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美容師涉勒索婚外情人夫50萬 官裁表證成立 4.28結案陳詞

法庭事

美容師涉勒索婚外情人夫50萬 官裁表證成立 4.28結案陳詞
法庭事

法庭事

美容師涉勒索婚外情人夫50萬 官裁表證成立 4.28結案陳詞

2026年04月15日 14:42 最後更新:14:42

46歲已婚男與31歲美容師發展婚外情後,遭女方勒索數萬元,美容師被控勒索及威脅發布私密影像等9罪。案件星期三(4月15日)於區域法院續審。控方完成舉證,區域法院暫委法官周燕珠裁定被告表證成立,辯方表示被告不自辯,亦不會傳召證人。案件押後至4月28日作結案陳詞。

被告王見菁,被控2項勒索、4項未經同意下發布私密影像及3項威脅發布私密影像罪。

女被告王見菁(左)在辯方大律師戴奧偉(右)陪同下步出區域法院。

女被告王見菁(左)在辯方大律師戴奧偉(右)陪同下步出區域法院。

男事主X早前供稱,他與被告王見菁於2020年在酒吧結識後發展婚外情關係,直至2023年結束。2023年6月,被告先向他索取要1萬元「找卡數」,遭拒後即向其妻Y發送其下體私密照片,並將索款增至5萬元,向親友及網上群組發放照片,威脅接觸其子女。男事主稱當時感困擾、恐懼和尷尬,事件亦影響他和太太的關係及他在工作圈子的名聲。

男事主X的妻子Y早前供稱,她於2023年6月13日在日本公幹期間,首次收到被告王見菁發來的WhatsApp訊息,對方透露與丈夫X有親密關係,並附上多張X的下體私密照片。被告更指丈夫患有性病且沒使用安全套,先後索取20萬元及高達50萬元的「補償費」,聲稱這是X「揾女人嘅賠償」,又以粗鄙言語說「叫雞要畀錢」。

Y形容事件令她精神健康出現問題、工作受影響,近乎崩潰,返港後即報警。被告在被捕前仍持續發送騷擾訊息。

案件押後至4月28日作結案陳詞。

案件押後至4月28日作結案陳詞。

控方今完成舉證,確認被告沒刑事定罪記錄。周官裁定被告表面證供成立,辯方表示被告不會作供,亦不會傳召證人。案件押後至4月28日結案陳詞。

控罪指,被告於2023年6月13日至7月12日為使自己或另一人獲益,或意圖使另一人遭受損失,而以恫嚇方式、不當地要求男事主X交出5萬元,及要求X的妻子Y交出50萬元;並於上述案發期間,分別4次發布一些X的私密影像,及3次威脅發布X的私密影像,意圖致使X及Y受到侮辱、驚嚇或困擾,而X沒有同意發布該些影像。

案件編號:DCCC317/2025

警方在元朗區拘捕年齡介乎12至17歲4男2女,涉嫌與南生圍一宗襲擊、恐嚇及勒索案有關,被捕人分別涉嫌「襲擊致造成身體實際傷害」、「自稱三合會成員」、「刑事恐嚇」及「勒索」,全部已獲準保釋候查。

元朗警署 警察 。巴士的報記者攝

元朗警署 警察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指,4月6日接獲報案,指一名13歲男童,於4月5日和數名人士在元朗南生圍曾經發生爭執,其後被襲擊、恐嚇及勒索,其間有人自稱三合會成員。該名男童身體多處受傷,自行前往醫院求醫,經接受治療後已於同日出院。

有人在社交媒體展示傷勢。Threads圖片

有人在社交媒體展示傷勢。Threads圖片

元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五隊人員經進一步調查後,4月7日在元朗區拘捕四名男童及兩名女童,年齡介乎12至17歲,分別涉嫌「襲擊致造成身體實際傷害」、「自稱三合會成員」、「刑事恐嚇」及「勒索」。所有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五月上旬向警方報到。

有人在社交媒體展示傷勢。Threads圖片

有人在社交媒體展示傷勢。Threads圖片

據傳媒報道,事發時事主與數名同學及校外朋友,前往南生圍踩單車,期間同行男同學指控他與其女朋友有染,繼而動武,期間有人更拾起鐵棒施襲,其他人亦加入毆鬥,有人用拖鞋摩擦事主嘴巴或吐口水,亦有人自稱是黑社會成員,威脅他若向外透露事件會將其綁架。而最先動手的男同學向事主勒索2萬元作「賠償」,另外三人則勒索5000元「醫藥費」。

有人在社交媒體展示傷勢。Threads圖片

有人在社交媒體展示傷勢。Threads圖片

教育局回覆傳媒查詢時稱,對校園欺凌一直採取「零容忍」政策,絕對不接受任何形式或任何原因的欺凌行為。局方強調,已即時聯絡學校瞭解事件,學校正跟進有關個案,並為受影響學生提供支援。教育局已提醒學校加強訓輔工作,並會與學校保持聯絡,提供適切的支援和意見。

教育局標誌特寫,顯示「教育局 Education Bureau」字樣,背景為木紋牆面。

教育局標誌特寫,顯示「教育局 Education Bureau」字樣,背景為木紋牆面。

教育局重申,已為學校提供清晰指引,詳細列明處理欺凌事件的原則、程序及跟進工作。若發生欺凌事件,學校須以學生安全為首要考慮,即時介入制止。就較嚴重的個案,學校須盡快通知教育局;若懷疑涉及違法行為,學校應主動聯絡警方。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