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表示,本屆政府高度重視樓宇管理工作,計劃進一步修訂《建築物管理條例》,旨在提升規管要求及加強業主對大廈事務的關注。她透露,相關議題早前已在立法會進行討論,當局在整理文件後,將會展開公眾諮詢。
民青局長麥美娟。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五大修訂方向涵蓋門檻與申報
麥美娟出席電台節目時闡述,是次修例主要有五大方向。其中兩項重點包括提高大廈進行大型維修工程的決策門檻,以及要求參與工程的顧問公司及承建商必須申報利益。她強調,修例會「寫清楚規矩」,以填補現行條例中的空白與不足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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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權主管當局適時介入
對於修例建議中授權主管當局在大廈管理出現嚴重失衡時可介入的條文,麥美娟解釋,介入的觸發條件主要是當業主立案法團的會議程序出現不清晰,或法團管理委員會無法有效運作的情況。此舉是為了確保大廈管理事務能在合法合規的框架下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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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設簡介會加強業主知情權
此外,當局亦建議引入新規定,要求在大廈展開大型維修工程之前,以及召開業主大會之前,必須先舉辦簡介會。麥美娟指出,此舉是為了讓業主在作出重大決定前能獲得充分資訊,從而鼓勵他們更積極關注大廈管理,並親身出席相關會議參與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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