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媒「Channel C」去年停止營運,負責營運媒體的「藝園媒體製作有限公司」代表陳智行,涉拖欠3名僱員數月薪金,涉款約16.1萬港元,遭勞工處票控沒在到期日內支付工資等5罪。案件星期四(4月3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陳智行庭上不認罪,案件押後至5月28日作審前覆核。
被告陳智行。巴士的報記者攝
控方表示,將有3名僱員證人,申請排期審訊;陳智行則表示,將有2名辯方證人,惟未安排妥當,現階段亦未聘請律師。對於控方的證人,陳不爭議僱員身份,但會爭議口供是否屬實。
裁判官劉綺雲要求控方草擬承認事實給被告,另將案件押後至5月28日作審前覆核,以便被告安排證人事宜。
被告陳智行,被勞工處票控4項沒有在到期日內支付工資、沒有在僱傭合約終止時在到期日內支付工資共5罪。
控罪指,有人提出告發,指被告於2025年4月22日於葵涌,是一法團藝園媒體製作有限公司的經理、秘書或其他類似的人員,該法團故意及無合理辯解,而沒有在切實可行範圍內盡快在其僱員劉潤洲及何世聰的工資期最後一天完結後7天內,支付劉在2025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共11萬港元的工資、何在同年3月1日至31日共1.3萬港元的工資,而該法團所犯的罪行,是在被告的同意或縱容下犯有的,或歸因於被告本身的疏忽。
案件星期四(4月3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陳智行庭上不認罪,案件押後至5月28日作審前覆核。
另沒有在僱傭合約終止時在到期日內支付工資指,有人提出告發,指被告於2025年4月22日於葵涌,是一法團藝園媒體製作有限公司的經理、秘書或其他類似的人員,該法團故意及無合理辯解,而沒有在切實可行範圍內盡快在其僱員麥浩霆的僱傭合的終止後7天內,支付麥在2025年1月1日至1月31日期間的工資,款額為3.8萬港元,而該法團所犯的罪行,是在被告的同意或縱容下犯有的,或歸因於被告本身的疏忽。
案件編號:WKS18564-18568/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