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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火災 | 房屋局完成全部重複核查 發現僅一宗單位照出錯

社會事

大埔火災 |  房屋局完成全部重複核查 發現僅一宗單位照出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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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火災 | 房屋局完成全部重複核查 發現僅一宗單位照出錯

2026年03月31日 21:59 最後更新:22:48

房屋局獨立審查組高度關注有個別宏福苑受災單位照片,懷疑出現錯誤情況,星期一接獲投訴後,審查組已即時展開全面核查工作,星期一晚立刻再次核查全部紀錄,發現只有該宗個案出現問題,就事件對該戶居民引起不便致歉。

巴士的報記者攝

巴士的報記者攝

房屋局回覆查詢說,為審慎起見,審查組星期二早再次前往每一個單位,重複核查現場記錄,以確保類似情況不會再發生。至星期二大約中午時間已完成全部核查,未再有發現同類問題。

宏福苑。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福苑。巴士的報記者攝

局方指出,因應7幢受災樓宇住戶即將返回單位執拾物品,審查組早前曾到500多個受災較嚴重的單位拍照,並透過社署「一戶一社工」安排向相關住戶發放相片,讓居民返回單位前了解實際情況,有助居民更好準備。

宏福苑獨立委員會今(31日)舉行第6場聽證會。消防裝置承辦商「宏泰」董事及工程師鍾傑文作供時指,火災前1個月已得悉宏福苑8座大廈的水缸都因鋪磚工程而缺水,而消防泵總電掣亦關閉,他質疑相關鋪磚工程不常見,亦無必要。有專家指,消防缸非「食水缸」,無需特別「鋪瓦仔」,質疑有人「搵嚟做」,或從而令維修工程費增加。

大埔五級火。巴士的報記者攝

大埔五級火。巴士的報記者攝

鍾傑文作供指,消防水缸不需「鋪磚仔」,因水缸只是儲水來滅火,沒需要保持特別潔淨,故相關做法不常見,過去維修水缸都沒見過要「鋪磚」,食水缸才多用「瓦仔」,又指修理水缸一般也不需3個月。

消防裝置承辦商「宏泰」董事及工程師鍾傑文。巴士的報記者攝

消防裝置承辦商「宏泰」董事及工程師鍾傑文。巴士的報記者攝

資深電機及屋宇裝備工程師何永業表示,若是食水缸,水務處會要求每3個月洗食水缸一次,惟消防缸不用,而在消防工程角度而言,亦確實無需要做「鋪瓦仔」工程,有點「搵嚟做」之嫌,認為或有人想增加維修費用。

何解釋,一般大廈有2個消防缸,一個在天面,另一個在底層叫「地下水缸(sump tank)」,接駁消防泵,把水由天面水缸泵到天面的消防水缸,讓消防喉轆有水,供居民或消防員在發生火警時救火之用。

資深電機及屋宇裝備工程師何永業認為,在消防工程角度,確實無需要做「鋪瓦仔」工程。

資深電機及屋宇裝備工程師何永業認為,在消防工程角度,確實無需要做「鋪瓦仔」工程。

消防顧問梁錦得指出,大廈天台消防水缸是為居民提供水源,當火災發生時,居民可直接使用各樓層消防喉轆取水滅火,無需等待消防員到場,但用水時間有限,故消防員會再接駁消防車水源,保障供水。梁又指,正常情況下,水缸由水務局管道自動補水,長期保持滿水狀態,且有隔紗過濾砂石,防止進入消防泵。他亦指,正常而言很少見消防水缸會「鋪磚仔」,因不是食水缸」。

質疑所有消防泵同時關閉

何永業指,消防泵包括「上水泵」及「加壓泵」,在水缸維修工程期間,上水泵不能運作,因要清空缸的水以確保工人安全,而為免偶然觸發加壓泵運轉,且不能「行空泵」,工程期間亦會關閉加壓泵。但他質疑,為何承辦商要把8座樓的消防泵同時關閉,「為何不是哪一座進行工程才關閉哪一座?又或8座輪流關閉,是否有人為方便自己進行工程而同時關閉,而未有考慮居民安全福祉。」

梁錦得則指,除非有直接理由,承辦商要考慮清楚在維修工程期間,是否有其他方案可頂替現有消防設備被關閉,以應對火警風險。

消防顧問梁錦得表示,承辦商要考慮清楚在維修工程期間,是否有其他方案可頂替現有消防設備被關閉,以應對火警風險。

消防顧問梁錦得表示,承辦商要考慮清楚在維修工程期間,是否有其他方案可頂替現有消防設備被關閉,以應對火警風險。

梁表示,水缸維修完全可採用玻璃纖維水缸來替代,本港市面已有售賣,按照「砌積木」方式搭建,接駁消防泵供水系統,「做完一座再做一座」,無需將全部樓宇的消防水缸全部停用。他說,工程時間長短視乎水缸修理項目內容,並非只是簡單將水缸的水排空,若只簡單修理,「一日起兩日止,乜都做起了。」

梁認為,正常的大廈維修工程絕不會對消防設備構成影響,強調一旦系統被隔離或關閉,發生火警時將完全無水可用,情況非常嚴重,消防設備承辦商有法定責任保養消防系統。

翻查資料,在第二場的聽證會中提到,因水缸維修工程時間超過14 天,宏福苑大維修承建商「宏業」要求另一間消防裝置承辦商「中華發展」向消防處提交「消防裝置關閉通知書」(SDN),而「中華發展」最終替宏業一共提交了 16 次延期申請,及至火災發生時,宏福苑的消防系統已停用逾半年。

註冊消防承辦商有道義責任確保消防裝備能有效運作 

對作為消防設備承辦商之一,當得悉宏福苑8座大廈的水缸都因工程而全部缺水,而消防泵總電掣亦關閉,是否有責任通知消防處或管理公司?「宏泰」董事及工程師鍾傑文今作供時間,行內根深蒂固的做法是,即使不妥當,都「唔係自己嘅嘢,唔好教人做嘢」,通知管理處已是「多事咗」。

大埔五級火。巴士的報記者攝

大埔五級火。巴士的報記者攝

何永業認為,若該維修工程非由該消防承辦商進行,而俗稱「掛牌紙」的「消防裝置關閉通知書」(SDN)亦非該承辦商向消防處申請,在法律上該承辦商或真的無責任通知消防處或管理公司,「但即使無法律責任,作為一間註冊消防承辦商,有責任保養消防裝備系統時,是否都有道義上責任,去確保大廈的消防系統能有效服務市民而去提醒管理公司或通知消防處?如問清楚發生什麼事,從而更保障居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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