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自4月30日起正式實施禁止在公眾地方管有電子煙等另類吸煙產品的規定。控煙酒辦公室主任林民聰在出席電台節目表示,新規定生效至今約一個月,控煙酒辦已進行超過4千次巡查,期間共發出51張定額罰款通知書,形容整體執法過程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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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煙與健康委員會主席湯修齊在同一節目中指出,禁止在公眾地方管有電子煙屬於第一階段措施,下一步將推行第二階段,禁止在私人地方管有及使用電子煙,同時亦會禁制電子煙煙機。委員會呼籲政府盡快推出相關實施時間表。湯修齊特別提到,電子煙煙機除了用於吸食電子煙外,亦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作為吸引年輕人吸食「依托咪酯」及大麻等毒品的工具,情況值得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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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署數字顯示,本港去年的吸煙率為8.5%。林民聰回顧指出,1982年本港的吸煙率曾高達23.3%,在各界共同努力下,吸煙率逐步下降至現有水平。當局一直採用多管齊下及循序漸進的方式,參考外國有效的控煙經驗及科學實證,持續推出新的控煙措施。
湯修齊認為,吸煙率在過去六年平穩下降,反映本港的控煙措施非常有效。他相信2023至2024年連續兩年增加煙稅,對降低吸煙率產生了正面積極的作用。委員會亦非常歡迎立法會去年通過俗稱「控煙十招」的新控煙法例,部分措施已經實施,例如今年1月1日起擴大禁煙區。他呼籲立法會盡快通過其他相關附屬法例,逐步邁向無煙香港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