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史當中包含怪力亂神,是歷史長河的重要部分,能夠流傳至今,必有它的存在意義。我們香港80年代出產不少疆屍及驅魔系列的電影,掀起殭屍熱潮。而林正英必定成為永遠的道長icon。電影中,當道長施展巫術時,會念念有詞再說「急急如律令」,然後就揮著貼住符咒的劍,燒掉符咒......
林正英飾演道士 (網上圖片)
「急急如律令」這句咒語,其實源自一個傳說,清代民俗風俗著作《土風錄》曰:「令,音伶,律令,雷部神名,善走,用之欲其速。」另,晉代的《搜神記》也曰:「律令,周穆王時人,善走,死為雷部小鬼。」即是據說在周代,有一個人跑得超快,死後就做了雷公的部屬,故「急急如律令」的意思,就是某些咒語訊息,要如「律令」一樣迅速。
飾演道士的林正英 (網上圖片)
在道教興起的漢代,詔書和檄文中多有「如律令」一語,意思就是下屬要嚴格按照法令執行,在語氣上有違律必究的意味。而這類法律、政令權威官方用語,最終被民間巫師吸收。據指,東漢巫師舉行「墓門解除」的解除文,簡單句式就是:「百解去,如律令!」後來也被道教吸收並廣泛應用及變革,也會嵌入神仙名號,最常見的有「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有的還在後面加上「攝」、「敕」、「疾」等字眼,另外道長畫的道符,也會寫上「勅令」等,用來表示急急按照咒語之行,不得有誤。
古藉中所顯示的道符 (網上圖片)
至於「畫符」,是道教人士世代相傳的秘術,最早可追溯到東漢天師道的創立時期。 《後漢書》載,張道陵天師在客居蜀地時候就已製作符書。符是可以透過浸泡,再讓人連符帶水服用治病。道教的後輩們便以「製符」作為主要法術,成為與神靈溝通的媒介。符咒一般都由三個部分組成:頭、膽、腳。據指,如果目的是請神或者是調兵遣將,符頭多是「敕令」的形式,書寫時需要念咒,即請神靈鎮守符內。但據說,並不是任何人想畫符就能畫,請符人須舉行一定儀式,才能夠與神靈和祖師溝通,使道符能發揮效用。
20世紀初中國畫家筆下的張道陵天師 (網上圖片)
有不少人都會發現,早期的寫符與書法之間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教內擅於寫符的人,一般都在書法上頗有造詣,史上不少書法家也多擅長寫符。道教畫符聯繫到行雲流水的書法,所以「符咒」在中國文化史上具有很大的研究價值,不能單純看作宗教術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