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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包統一包裝兼貼完稅標籤 分3階段推行 明年12.1全面實施

社會事

煙包統一包裝兼貼完稅標籤 分3階段推行 明年12.1全面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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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包統一包裝兼貼完稅標籤 分3階段推行 明年12.1全面實施

2026年04月02日 19:00 最後更新:19:00

立法會去年通過控煙法例修訂,「控煙10招」中多項措施已分階段落實。其中,傳統吸煙產品實施統一包裝設計規定及完稅標籤制度將3階段推行,預計2027年12月1日起全面實施,當日起所有在本港出售的煙支零售封包須附貼完稅標籤,且須符合統一包裝附屬法例要求。

醫務衞生局、衞生署、海關向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交代統一包裝設計規定及完稅標籤制度的進度。煙草業界需就指明的傳統吸煙產品更換包裝,並在指定煙草產品上附貼完稅標籤,兩項措施將有序同步實施,讓業界有合理時間處理相關調整,預計於2026年年中就統一包裝設計的附屬法例刊憲,並同步指定《修訂條例》中關於完稅標籤和統一包裝設計相關條文的生效日期。

2項措施會分為3個階段實施。首階段為準備期,為期13個月,已於2026 年1月29日向煙草業界及相關持份者公佈完稅標籤的尺寸規格及相關安排開始,至2027年2月28日結束,期間政府會就附屬法例和相關條文的生效日期刊憲。

自2027年12月1日開始,所有在本港出售的煙支零售封包須附貼完稅標籤,亦須符合統一包裝附屬法例要求。巴士的報記者攝

自2027年12月1日開始,所有在本港出售的煙支零售封包須附貼完稅標籤,亦須符合統一包裝附屬法例要求。巴士的報記者攝

海關會陸續啟動完稅標籤的生產安排,海關關長允許指定供應商生產完稅標籤的權力亦會於2026年9月內生效。在此階段,煙草製造商尚未須強制附貼標籤或更改包裝,但可為後續要求持續作充分的準備,如設計符合統一包裝規定的煙包樣本、以及與完稅標籤供應商對接生產流程等。

第二階段為過渡期,為期9個月,由2027年3月1日至2027年11月30日。自2027年3月1日起,海關將在發出允許煙草產品進口作本地出售的許可證時,指明有關批次的煙包上均須附貼完稅標籤,即所有按該日或之後發出的許可證進口或本地生產的煙,在完稅後每個零售封包上必須已附貼完稅標籤,方可在本地市場銷售。

根據海關在2027年3月1日前發出的許可證進口、因而未有附貼完稅標籤的存貨,仍可繼續在過渡期內進口及出售,無須強制補貼標籤。原則上,在過渡期內在原有包裝煙包上附貼有完稅標籤的煙支,仍可繼續進口及出售,但當局在過渡期內發出進口許可證時,會同時提醒煙草製造商及進出口商盡早改換統一包裝,讓市民和零售商盡快適應新統一包裝,同時業界亦可分階段調整生產線及清理庫存,否則在過渡期完結後均不可出售。

傳統吸煙產品實施統一包裝設計規定及完稅標籤制度將分為3階段推行。巴士的報記者攝

傳統吸煙產品實施統一包裝設計規定及完稅標籤制度將分為3階段推行。巴士的報記者攝

至於「小雪茄」,由於無須附貼完稅標籤,在過渡期內原有包裝或統一包裝的「小雪茄」均可繼續進口作本地出售,直至過渡期結束。當局亦會提醒煙商及進口商盡早將「小雪茄」改換統一包裝。

政府提醒,在過渡期內,市場上會同時存在3類合法煙支煙包:1) 過渡期前已申請進口或已進口、沒完稅標籤的原有包裝煙;2)過渡期內進口或生產、已附貼完稅標籤的原有包裝煙;3) 過渡期內進口或生產、已附貼完稅標籤並採用統一包裝煙。當局指,3類產品均可在過渡期內合法出售,但第1、2類在過渡期完結後均不可再進口作本地出售,否則即屬違法。

當局指,過渡期達9個月,目的是讓業界有足夠時間將積存的原有包裝煙庫存清售,同時盡早引入已附貼標籤的統一包裝煙,讓業界有充分確定性以令其進口及供應市場的舉措能保持平穩。

至於第3階段為全面實施期,由2027年12月1日開始。自該日起,所有在本港出售的煙支零售封包須附貼完稅標籤,亦須符合統一包裝附屬法例要求。所有原有包裝煙不論是否有附貼完稅標籤均不得繼續出售。至於「小雪茄」,雖然無須附貼完稅標籤但仍須符合統一包裝規定,原有包裝的「小雪茄」不得再出售,否則即屬違法。

​政府周二(19日)向立法會提交三項法例修訂,以減低火警風險,保障工人及公眾安全,其中違例吸煙定額罰款3000元會以先訂立後審議程序進行,於本周五刊憲生效。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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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例包括《2026年吸煙(公眾衞生)條例(修訂附表2)令》(《修訂令》)、《2026年定額罰款(吸煙罪行)(指明主管當局及公職人員)(修訂)公告》(《修訂公告》)及《2026年建築地盤(安全)(修訂)規例》(《地盤修例》)。上述法例修訂將對建築工程總承建商、分判商及任何人士施加明確法律責任,嚴格規定在所有建築地盤內禁止吸煙,以減低火警風險,保障工人及公眾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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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將於本月22日在憲報刊登《修訂令》及《修訂公告》,在《修訂令》指定建築地盤為禁止吸煙區,並在《修訂公告》指明勞工處職業安全主任(職安主任)可依據《定額罰款(吸煙罪行)條例》(第600章)(《第600章》)執行所有涉及在建築地盤吸煙罪行的執法工作。任何人在建築地盤吸煙即屬違法,職安主任可依據《第600章》向違例者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定額罰款3000元。《修訂令》適用於所有類型建築地盤,包括大廈維修工程地盤,而住客正佔用的住宅及私人宿舍作居住用途的範圍則不包括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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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地盤修例》要求承建商及分判商須採取所有合理步驟,以確保在建築地盤內無人吸用或攜帶燃着的指明吸煙產品,或使用無遮蓋燈火點燃指明吸煙產品,否則會觸犯《地盤修例》規定,最高可處罰款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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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令》及《修訂公告》將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而《地盤修例》將進行先審議後訂立的程序。政府表示會全力配合立法會的審議工作,期望立法會支持並盡快通過三項法例修訂,讓政府盡早在所有建築地盤內實施禁止吸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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