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4月30日起,《2025年控煙法例(修訂)條例》正式生效,全面禁止在公眾地方管有電子煙、加熱煙等「另類吸煙產品」。衞生署控煙酒辦公室(控煙酒辦)主任林民聰醫生表示,法例實施初期會加強巡查和宣傳,並已於執法首日上午發出至少兩張定額罰款通知書。
林民聰醫生表示,法例實施初期會加強巡查和宣傳,並已於執法首日上午發出至少兩張定額罰款通知書。資料圖片
新例旨在守護下一代健康
林民聰醫生指出,無論是電子煙抑或加熱煙,都會產生致癌物質,危害自己與他人健康。他批評煙草商故意針對年青人宣傳,將產品描述成低害,但世界衞生組織已明確指出,另類煙依舊危害健康,且無法幫助吸煙人士戒煙。為避免年青人成為新一代吸煙者,政府已於四年前全面禁止入口、製造、宣傳、售賣和為商業目的而管有另類煙,他相信禁令生效前購入作自用的產品已大致消耗。新禁令是進一步完善法例,防止另類煙在本地流通。
強調不影響旅客來港意欲
對於新措施會否影響旅遊業,林民聰以泰國與新加坡為例,兩地分別於2014和2018年禁止另類吸煙產品,數據顯示旅客到訪意欲並未因此減低。他認為香港有獨特吸引力,相信新措施不會影響旅客。
控煙酒辦公室。衞生署圖片
執法首日已發告票
在新措施實施首日上午,控煙酒辦人員已在金鐘一帶展開高調執法。林民聰透露,已有兩名管有加熱煙的人士被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執法人員在過程中會檢取和沒收相關的另類煙產品。他特別提醒市民,法例允許執法人員進入的公眾場所包括大廈樓梯和大堂等,呼籲切勿以身試法。
新例罰則一覽
根據新法例,任何人士在公眾地方管有指明另類煙,包括電子煙煙彈、煙油、加熱煙煙支和草本煙,若管有數量不多於5個煙彈、或5毫升煙用物質、或100支加熱煙與草本煙,將被判處定額罰款3,000元。若超出上述數量,或涉及商業用途,則會以檢控形式處理,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及入獄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