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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火災|業主大會票數異常飆升居民質疑「打龍通」置邦物業主任:沒核實授權票身份

社會事

大埔火災|業主大會票數異常飆升居民質疑「打龍通」置邦物業主任:沒核實授權票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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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火災|業主大會票數異常飆升居民質疑「打龍通」置邦物業主任:沒核實授權票身份

2026年04月02日 21:07 最後更新:04月03日 08:51

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周四(4月2日)於中環展城館舉行第8場聽證會,亦是首輪聽證會的最後一場,下午聆訊繼續由「置邦興業」物業主任鄭芷盈作供。對於有居民投訴懷疑有人在業主大會中「打龍通」,「短短20分鍾投票數量增加280人,該時段入場人數不少於20人」。鄭回應指控,稱管理處會先「儲一疊票」,然後才一次過交予點票公司,這種點算方式的滯後或因此引起業主誤會。

置邦興業物業主任鄭芷盈(右)。巴士的報記者攝

置邦興業物業主任鄭芷盈(右)。巴士的報記者攝

代表獨立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杜淦堃問到,工程顧問的招標於2020年1月進行,但直至2021年12月11日的大會上「鴻毅」才獲委任為顧問,是否與有居民投訴有關。鄭芷盈回答指,因2020年至2021年期間疫情關係,無法舉辦業主大會聚集人群,聲稱這是唯一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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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邦興業物業主任鄭芷盈(右)。巴士的報記者攝

置邦興業物業主任鄭芷盈(右)。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福苑。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福苑。巴士的報記者攝

資深大律師杜淦堃。巴士的報記者攝

資深大律師杜淦堃。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泰消防電工黃健華。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宏泰消防電工黃健華。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代表置邦興業的資深大律師許偉強。巴士的報記者攝

代表置邦興業的資深大律師許偉強。巴士的報記者攝

獨立委員會主席陸啟康(前)、委員陳健波(中)及歐陽伯權(後)。巴士的報記者攝

獨立委員會主席陸啟康(前)、委員陳健波(中)及歐陽伯權(後)。巴士的報記者攝

置邦興業物業主任鄭芷盈作供後離開。巴士的報記者攝

置邦興業物業主任鄭芷盈作供後離開。巴士的報記者攝

關於2021年12月委任鴻毅的業主大會,鄭芷盈確認管理處負責收集及處理授權文書。大會當日有張貼授權一覽表,顯示曾提交授權票的單位(不論有效或無效),但不顯示授權人及被授權人姓名。鄭表示,就授權票她不記得有特別情況,而委員中以主席及副主席獲得較多授權票,與以往業主大會相同。

物業主任:無措施核實居民是否真正授權該授權人投票

關於2024年1月批出宏業3億3千萬工程合約的大會,鄭芷盈確認處理授權文書的流程與以往相同。管理處同樣會核對單位資料是否正確,但同樣無措施核實居民是否真正授權該授權人投票。她承認居民之間對是否進行昂貴工程有頗大爭議,但會議當日沒有問答環節供居民發表意見。她又指,大會的議程已提前14天給予業主,若業主有問題可在期間查詢。

對於有居民於2024年4月5日去信前大埔民政事務專員及市建局,控訴法團主席、管理公司及顧問於同年1月28日業主大會中「打龍通」,指「短短20分鍾投票數量增加280人,該時段入場人數不少於20人」。鄭回應指控,稱管理處會先「儲一疊票」,然後才一次過交予點票公司,這種點算方式的滯後或因此引起業主誤會。。她指大會當日有張貼授權一覽表,授權書名單是有公開的。

宏福苑。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福苑。巴士的報記者攝

居民向屋宇署投訴懷疑選舉無弊

鄭芷盈表示,管理處印象中沒有收到正式書面投訴,只是聽過街坊口頭反映。她指民政事務處記錄的九宗投訴(包括質疑授權文書有效性、有人受威嚇、擔心會議被操控等),管理處沒有收到相關投訴,因為投訴是寄給政府部門而非管理公司。杜淦堃又展示一封居民向屋宇署的投訴信,指法團主席於大會主動為「宏業」拉票,包括發現「宏業」被起訴處分或不能續牌後,「宏業」私下向主席發信,管理處雖曾提醒主席不宜開信,但主席仍是打開信,對方稱受處分是小型工程,「RGBC無事」,懷疑選舉舞弊。鄭芷盈稱無見過有關投訴。

杜淦堃問及物業管理業監管局工作守則中關於親身出席業主大會的法定要求(至少100名業主或5%業權份數)。鄭芷盈承認管理處沒有特別措施確保符合此要求,會議記錄中亦沒有列明親身出席人數與授權票人數的分別。她解釋管理處其實有記錄(簽到與授權票分開),只是會議記錄沒有特別寫出來。不過杜淦堃其後澄清,相關法定要求的生效日期為2025年7月,在2024年1月大會之後,因此對該次大會不適用。

資深大律師杜淦堃。巴士的報記者攝

資深大律師杜淦堃。巴士的報記者攝

代表宏福苑居民大律師李峰琦指,時任法團主席鄧國權於2021年7月26日已收到由管理處轉交一名會議召集人葉碧兒業主,呈上5%以上業主簽署信,他問鄭會否認為鄧在簽名真確性是否有額外要求。鄭芷盈指「不可以完全同意」。

鄭芷盈否認與宏泰電工談過SDN事宜

代表宏泰消防的大律師林樂夫向鄭芷盈展示2025年9月的招標文件。鄭芷盈確認宏泰就年檢執修工程報價,管理處接受並有合約,她是聯絡人。宏泰的報價中列明完工後簽發消防證書FS251,但沒有列明「消防裝置關閉通知書」(SDN)這一項目。鄭芷盈解釋她相信宏泰做執修都需要入SDN,因為以往做法都會有,但同意報價及合約中沒有此項目。

關於2025年11月19日與宏泰電工黃健華的對話,鄭芷盈確認有親身面談,但時間很短,沒有5至10分鐘。她指當時知道消防缸正在進行工程,因此回答「有做緊工程」,但沒有傾談過SDN的事。她又指印象中沒有與宏泰另一名電工李俊賢會面過,亦沒有與他傾談過掛牌事宜,但林樂夫展示李俊賢一段WhatsApp記錄,他表示就掛牌事宜,「頭先鄭小姐覆咗我啦」。鄭芷盈堅持記憶中沒有與李俊賢會面。

宏泰消防電工黃健華。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宏泰消防電工黃健華。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鄭芷盈又確認,2025年7月至8月期間,消防處曾在宏福苑巡查,針對年檢FS251發現的損壞,要求盡快跟進。她指消防處巡查時沒有讓管理處人員陪同。關於為何7月、8月已收到消防處跟進要求,卻到10月才進行招標,她解釋招標、回標、分析、會議通過都需要一段時間,10月通過會議後她有即時通知承辦商。

代表置邦興業的資深大律師許偉強之後再次就置邦前員工黃志德的指控,鄭芷盈確認他離職時口頭提及想面試另一份更適合的工作,工作地點較接近居住地方,但沒有提及工作環境危害生命或安全問題。她又否認管理處有一個60cm乘90cm、掛上寫有「掛牌」紙皮的銀色消防警報系統裝置。關於吸煙投訴,鄭芷盈指出管理處不單是「傳聲筒」。她與黎永利經理會指示管理員巡查時如見到工人吸煙,要即時制止。

代表置邦興業的資深大律師許偉強。巴士的報記者攝

代表置邦興業的資深大律師許偉強。巴士的報記者攝

置邦:無法核實授權票簽名真偽

委員會委員陳健波其後問及授權票的處理方式。鄭芷盈確認管理處只會核對單位、業主姓名等資料是否填寫足夠,不會核對簽名,填足資料便當有效。她承認管理層略略談及過改善授權票制度,但沒有做過抽查,亦沒有與業主立案法團商討。另一委員歐陽伯權問及如何知道授權票的真確性。鄭芷盈表示管理處會對照業主名冊,但承認無法核實簽名真偽。

獨立委員會主席陸啟康(前)、委員陳健波(中)及歐陽伯權(後)。巴士的報記者攝

獨立委員會主席陸啟康(前)、委員陳健波(中)及歐陽伯權(後)。巴士的報記者攝

另外,代表置邦興業資深大律師許偉強出示新證據,展示鄭芷盈及「宏泰」鍾先生去年10月至11月的whatsapp紀錄。鄭曾向鍾稱「(水缸)已經入返水」,並發送數張「水缸有水」的照片,照片中有「8月」、「9月」,及「養水」的字眼。杜淦堃就此問鄭芷盈有關照片的更多細節,因為委員會目前沒有證據顯示水缸有水。鄭芷盈稱照片是同事駱小姐向「宏業」取得,據她理解,「養水」是因為要向水缸注水,測試有沒有漏水問題;至於杜再追問鄭當時水缸是否有水,鄭表示不清楚。

置邦興業物業主任鄭芷盈作供後離開。巴士的報記者攝

置邦興業物業主任鄭芷盈作供後離開。巴士的報記者攝

鄭芷盈作供完畢後,杜淦堃表示,由於天面水缸是否有水,直接影響消防系統的狀態,因此基於「天台水缸是否有水」的問題,下次聽證會將會再次邀請宏泰董事鍾傑文作供回應。委員會主席陸啟康宣布聆訊押後至4月8日(星期三)上午10時繼續。

宏福苑消防系統工程涉及兩間註冊消防承辦商,分別為「中華發展工程有限公司」及「宏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其中,「中華發展」受主要承建商「宏業」委託,前後共16次向消防處提交「消防裝置關閉通知書」(SDN);另一方面,「宏泰消防」董事鍾傑文在聽證會中多次表示,曾向管理公司「置邦」物業主任鄭芷盈索取該份SDN,卻不得要領;惟鄭芷盈今在聽證會上否認曾接獲相關要求,但承認在大火發生後才首次把「掛牌紙」給予「宏泰」,令事件出現「羅生門」。

兩家承辦商的工作相互影響,理應確保「所有相關方均有知情權」,而管理公司更責無旁貸須居中協調。巴士的報記者攝

兩家承辦商的工作相互影響,理應確保「所有相關方均有知情權」,而管理公司更責無旁貸須居中協調。巴士的報記者攝

專家認為,作為註冊消防承辦商的「中華發展」和「宏泰」都有法律責任,確保其負責的消防系統正常運作,所有相關方均有知情權了解SDN的進度,而管理公司更責無旁貸應主動了解,並居中協調,不能互相推卸。

「宏泰消防」董事鍾傑文(左)與「置邦」物業主任鄭芷盈(右)口供不一。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泰消防」董事鍾傑文(左)與「置邦」物業主任鄭芷盈(右)口供不一。巴士的報記者攝

「掛牌紙」有助消防前線制定救援策略

消防顧問梁錦得指出,當大廈的消防系統因維修、保養或更新工程需暫停運作時,合資格消防承辦商必須依法向消防處提交「消防裝置關閉通知書」(SDN),亦是俗稱的「掛牌紙」。他強調,這是法律責任,若承辦商未有按規定提交,消防處可對其執行紀律處分,「處分方式包括口頭警告,甚至暫時吊銷牌照」,實際懲處程度將視違規情節的嚴重性而定。

消防顧問梁錦得指出,若承辦商未有按規定提交「掛牌紙」,消防處可對其執行紀律處分。資料圖片

消防顧問梁錦得指出,若承辦商未有按規定提交「掛牌紙」,消防處可對其執行紀律處分。資料圖片

他解釋,SDN主要作用在於讓消防指揮中心能即時掌握大樓消防系統的狀態。一旦接獲火警報告,指揮中心可立即通知出勤的消防局,告知該大樓哪些消防設備正處於關閉狀態,從而協助前線人員制定相應救援策略。此外,防火組亦會審核SDN內容的合理性,判斷是否需派員巡查,或提出額外的安全強化措施。

資深電機及屋宇裝備工程師何永業教授以消防泵損壞為例,指通知書可讓消防員預先知悉,一旦該大廈發生火警,其內部消防系統可能失效,需立即調動消防車等外部資源全力救援。他亦指出,若屬小型維修且系統關閉不超過24小時,按規定無須提交通知書。他坦言,此規定可能被視為制度漏洞,「但若要求連一分鐘的停機都須通報,全港每日或會湧現成千上萬份SDN,實務上難以執行」。

資深電機及屋宇裝備工程師何永業教授以消防泵損壞為例,指通知書可讓消防員預先知悉,一旦該大廈發生火警,其內部消防系統可能失效,需立即調動消防車等外部資源全力救援。資料圖片

資深電機及屋宇裝備工程師何永業教授以消防泵損壞為例,指通知書可讓消防員預先知悉,一旦該大廈發生火警,其內部消防系統可能失效,需立即調動消防車等外部資源全力救援。資料圖片

註冊消防承辦商提交SDN 便有法律責任監督工程

「置邦」代表大律師許偉強曾在聽證會指出,宏福苑消防水缸的水泥與油漆工程,分判了予「太陽建設亞洲工程有限公司」及「天虹工程有限公司」負責。然而,該兩家公司均非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

梁錦得表示,由於註冊消防承辦商「中華發展」已代為提交SDN,若工程在其監督下進行,即使真正施工的兩家公司非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但行內普遍接受此安排。他解釋,通常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可自行施工或分判,而分判商亦不須具備消防牌照。但他強調,一旦發生事故,承辦商不能以「不是我做」為由推諉,「承接工程的消防承辦商,無論是自行施工或分判,均須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梁錦得指,承辦商不能以「不是我做」為由推諉。資料圖片

梁錦得指,承辦商不能以「不是我做」為由推諉。資料圖片

何永業則指,消防工程承辦商一般負責消防基礎設施,如水泵、喉管、警報系統、花灑頭、排煙扇及出口指示燈等機電裝置。而消防水缸本身屬於建築構件,其初始建造亦由建築公司(Main Contractor)負責,後續的油漆、鋪瓷磚等工序並不屬於傳統消防工程範疇,因此無需由消防承辦商執行。

然而,他亦同意,作為註冊消防承辦商的「中華發展」,負有法定責任,必須確保其負責的消防系統維持正常運作。此外,該公司既然收取費用代「宏業」提交SDN,即意味它將該裝修工程的相關責任「孭了上身」,不能「只收錢、不負責」。

何永業認為,公司既然收取費用代「宏業」提交SDN,即意味它將該裝修工程的相關責任「孭了上身」。資料圖片

何永業認為,公司既然收取費用代「宏業」提交SDN,即意味它將該裝修工程的相關責任「孭了上身」。資料圖片

管理公司責無旁貸 應居中協調不同消防承辦商

由於警報系統與消防供水系統分屬獨立運作的兩個系統,梁錦得認為「宏業」分別聘請兩家消防承辦商負責不同部分「並無問題」,但所有工程皆非「秘密」,且兩家承辦商的工作相互影響,理應確保「所有相關方均有知情權」,而管理公司更責無旁貸須居中協調。

他又指消防裝置關閉達32周,卻沒有後備救火及警報系統替代,是「不合理」;而業主立案法團、管理公司和宏業若及早聘用合資格的消防工程師,進行火警風險評估及審核,應可及早發現及制止以上的問題。

何永業亦認為,管理公司對屋苑內所有涉及安全、居民福祉、衛生等事宜,均負有主動了解並掌握的責任,「即使無人告知,亦應主動查詢」。然而,他同時指出,「宏泰」作為受「置邦」委聘負責消防裝置檢驗、保養及維修的承辦商,對於屋苑內發生的相關工程,「是否真能完全置身事外?」他以「一個和尚挑水喝,兩個和尚抬水喝,三個和尚沒水喝」的俗諺,形容當前狀況,「現場雖有兩家消防承辦商,結果兩個都不知道對方的責任和自己的責任。」

消防承建商根本職責為「屋苑消防系統把關」

被問及「中華發展」是否有責任通知「宏泰」時,何永業指,法律僅設定最低標準,涵蓋基本原則。他坦言,「法律不會寫明A公司要通知B公司」,但他強調,無論是「宏泰」還是「中華發展」,其根本職責均在於「為屋苑消防系統把關」,「因為人命無價」。因此,他認為,「中華發展」理應主動知會「宏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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