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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火災|ICU代表:以為「生口」是保護窗戶臨時措施 無意識是「畀人出入」 

社會事

大埔火災|ICU代表:以為「生口」是保護窗戶臨時措施 無意識是「畀人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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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火災|ICU代表:以為「生口」是保護窗戶臨時措施 無意識是「畀人出入」 

2026年05月07日 14:22 最後更新:05月08日 07:11

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周四(5月7日)在中環展城館舉行第23場聽證會,房屋局獨立審查組(ICU)高級屋宇保養測量師容兆倫作供指,小型工程屬承建商「自我監管」制度,無要求ICU定期巡查,只會在收到投訴或查詢時才實地巡查 ,而「實地審查」在完工後進行,確保工程成果符合規例。容兆倫又指,審批宏福苑後樓梯「生口」時,憑相片以為窗戶破爛,以木板覆蓋的臨時保護措施,當時冇意識是「畀人出入」的「生口」;又承認ICU是在大火後才知悉屋宇署更新了抽樣巡查措施,會隨機抽取「基本檢查」(AFC)中的一級別工程的20%做安全巡查,惟否認是把責任推卸予屋宇署。

房屋局獨立審查組(ICU)高級屋宇保養測量師容兆倫。巴士的報記者攝

房屋局獨立審查組(ICU)高級屋宇保養測量師容兆倫。巴士的報記者攝

房屋局獨立審查組(ICU)高級屋宇保養測量師容兆倫作供,他2020年10月加入ICU,2024年9月26日擔任「小型工程小組」的主管,管理監督小型工程文件,包括審核工作,而加入ICU前曾任職房屋處屋邨保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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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局獨立審查組(ICU)高級屋宇保養測量師容兆倫。巴士的報記者攝

房屋局獨立審查組(ICU)高級屋宇保養測量師容兆倫。巴士的報記者攝

代表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杜淦堃。巴士的報記者攝

代表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杜淦堃。巴士的報記者攝

獨立委員會主席陸啟康。巴士的報記者攝

獨立委員會主席陸啟康。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在中環展城館舉行第23場聽證會。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在中環展城館舉行第23場聽證會。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福苑居民到場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福苑居民到場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獨立委員會主席及陸啟康(前) 及2名委員陳健波(中)及歐陽伯權(後)。巴士的報記者攝

獨立委員會主席及陸啟康(前) 及2名委員陳健波(中)及歐陽伯權(後)。巴士的報記者攝

容兆倫(藍領呔者)否認推卸責任,強調確實事後才知悉屋宇署有抽查20%個案作實地安全審查的安排。巴士的報記者攝

容兆倫(藍領呔者)否認推卸責任,強調確實事後才知悉屋宇署有抽查20%個案作實地安全審查的安排。巴士的報記者攝

代表政府的資深大律師孫靖乾。巴士的報記者攝

代表政府的資深大律師孫靖乾。巴士的報記者攝

聽證會吸引傳媒到場採訪。巴士的報記者攝

聽證會吸引傳媒到場採訪。巴士的報記者攝

同意小型工程制度是「自我監管」制度 除非有投訴ICU不主動巡查

代表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杜淦堃指,容兆倫的書面供詞提到,小型工程制度是一個「自我監管」的制度,主要依賴指定建築專業人士(PBP)及註冊承建商(PRC)進行工程設計與視察,容兆倫同意。

杜淦堃指,ICU的地盤監察小組小組有10名專業技術人員,負責處理投訴,惟未見有對投訴作跟進,主要是古小平的強制驗樓小組處理,但小型工程監管制度無要求定期巡查,若沒有與特定工程程序相關的投訴,則不會主動派員巡查,容兆倫同意,關於棚網、發泡膠封窗都跟強制驗樓小組有關,都由古小平領導小組的強制驗樓小組跟進,兩組有內部分工,避免重複處理同一件事,但亦有情況是兩組一齊處理。 

杜淦堃質疑為何宏福苑屬小型工程  容兆倫:若工程範圍擴至全幢大廈風險較高

杜淦堃指,宏福苑維修涉及多項不同工程,ICU共收到宏福苑48份與翻新有關的小型工程申請,當中有24份屬高風險第一級,另24份屬第二級別,容兆倫確認。

杜淦堃關注小型工程的分級及ICU審查工作,指現行小型工程按風險分為三個級別,除較高風險的第一級別工程須委任訂明建築專業人士(PBP)設計及監督,並由註冊承建商(PRC)施工,中等風險的第二級別,及低風險的第三級別,只須委任註冊承建商(PRC),無需訂明專業人士(PBP)參與。

代表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杜淦堃。巴士的報記者攝

代表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杜淦堃。巴士的報記者攝

以宏福苑為例,杜淦堃指,項目涉及8幢超過30層高的大廈,進行整棟外牆翻新,包括拆除石屎、更換飾面及搭建大量棚架,而相關小型工程申請共48份,其中24份屬第一級別,24份屬第二級別,惟由於同時受強制驗樓計劃涵蓋,實質上仍須委任專業人士處理,惟純粹按小型工程制度,第二級工程僅依賴承建商自我監管,並無建築師或結構工程師核實,容兆倫同意。

杜淦堃再指,現時大型工程中的「改動及加建工程」(A & A work),可分高及低風險,其中高風險涉及有機會影響行人,如翻新整幢大廈外牆,相關工程牽涉的工序及金額多,包括翻新、拆混凝土、搭棚,規模不小,問及為何是按小型工程的框架處理,外牆翻新工程屬高風險工地。

容兆倫解釋,相關分類來自地盤監察組,主要監察新樓宇、拆卸改動加建工程,指在小型工程制度下,小型工程只做維修、色面更換,「複雜性無咁高」,所以視為二級工程,但當工程範圍擴至全幢大廈,「四面都係,風險唔同咗,就變得好高。」

獨立委員會主席陸啟康。巴士的報記者攝

獨立委員會主席陸啟康。巴士的報記者攝

同意小型工程原意便利業主 惟變成只依賴承建商監督

杜淦堃指,之前屋宇署助理署長張玉清作供時回應指,宏福苑是大型工程,為便利業主才用小型工程,容兆倫同意;杜指,原意是便利業主,但就變成有漏洞,「變咗要依賴承建商」,容同意,只依賴承建商屬2級工程的監督。

至於ICU對檢查小型工程的審查,收到申請後會進行基本的表格篩查,確保填表完整齊全,ICU對小型工程的審查分為3種抽樣檢查,分別為開工前的文件審核「基本檢查(AFC)」、完工後實地檢查的「實地審查」(SAC),及開工前的「動工前實地審查(PSAC)」。2025年有1176 個基本檢查,224 個實地審查,25個「動工前實地審查」,全部共1425個。容兆倫指,SAC是完工後確保工程符合建築物條例;而「動工前實地審查(PSAC)是目的則是防止偷步開工,提交工程文件後7日才開工。

委員會主席陸啟康關注,宏福苑由入表格申請到審核,由強制驗樓小組抑或小型工程小組負責,容兆倫指,是小型工程申請,由他們小組負責,收發每張申請都會做初步檢查。杜淦堃指,審核的專業人員會把審查結果會交給主管容兆倫,但實地審查是完工才做,前期只做文件審查及有否偷步開工。

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在中環展城館舉行第23場聽證會。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在中環展城館舉行第23場聽證會。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質疑完工後才做實地審查「最危險時刻已過」 容兆倫:確保工程成品符合規例

容兆倫指,若收到投訴會實地視察,但工程進行期間不會實地監察,有投訴才會跟進。杜淦堃指,若有可燃物圍封大廈,ICU等完工才做實地審查,「工人已經走晒,棚已經拆晒」,「最危險時期都過咗」,容兆倫回應指,「實地審查」(SAC)本身的目的也只是確保工程成品符合規例,承認工程期間未能察覺問題。 

杜淦堃指,ICU共接獲48份相關申請,並從中隨機抽樣選了2份做審查,容兆倫承認,若第一次抽不到審查,餘下的46份「唔會攞嚟做審查」,除非有人投訴。

杜淦堃指,該兩份申請涉及宏昌閣及宏志閣,主要包括樓梯間防護欄及窗戶改動,而註冊承建商並非「宏業」,而是「置富建築公司」,而認可人士為則黎家榮及戚務堅;檢驗人員為吳躍。

杜淦堃展示「生口」圖片、圖則及監工計劃書,指出ICU的審查由容兆倫所屬小組負責,現場監測小組(SMT)則審視監工計劃書,兩個小組均認為妥當後,審查方獲通過。ICU曾於2025年5月26日致函認可人士黎家榮,要求修改窗戶改動的物料等問題,周旋一個月後,最終訂明建築專業人士於7月提交經修訂的計算資料,ICU審核後認為合格,容兆倫確認。

宏福苑居民到場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福苑居民到場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開工前照片顯示有「生口」 容兆倫:當時以為是窗戶臨時保護措施 

杜淦堃展示相關照片,開工前已沒有窗,被改裝了,質疑ICU有否視察發現「已經唔係個窗,拆咗,似道門,係生口」?容兆倫回應稱,當時留意到覺得是「窗戶的臨時保護措施,當然而家就知係生口」,指開工前有很多不同狀況,著眼點是工程是否合法,強調當時不覺得是「畀人出入嘅出入口」。

杜淦堃質疑,照片顯示「生口」是有鎖的,有警告標示「切勿爬出」,ICU認為是開工前的保護措施「冇留意有人爬出」?容兆倫同意,當時認為是「臨時保護,啲板係保護」。杜關注ICU會否認為後樓梯由窗變成板後,已不具保護性質,容兆倫回應稱:「個窗可以有不同狀況,當時睇法係咁。」

容兆倫:以為窗破爛用木板遮蓋 杜淦堃質疑「整幢大廈窗都爛」

杜再指,事後回望才留意到樓梯窗換了木板,檢查清單只要求ICU確認位置是否準確、有否提供照片、照片是否清晰,惟無要求留意有無問題?容兆倫承認,清單上這樣列明。杜淦堃再問及,窗口原本狀況不是ICU關注的?容兆倫指,如果工程完成後衍生另外的問題就會關注,重申當時「冇意識到嗰個係人嘅生口」,以為是窗破爛而用木板遮蓋。杜淦堃再質疑,每5層就有窗「爛咗」,容兆倫指「當時冇數」。

杜淦堃問及,當時容只留意有木板「以為窗爛咗」,容兆倫同意,「所以先有呢個工程」。但杜淦堃質疑「你唔會疑問整幢大廈窗都爛?」容兆倫指「當時冇諗過」;杜淦堃再指「你哋唔係留意到問題冇跟進,係完全留意唔到有問題」,容兆倫同意。杜淦堃指,ICU做基本審查時,看不到違規情況是極大問題,容亦同意。杜淦堃指,若專業人士都留意不到,不會期望居民留意到,容兆倫指憑相片看不到,要實地視察,杜隨即稱:「但問題係你哋唔會落去」。

獨立委員會主席及陸啟康(前) 及2名委員陳健波(中)及歐陽伯權(後)。巴士的報記者攝

獨立委員會主席及陸啟康(前) 及2名委員陳健波(中)及歐陽伯權(後)。巴士的報記者攝

陸啟康質疑ICU對施工安全「零監管」 容兆倫:有專業人士跟進

陸啟康指,整個監管體系對施工過程是安全,ICU是零監管?容兆倫指,有專業人士負責,陸啟康指「靠晒佢,你哋容易忽略咗,冇留意點施工」。

委員會委員陳健波指,ICU無想過火會透過「生口」從外邊蔓延入大廈,ICU人員應熟悉這種情況,聽證會多次有人就「生口」問題作供,其中勞工處認為有需要,消防處則認為有風險,關注「兩組有冇討論『生口』得唔得、會有危險喎,你住喺度都覺得危險。」,容兆倫承認,事前未聞有相關討論,大火之後才有討論,並強調現已改善,後樓梯不能有不符防火規格的「生口」,並需由專業人士設計。

容兆倫未見過後樓梯有「生口」 房署維修工程用吊船 

杜淦堃提到,容兆倫證供指自己從未見過後樓梯有「生口」,以往處理的房屋署維修工程均是用吊船進行,容指「喺走火樓梯特登郁個窗,我就冇見過,亦冇見過窗變門,利用現有可以開嘅窗,擒出棚架就有。」

杜淦堃指,「生口」都是動工後開、完工前關上,既然ICU的實地巡查都只是動工前及完工後進行,自然未見過生口,但照片上「生口」有上鎖,甚至有門可打開,質疑ICU為何仍覺得可「保護個窗」,容無正面回應。杜再質疑,ICU是按本子辦事,如果有問題應該在「動工前實地審查(PSAC)就發現,容兆倫回應指,當時已非7日前工程開展前,故環境已經改變。

容兆倫(藍領呔者)否認推卸責任,強調確實事後才知悉屋宇署有抽查20%個案作實地安全審查的安排。巴士的報記者攝

容兆倫(藍領呔者)否認推卸責任,強調確實事後才知悉屋宇署有抽查20%個案作實地安全審查的安排。巴士的報記者攝

每年ICU只做25宗「動工前實地審查」

杜續指,ICU即使收到投訴做「動工前實地審查」(PSAC)是有可能發現「生口」,但其實ICU每年也只做25宗「PSAC」,99.9%的工程都不會涵蓋。

杜淦堃指,屋宇署2023年實施政策,每年會在被選中做的「基本檢查」(AFC)同時又有監工計劃書中的一級別工程中,抽取不少於20%工程作安全巡查,惟ICU是大火後才知悉相關政策,容兆倫同意,宏福苑當時有2宗工程被抽中做AFC,且有監工計劃書,而同期只有另一宗地盤工程合乎被抽取資格,稱如果ICU事前得悉有關安排,宏福苑有機會獲抽中讓ICU派員巡查,或視察到「生口」情況。

跟屋宇署溝通有問題 不知抽查20%工地審查新安排 

杜淦堃指,容兆倫的說法是否想對居民指若非屋宇署溝通問題,ICU就會派人到場,亦會發現「生口」?容兆倫否認,強調只想表明ICU事前不知道安排有更新。

杜質疑,即使有所謂20%安全巡查安排,但獲抽中做AFC,同時又有監工計劃書中的一級別工程數量極少,容兆倫同意,一級工程每月只有數宗,同意20%就是數單中的20%;杜質疑,即一個月若有5宗,20%即只有1宗,容兆倫同意,但強調ICU會跟隨屋宇署做法,提升抽查的百分比。容又回應委員會委員歐陽伯權問及,其領導的ICU小型工程組現有14人。

陸啟康:解釋牽強有推卸責任感覺 容兆倫否認惟強調確實事後才知 

主席陸啟康指,委員會代表律師向容兆倫提出多條問題,但其解釋很牽強,令人感覺是在推卸責任,問容兆倫有何解釋。容兆倫回應否認推卸,而是事後「問返先知BD(屋宇署)有呢個做法,我哋唔知,只是想表達呢樣野,講返知道的話,就有機會咁做。」

代表政府的資深大律師孫靖乾。巴士的報記者攝

代表政府的資深大律師孫靖乾。巴士的報記者攝

代表政府的資深大律師孫靖乾提到,ICU的監察應要同屋宇署睇齊,容兆倫同意,指ICU不是想將責任推給屋宇署,是責無旁貸。孫又問到,ICU每年的「動工前實地審查(PSAC)有25宗,而屋宇署有100宗,容兆倫指,ICU的數量不及夠屋宇署多,因ICU接獲的小型工程只有屋宇署的約4分1,但抽查比例是一致。

若發現明顯違反建築條例會關注 

孫又問到對有關「生口」情况,容兆倫指看到窗戶變成木板時,記憶中有何觀察。容兆倫指,留意到有部分窗戶以板蓋上,其他狀况則與原本一樣,未見換成防火窗,又指如明顯違反建築條例或有危險情况,他會關注。

容又指,換窗工程屬小型工程,認可人士(AP)包括測量師、建築師,負責一級小型工程的專業人士,有責任視察設計、有監工計劃書,每星期做監督。

陸啟康問及,會否出現監管人分散情況。容指,本身認可人士在施工期間發現問題便要處理。容又指,ICU負責小型工程有14人,除他自己,包括4名專業人員,5名技術人員,其餘負責文書工作。

孫靖乾再問及,是否覺得ICU在事件中要負一定責任?容兆倫指,「我要將我所知道的都要講出來,純粹講返如果我哋可以睇到嘅,留意到嘅機率會比較大」,又承認照片清晰一點可能意識到有「生口」問題。

聽證會吸引傳媒到場採訪。巴士的報記者攝

聽證會吸引傳媒到場採訪。巴士的報記者攝

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周一(6月22日)在中環展城館舉行第5輪的首場聽證會,先由政府「跨部門調查專組」副組長、消防處副消防總長(新界南)林建軍作供指,宏福苑火警初期只是「悶燒」,未開始擴散,是可以撲滅,如非宏昌閣平台有大量可燃雜物,火勢不會以「倍數幾何累積」迅速蔓延。另代表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杜淦堃引述專家報告指,經過實測發現,現場使用非阻燃棚網與帆布,跟阻燃物料比較,燃燒時釋放的能量「差天共地」,相差達27倍;另樓梯間的「生口」令溫度達1061度,且幾分鐘內攻陷整個後樓梯,形容居民實際可逃生時間「基本上等於零」。

代表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杜淦堃。巴士的報記者攝

代表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杜淦堃。巴士的報記者攝

代表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杜淦堃指,政府跨部門調查專組、委員會委聘的專家獨立運作,各自模擬當時情況、實驗及審視結果,雙方專家在上周三(17 日)進行閉門會議,找出雙方同意或分歧之處,形容雙方「暢所欲言」地討論,有關內容不會在研訊公開,又指雙方得出的結論是大致相同。他指,專家在理大實驗室對棚網、棚架、木板、發泡膠等等進行測試,亦考慮了相關證人的陳述。

非阻燃棚網產生「滴落火焰」 令小火迅速擴大

首先,棚網方面,他指,宏昌閣棚網樣本是非阻燃,測試時迅速溶化、差不多完全焚毀;宏建閣的棚網樣本則是阻燃,故大火時沒造成傷亡、沒受火災影響。杜指,宏昌閣的104 室、105室外的光井率先起火,最初僅屬小型火警。惟跨部門專組在宏昌閣現場取得的棚網樣本測試中發現,非阻燃棚網燃燒時會產生「滴落火焰」(flaming droplets),燃燒滴落物可點燃周邊的竹枝、木板等物料,令小火迅速擴大。

他說,委員會專家進行的獨立燃燒測試亦印證,非阻燃棚網樣本迅速融化,火焰蔓延速度極高,並產生持續燃燒的滴落物。專家一致認為,若現場使用的是阻燃棚網及帆布,初期火勢有可能自行熄滅,不會導致大規模燃燒,遭蔓延的大廈會更少。

聽證會現場吸引大批傳媒採訪。巴士的報記者攝

聽證會現場吸引大批傳媒採訪。巴士的報記者攝

棚網阻延與否 釋放能量「差天共地」

杜續指,專組在大型燃燒實驗室的測試更顯示,使用阻燃棚網與帆布時,釋放的能量僅為360.7千焦耳;但改用非阻燃物料後,能量值相差達27倍,兩者「差天共地」,非阻燃物料會導致竹枝、木板等原本燃燒較慢的物件一同被點燃,令局部小火演變成全面猛烈火勢,「棚架燒唔燒得著,同棚網有好大關係」。

光井設計產生「煙囪效應」加速火勢向上蔓延 2至4分鐘內燒至天台

杜指,兩方面的專家亦分析了光井的設計,利用流體力學模型計算,發現在光井底部發生50兆瓦火勢時,火焰可在數秒內攀升超過100米直達天台;相比之下,單一平面牆僅產生約33米火焰,「煙囪效應」將火勢局限並加速向上蔓延,猛烈火勢僅2至4分鐘內已由低層燒至31樓天台。

發泡膠遮檔居民知悉火勢 受熱脫落成「飄移火源」   

此外,關於封窗發泡膠板助長火勢,杜淦堃指,專組分析291份證人的陳述,僅14.7%居民表示目睹火焰或煙霧才察覺火警,反映發泡膠板遮擋了外邊火勢視線。專家測試更發現,發泡膠板受熱後易脫落,成為飄移火源,且加速玻璃窗受熱破裂,令火勢及煙霧得以橫向進入大廈內部。

杜淦堃強調,兩方面專家均建議,日後應立法禁止或限制在大廈光井位置使用可燃物料,以杜絕同類悲劇重演。

封窗發泡膠板助長火勢。資料圖片

封窗發泡膠板助長火勢。資料圖片

「生口」令樓梯溫度達1061度 若用防火玻璃僅56度

關於「生口」,跨部門專組曾在四川測試,發現防火玻璃有效降低大廈溫度,阻止火勢進入樓梯,木板和鋁塑板在測試中數分鐘燒毀,使用防火窗戶則沒燒毀;測試亦發現,「生口」的樓梯溫度可達1061度,使用防火玻璃的樓梯溫度僅56度,差別驚人,而使用鋁塑板遮蓋「生口」,內部樓梯溫度為602度。

杜淦堃指,據專組的流體力學計算,若每五層樓開「生口」且完全開放,煙霧在幾分鐘內便可攻陷所有樓梯,有關情況與事實證人陳述的口供脗合;而獨立委員會專家亦同意使用木板和鋁塑板時,煙霧可經烈縫或孔洞進入樓梯,不符合保護作用。

宏昌閣光井堆積雜物,令火勢迅即蔓延。資料圖片

宏昌閣光井堆積雜物,令火勢迅即蔓延。資料圖片

宏昌閣低層梯間10多位死者   燃燒物或雜物遮擋出口

火警警報系統方面,政府跨部門專組認為,火勢在光井快速蔓延,減少了出口的可用性,減少逃生時間,其中宏昌閣的正門在火警後很快被燃燒中的倒塌物遮擋,跟首次接到火警報案僅6至14分鐘;宏昌閣低層梯間亦發現十多位高層住戶死者,專組認為很可能是燃燒物或雜物遮擋出口,導致住戶未能逃生。

專組認為,火警警報系統被停用,加上發泡膠板阻擋視線,令逃生路徑和逃生時間大大縮短,「很多情況逃生時間基本上等於零」。模型顯示,很多逃生路徑只有數分鐘時間。

可疏散時間「基本等於零」 杜淦堃:火勢蔓延和傷亡「完全可以避免」

杜說,168名死者的位置,顯示91人是死於吸入濃煙,無接觸過任何火燃,其中38人位於沒有大量可燃物的宏泰閣,絕大多數肇因於「生口」防護失效導致濃煙湧入。專組指,今次悲劇是因為樓梯使用「生口」,令居民吸入濃煙,而事件中114名死者是年滿65歲,故延遲住戶知道火警時間,對年長住戶逃生造成極大影響;另火災當日所有火警施都幾乎失效,以及發泡膠遮蓋視線,絕大多數居民未收火警警報,縮短逃生時間,形容「有好多情況,實際可疏散時間基本等於零。」專家認為,有關人為失誤,導致大量傷亡,「火勢蔓延和造成的傷亡,是完全可以避免」。

「跨部門調查專組」副組長、消防處副消防總長(新界南)林建軍。巴士的報記者攝

「跨部門調查專組」副組長、消防處副消防總長(新界南)林建軍。巴士的報記者攝

「跨部門調查專組」副組長、消防處副消防總長(新界南)林建軍作供。他表示,政府於去年11月28日成立「跨部門調查專組,由消防處牽頭,成員包括警務處、政府化驗所、漁護署、房屋局、勞工處、機電工程署,並獨立委任兩間大學的消防安全專家。專組的職權範圍涵蓋3方面,包括釐清火警起因、了解火勢蔓延情況、以及分析導致多人傷亡的原因。

林建軍指,專組主要參考兩項國際公認指南進行調查,包括中國消防救援領域行業標準《火災原因調查指南》及美國國家防火協會(NFPA)的《火警及爆炸調查指南》。

他提到調查工作分為四大範疇,包括現場取證,專組於火警後迅速進入現場,記錄所有燃燒痕跡、煙霧影響、門窗及建築物損毀狀況,並拍攝大量照片存檔;還有證據蒐集,現場檢取未燃燒、部分燃燒及完全燒燼的物料送交化驗;取得相關文件紀錄、閉路電視片段,並向公眾收集網上流傳的影片及照片作進一步分析。

林建軍表示,當日2時43分首先在宏昌閣104至105號平台下方的單車停泊處起火。

林建軍表示,當日2時43分首先在宏昌閣104至105號平台下方的單車停泊處起火。

跨部門專組運用計算流體力學模擬及實火測試

另包括證人會面,專組約見不同人士,包括宏福苑居民、在場工作人員、獲救人士、參與救援的前線人員、以及持有重要錄影片段的市民;最後是實驗室及專家分析,專組進行化學測試、解剖報告,並運用計算流體力學(CFD)模擬及實火測試,以重建火場情況。

林建軍表示,有閉路電視記錄首個有火光畫面,在2時43分,該鏡頭在宏昌閣104至105號平台下方的單車停泊處,畫面中可見一個圓形反光位置,確認為火光,此為現有證據中最早捕捉到火勢的影像。

他續指,今次事件有924個單位受火勢波及,涉及79名傷者及168名死者,共有115人被救,250在現場疏散。

消防處共出動用581輛消防車、217輛救護車、及3,531名消防人員,當中包括2,643名前線消防同事、224名消防隊長級或以上人員、583名救護員,以及79名消防主任級人員。

林建軍指,火勢由4樓升至8樓、頂樓,只是相隔一至兩分鐘。巴士的報記者攝

林建軍指,火勢由4樓升至8樓、頂樓,只是相隔一至兩分鐘。巴士的報記者攝

「生口」令煙火透過縫隙攻入樓梯 影響居民逃生

林建軍指,今次大廈有「生口」是「較少見到的現象」,將防火功能的玻璃窗改成木板或鋁塑板,每4至6層有一個,方便工人走出棚架維修,前後樓梯都有開「生口」,令煙火可透過縫隙攻入防火樓梯,故在大火初期已有煙和熱進入樓梯間,影響居民逃生。

他指,根據證人供詞,火警約於下午2時30分發生,2時43分有閉路電視顯示一個宏昌閣地下單車停泊處發現火光,2時51分收到首宗報案,2時55分火勢延至宏昌閣4樓,2時57分燒到8樓,下午3時2分升3級火;而火勢亦蔓延到其他大廈,宏昌閣2時43分起火至宏仁閣4時4分起火,7幢大廈起火只是用了一個多小時。

林指,專組確定起火點在宏昌閣一樓4至5號單位之間平台,起因排除多項人為因素,亦沒有證據證明中央石油氣喉導致火警;而搭棚涉不同物料及「生口」的不同物料,專組針對物料做過測試。

他續指,專組就火勢蔓延作不同分析,包括煙囱效應,只有幾分鐘可燒上頂樓,以及第二次引燃情況,發現在樓與樓之間火舌和滴漏,引致燃燒,專組透過模擬和現場搭建實體模型測試,最後分析大火在不同樓層、地方引致傷亡的原因。

杜淦堃問到,宏福苑是居屋,是否不受《建築物條例》規管,委員會專家報告提出,宏福苑大致合規,但設計時要求有樓梯門廊(Staircase door lobby),需有兩道門才到達樓梯,惟宏福苑得一道門。林建軍表示,宏福苑1980年入則,跟從1976年走火通道要求,部門指設計符合守則,但專組沒考究原因,「當時來講,一道或兩道門影響不大」,

大量燃燒物堆積光井 是火勢迅速蔓延重要原因

對於光井在單位廚房旁邊,很多原有耐火設計的廚房門被改動有否影響。林建軍表示,個別單位的改動非調查的主要目標,因是否改動廚房門沒大差異,故沒作此分析,今次事件的火從不同位置攻入單位,大量燃燒物放在光井,是更重要的原因。

至於大廈的玻璃窗沒耐火設計,林建軍指,鋼線玻璃設計有約45分鐘抗火時間,而窗戶可打開透氣,是符合當時規例,惟耐火玻璃窗在低層有破爛,消防員救火時主動打破散熱,而沒有其他窗在大火中受破壞。他解釋,一般樓梯完全困煙,無法推進時,消防員便會打破窗門,增加空氣流動,增加視野,方便消防推展和滅火,「但改咗之後打唔開」。

火勢初時僅「悶燒」 之後幾分鐘以倍數幾何累積

起火時間方面,有證人作供提到下午2時半起火,但建築工人則指是2時45分起火。林建軍指,根據宏昌閣單車停泊處的閉路電視片段,初步懷疑火警是在2時43分發生。

杜淦堃問及,如果消防員早幾分鐘抵達宏福苑,對滅火是否有很大影響,林建軍指,火勢由4樓升至8樓、頂樓,只是相隔一至兩分鐘,初時只是「悶燒」階段,未開始擴散,「係可以撲滅」,如非平台有大量可燃物,火勢不會迅速蔓延。他指,2時43分前只是火舌,真正蔓延是之後幾分鐘,火勢以倍數幾何累積,「如果唔係喺平台放大量可燃物,未必會燒得咁勁。」

專家認為,宏福苑起火初時只是「悶燒」階段,未開始擴散,「係可以撲滅」。資料圖片

專家認為,宏福苑起火初時只是「悶燒」階段,未開始擴散,「係可以撲滅」。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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