水缸的出水閘制,發現3座大廈消防水缸內均無水。「宏泰」向宏福苑工程主管林先生查詢,得知宏福苑8座大廈消防水缸都有執修工程,故放掉消防儲水缸的儲水,「宏泰」員工向鍾傑文及宏福苑管理處報告後便離開。鍾確認此說法,指當時提出要員工向管理處交代,員工稱已交代,並得悉由「掛牌」的承辦商(「中華發展」)處理,其後他再得悉宏福苑8座大廈的消防水缸都因工程而全部缺水。

鍾傑文承認,在全數水缸缺水下,「宏泰」無法做完工測試。李澍桓關注,火災時有居民嘗試開消防喉救火,但水量甚少,並關注「宏泰」有否想過向物業管理公司「置邦」反映「我唔做得呢個工程呀,我做完試唔到,好大劑?」鍾回應「我當時冇諗到」。

據電工李俊賢的供詞,11月19日他跟黃健華去進行執修工程,更換警鐘及「扲手」,因恐觸電,要關消防總電掣,後發現消防泵總電掣全部已關閉,而總電掣連接水泵及警鐘電源。11月19日李俊賢在各群組指「消防泵被關」。

大批傳媒採訪聽證會。巴士的報記者攝

大批傳媒採訪聽證會。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泰更換設備惟無法測試 鍾不同意「有好大責任」

李指出,當「宏泰」更換完部件卻無法測試,「做了維修,但又唔知佢能否運作正常,你不覺得都有好大責任?」鍾不同意「有好大責任」,認為「換咗總比壞嘅好,」指維修時消防系統屬關閉狀態,「做完都係shut down狀態,火災當日接獲消防處查詢,問更換過的入水掣能否使用,他反問「如果我當時冇換到,系統又閂左,消防會唔會用?我覺得係有改善,雖然無證書作實。」鍾強調「宏泰」一直打算展開完工測試,而在別的工程完工前測試無問題,但不代表工程後的裝置仍有效運作,「我諗係自欺欺人。」

鍾指,一般做法是做完替換損毀設備工程後,等待管理處及對方公司完成工程,「除牌」後才進行測試,再出「消防裝置及設備證書」(FS251)代表完成年檢維修。在10月17日,即水管工發現水缸無水後,曾致電管理處鄭小姐,詢問對方提供相關「掛牌」文件,但對方無提供。鍾指,從11月19日到大火發生前,他都無到過宏福苑現場。

鍾指「置邦」員工曾致電問關於「掛牌」表格

據鍾口供,11月26日下午約1時半,「置邦」林姓員工見「宏泰」工程已完工,致電著鍾盡快出「消防裝置及設備證書」(FS251),指消防處催促;林於下午3時48分再致電鍾,問及如何啟動警鐘,鍾著他致電關電源的承建商查詢。 

李關注,鍾在口供中無提及11月27日後的事,「置邦」林先生於凌晨問他「有冇宏泰申請掛牌啲form」,然後雙方傾談了57分鐘。鍾回應指,當時林問他想看關閉消防裝置通知(SDN),問否相關表格,鍾著他上網找尋,再給他相關鏈結,林告訴他「好驚」,「死喇!好似真係唔覺(掛牌紙)!」

宏福苑居民入內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福苑居民入內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鍾:無責任通知消防處總電掣被關 也沒向管理處提意見 「唔好教人做嘢」

代表「置邦興業有限公司」資深大律師許偉強關注,「宏泰」2024年無做年檢,鍾指有報價,但無收到「置邦」回覆,即雙方無同意的合同,鍾確認說法,指2024年一整年都無為宏福苑消防裝置做年檢,對上一次就是2023年10月。

但許指2023年10年26日「置邦」跟「宏泰」的合約指2024年1月開始為2年的合約,跟鍾的口供不一致。鍾指,2025年3月收到此文件,由「置邦」的林先生給他,但不同意2024年有文件。

許展示2024年4月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的文件,指「宏泰」是消防裝置的「現有保養服務承辦商」。鍾表示同意此文件,指2024年有做火警演習。

代表「置邦興業有限公司」資深大律師許偉強。巴士的報記者攝

代表「置邦興業有限公司」資深大律師許偉強。巴士的報記者攝

但許關注,2025年10月16日,當發現水缸無水,鍾有向「置邦」查詢何時停、何時開回消防裝置,鍾同意此說法,但鍾承認無想過親自巡查確認。許指,根據鍾今日口供,10月17日鍾跟管理處鄭小姐聯絡,問她「拎掛牌記錄」,但當時鄭回應「不在手」。但由10月17至11月17日都無再跟進掛牌紀錄,鍾同意此說法。

許關注,鍾的口供提及當他發現消防泵總電掣關閉,但認為自己無責任通知消防處,鍾確認說法,強調無責任;許再問及,鍾是否認為向管理處提供意見較好?鍾直言,行內根深蒂固的做法是,即使覺得不妥當,「唔係自己嘅嘢,唔好教人做嘢」,強調除了追取SDN,無權限做其他事,在其角度通知管理處已是「多事咗」。

許問鍾,大火發生後是否看完新聞睡覺?鍾指,當日大火發生時,他曾想前往現場,但同事黃健華已經在場,指自己當時心情很複雜,但未諗到擔心自己,認為每一個香港人看到這樣的情況,都會感到擔憂,但比較擔心管理處,「因電掣不是我關,我驚管理處無跟程序做。」

宏泰閣居民葉家駒(黑外套者)。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泰閣居民葉家駒(黑外套者)。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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