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克蘭基輔(美聯社)— 烏克蘭基輔一個住宅區周四遭俄軍襲擊後,當地居民視察損毀情況並尋求庇護。
2026年4月16日周四,烏克蘭基輔遭俄羅斯襲擊後,汽車焚燒。(美聯社圖片/Evgeniy Maloletka) AP圖片
2026年4月16日周四,烏克蘭基輔一個住宅區遭俄羅斯襲擊後,一名男童抱著貓,在一間受損房屋內尋求庇護。(美聯社圖片/Evgeniy Maloletka) AP圖片
2026年4月16日周四,烏克蘭基輔一個住宅區遭俄羅斯襲擊後,一名女子在其受損房屋前透過電話交談。(美聯社圖片/Evgeniy Maloletka) AP圖片
2026年4月16日周四,烏克蘭基輔一個住宅區遭俄羅斯襲擊後,一名女子牽著狗走過一間受損房屋的瓦礫中。(美聯社圖片/Evgeniy Maloletka) AP圖片
(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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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6日周四,烏克蘭基輔遭俄羅斯襲擊後,汽車焚燒。(美聯社圖片/Evgeniy Maloletka) AP圖片
2026年4月16日周四,烏克蘭基輔一個住宅區遭俄羅斯襲擊後,一名男童抱著貓,在一間受損房屋內尋求庇護。(美聯社圖片/Evgeniy Maloletka) AP圖片
2026年4月16日周四,烏克蘭基輔一個住宅區遭俄羅斯襲擊後,一名女子在其受損房屋前透過電話交談。(美聯社圖片/Evgeniy Maloletka) AP圖片
2026年4月16日周四,烏克蘭基輔一個住宅區遭俄羅斯襲擊後,一名女子牽著狗走過一間受損房屋的瓦礫中。(美聯社圖片/Evgeniy Maloletka) AP圖片
烏克蘭基輔一個住宅區遭俄軍襲擊後,一間房屋損毀,攝於2026年4月16日周四。(美聯社圖片/Evgeniy Maloletka) AP圖片
一名男子清理烏克蘭基輔一個住宅區遭俄軍襲擊後損毀酒店的瓦礫,攝於2026年4月16日周四。(美聯社圖片/Evgeniy Maloletka) AP圖片
一名男子在烏克蘭基輔一個住宅區遭俄軍襲擊後損毀的房屋內抱著他的兔子,攝於2026年4月16日周四。(美聯社圖片/Evgeniy Maloletka) AP圖片
救援人員清理烏克蘭基輔一個住宅區遭俄軍襲擊後損毀房屋的瓦礫,攝於2026年4月16日周四。(美聯社圖片/Evgeniy Maloletka) AP圖片
烏克蘭基輔一個住宅區遭俄軍襲擊後,一間房屋損毀,攝於2026年4月16日周四。(美聯社圖片/Evgeniy Maloletka) AP圖片
一名男子清理烏克蘭基輔一個住宅區遭俄軍襲擊後損毀酒店的瓦礫,攝於2026年4月16日周四。(美聯社圖片/Evgeniy Maloletka) AP圖片
一名男子在烏克蘭基輔一個住宅區遭俄軍襲擊後損毀的房屋內抱著他的兔子,攝於2026年4月16日周四。(美聯社圖片/Evgeniy Maloletka) AP圖片
救援人員清理烏克蘭基輔一個住宅區遭俄軍襲擊後損毀房屋的瓦礫,攝於2026年4月16日周四。(美聯社圖片/Evgeniy Maloletka) AP圖片
34歲男子何銘豐涉2023年聖誕前夕在灣仔酒吧外毆打一名38歲男子,致對方嚴重身體受傷,裁判官屈麗雯星期二(5月12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判決時指,接納案件為非預謀、是一時衝動所致,判處被告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34歲被告何銘峰(無業),被控一項非法及惡意傷人罪。
控罪指,被告於2023年12月10日,在香港灣仔裕華街與馬師道交界,非法及惡意傷害男子黃灝霖,令對方遭受嚴重身體傷害。
辯方求情指,本案乃被告因意圖保護女友而在酒吧內引發的短暫徒手鬥毆。被告並無使用任何武器,衝突因情緒激動及酒精影響下自發產生,屬一時衝動。被告無刑事案底,家庭背景良好。被告已因本案還柙14天,期間深受震懾,已受懲罰,其再犯風險極低,建議法庭考慮判處社區服務令,作為最適合的非監禁刑罰。
大律師高大偉,代表被告。巴士的報記者攝
屈官判刑時指,法庭接納本案屬突發、一時衝動、非預謀的偶發性犯案,源於朋友之間的糾紛衝突。惟案件性質仍然嚴重,襲擊導致事主遭受嚴重身體傷害,法庭量刑不能忽視。鑑於被告背景穩定,家庭給予支持,過往無刑事紀錄,感化官報告亦建議判處時數較高的社會服務令,法庭接納報告建議,終判處被告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情透露, 2023年12月10日凌晨1時30分,在灣仔裕華街與馬師道交界附近酒吧門外, 38歲男事主黃灝霖,從事公關行業,案發前一晚參與酒吧聖誕派對,期間經朋友介紹認識被告何銘豐、其女友Ceci及友人Kelvin,在場人士均有飲酒,何銘豐更於當晚9時醉倒。
直至凌晨1時15分,何銘豐醒來後,突然向受害人聲稱女友不可被他人親近,更出言威脅,隨即抓住事主衣領要求其離開。事主為避開衝突,自行離開酒吧在外等候的士,但何銘豐尾隨上前再起爭執,事主後退時不慎跌倒,何銘豐隨即撲上,以拳頭多次毆打其左臉及眼部,期間Kelvin上前勸阻才制止暴力行為。
裁判官屈麗雯星期二(5月12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判決時指,接納案件為非預謀、是一時衝動所致,判處被告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事主緊急求醫及報警。醫療報告顯示,受害人出現雙眼結膜下出血、視野有複視症狀,左眼眶下壁、內側、外側多處骨折,左眼持續腫脹瘀傷,存在永久性視力受損風險。
何銘豐其後於2024年2月15日自行到灣仔警署投案,警誡錄口供期間承認實施毆打行為。
案件編號:ESCC 38/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