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向全體公務員發信,簡介「部門首長責任制」核心內涵及相關立法進程,強調公務員團隊有優秀專業能力,但除了個人要不懈地努力外,部門管理也需不斷強化。
楊何蓓茵 Ingrid Yeung FB
楊何蓓茵在社交媒體上表示,公務員事務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向全社會交代「部門首長責任制」,以及擬議《公務員敍用委員會(調查)規例》賦權「公務員敍用委員會」在「責任制」下進行第二級調查的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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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楊何蓓茵 Ingrid Yeung 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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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何蓓茵說,她向全體公務員發信,簡介建立「責任制」的核心內涵、正面意義及未來數月的工作目標。信中以「完善管理 竭力為民」為題,言簡以賅勾劃出公務員管理抱持的一項重要理念和精神。楊何蓓茵指出,香港特區政府的施政成效和公務員的效率和效能,一直獲得國際上的肯定。公務員一直有優秀的專業能力,但除了個人要不懈地努力外,部門的管理也需不斷強化,讓個人的能力可以在有效的組織裏得到最好的發揮。《行政長官2025年施政報告》建立「部門首長責任制」和更嚴謹的公務員評核機制,就是在強化部門管理的道路上更進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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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何蓓茵續稱,完善管理其中一個體現是落實「責任制」。「責任制」強調部門首長及部門高層人員的管理責任,包括在部門建立有為的組織文化,建立合適的授權、監督、查核等機制,並進行有效的人事和財務管理,以預防或及早發現並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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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何蓓茵認為,管理必須層級式去做,換言之,所有負有管理責任的同事,由高層至最前線的管理、監督人員,都應協力根據部門的操作規程、常設指示、內部規則和程序做好自己範圍內的管理工作,上下一心,推動和實現整個部門發揮有效運作。
楊何蓓茵表明,在未來數月當局會推出措施,強化公務員的評核機制,以更清晰地分辨員工的工作表現水平。楊何蓓茵指出,竭力為民需要有實際行動配合,這是公務員的共同承擔和責任。要更好實踐以民為本、勇於擔當的理念,具體來說,公務員須要有同理心,亦要換位思考,將心比心,事不避難,積極進取,做好溝通,才可真正做到急民所急,更好回應社會期望。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楊何蓓茵 Ingrid Yeung FB
楊何蓓茵稱,期待各級公務員均能支持和配合「責任制」和建立更嚴謹的公務員評核機制的落實,繼續精益求精,全力支持行政長官施政,為對接國家「十五五」規劃做好香港首份五年規劃,積極服務市民,為國家、為香港的高質量發展作出貢獻。
政府計劃6月向立法會提交《公務員敍用委員會(調查)規例》以落實「部門首長責任制」,以「先訂立、後審議」程序進行審議,預計新例最遲10月中旬生效。
公務員事務局。資料圖片
公務員事務局將先於4月28日,向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提交討論文件,詳細介紹「部門首長責任制」的理念、調查機制運作模式,以及擬議《公務員敍用委員會(調查)規例》的主要內容。
行政長官李家超於25年6月已向傳媒透露,有意強化政府部門主管及高級公務員的行政領導作用,讓公務員執行政策的行政問責與政治任命官員制訂政策的政治問責更好銜接。2025年施政報告正式公佈建立「責任制」,旨在進一步強化治理體系,推動公務員團隊建立「以民為本、積極有為、勇於擔當和盡忠竭誠」的文化。
行政長官李家超。新華社資料圖片
據了解,「責任制」的核心是明確和制度化部門首長在積極領導、持續提升部門績效方面的角色和責任。部門首長須親自深入瞭解部門各項服務,特別是基本服務和關鍵職務的運作;並在不同層級建立合適的授權、監督和管理機制,對員工進行有效督導,以便及早發現和解決問題。
文件強調,部門首長應營造「以結果為目標」及「以民為本」的組織文化,確保部門擁有健全的管理體系,包括操作規程、內部準則和風險管理計劃,並定期審查以適應變化。公務員事務局已於25年10月向各部門首長提示相關要求。
立法會。立法會圖片
此外,高級公務員須輔助部門首長履行管理責任,由首長開始一層一層督導,建立有效匯報、監察和查核機制。公務員學院將於2026年年中推出「部門首長/副首長主動領導培訓計劃」,涵蓋公共領導、問責意識、業務掌握、監察系統及人才培養等內容,加強部門交流優良做法。
「責任制」下設兩級常設調查機制,以公平公正方式處理部門問題,查找不足、釐清責任,並持續提升管理水平。
第一級調查適用於問題性質較不嚴重、屬單一事件或牽涉執行層人員的情況,由部門首長負責調查及跟進。第二級調查則針對涉及嚴重問題、廣泛或重複性系統問題,或有跡象顯示可能涉及部門首長角色的情況,由行政長官、司長或局長啟動,交由公務員敍用委員會領導的調查小組進行。
為賦予敍用委員會新的調查職能,政府將根據《公務員敍用委員會條例》第14條制定《調查規例》。調查小組由敍用委員會主席及最少一名委員組成,可獲政府支援人員協助,亦可委任獨立專家提供意見及協助進行調查工作。
巴士的報記者攝
調查小組獲廣泛調查權力,包括要求受查人士提供資料或文件、到席回答問題、進入政府處所視察等。被調查的政府僱員(包括公務員及非公務員合約僱員)必須全力合作,不合作者可按紀律機制跟進。
調查屬政府內部程序,一般無需法律代表參與,以確保效率;但若報告可能對人士或機構作出批評,受影響方會獲機會作出申述。完成調查後,小組須提交報告予啟動調查的行政長官或司/局長,供考慮跟進行動。
政府總部。FB圖片
若發現員工行為不當,將按紀律機制處理;若屬工作表現欠佳或能力不足,則按工作表現管理制度跟進,包括培訓、調職或基於公眾利益安排退休。曾參與調查的敍用委員會成員,在後續紀律或聘任個案中將避席,以確保公正。
設立「責任制」完善了特區政府公務員須負上行政問責的要求。隨着「責任制」的訂定,各級公務員須以民為本、盡忠職守、與時並進、勇於承擔,為市民提供優質的公共服務,提高政府的施政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