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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歲男旅客藏49200支未完稅香煙入境罪成判囚4個月 海關歡迎判刑

法庭事

26歲男旅客藏49200支未完稅香煙入境罪成判囚4個月 海關歡迎判刑
法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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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歲男旅客藏49200支未完稅香煙入境罪成判囚4個月 海關歡迎判刑

2026年04月22日 17:40 最後更新:17:56

​一名入境旅客因管有未完稅香煙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今日(4月2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四個月。

BP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BP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海關人員昨日(4月21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一名26歲抵港男旅客,並在他的個人行李內檢獲49200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221400元,應課稅值約162600元。該名旅客隨即被捕。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刑罰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一名入境旅客管有未完稅香煙罪成判囚 政府新聞處圖片

一名入境旅客管有未完稅香煙罪成判囚 政府新聞處圖片

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應課稅品條例》,香煙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

一名入境旅客因管有未完稅香煙和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今日(四月二十八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四星期和罰款1000元。

香港海關。資料圖片

香港海關。資料圖片

海關人員於4月26日在落馬洲支線管制站截查一名70歲抵港男旅客,在其個人行李內檢獲4585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18700元,應課稅值約15100元。該名旅客隨即被捕。

粉嶺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粉嶺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反映即使旅客屬初犯,亦可能被判處監禁,而刑罰具阻嚇作用,並反映罪行的嚴重性,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一名入境旅客管有未完稅香煙罪成判囚 政府新聞處圖片

一名入境旅客管有未完稅香煙罪成判囚 政府新聞處圖片

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條例》,香煙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百萬元及監禁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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