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班麵包西餅」於2025年6月全線結業。「大班麵包西餅有限公司」、「大班餐廳有限公司」、母公司「鴻和有限公司」及其董事廖志強,被指拖欠薪金,被票控103罪,當中涉款逾130萬元。案件星期一(3月2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4名被告由同一法律代表應訊。
控方表示,「大班麵包西餅有限公司」已展開清盤程序,故申請押後案件,以確認有關事項和案件的處理方式。另「大班餐廳有限公司」、母公司「鴻和有限公司」已與1月19日在高等法院被頒令强制清盤,控方將向高院申請許可,以繼續檢控程序,故申請押後。
案件星期一(3月2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暫委裁判官吳思思應控方申請將案押後至4月27日再訊。
代表三間公司及其董事廖志強的法律代表沒有反對。暫委裁判官吳思思應控方申請將案押後至4月27日再訊。
「大班麵包西餅有限公司」,被票控 38 張「沒有在到期日內付給工資」傳票。控罪指,被告身為僱主,在2025年7月31日故意及無合理辯解,而沒有在切實可行範圍內盡快,但在任何情況下不得遲於工資期最後一天,(即2025年5月31日)完結後 7 天,支付僱員於2025年1月1日至5月31日的工資,涉款633,222.3元。
另票控37張「沒有在僱傭合約終止時在到期日屆滿前付給工資」傳票。傳票控罪指,被告身為僱傭合約於2025年6月24日被終止的僱員的僱主,在2025 年7月13日故意及無合理辯解而沒有在切實可行範圍內盡快,但在任何情況下不得遲於僱傭合約終止後 7天,支付到期付給僱員的款項,即2025年6月1日至24日期間的工資,涉款445,025.21 元。
「大班餐廳有限公司」被票控2張「沒有在到期日內付給工資」傳票,2張「沒有在僱傭合約終止時在到期日屆滿前付給工資」,內容同上,涉款69,032.5 元。
母公司「鴻和有限公司」則被票控 6張「沒有在到期日內付給工資」傳票,6 張「沒有在僱傭合約終止時在到期日屆滿前付給工資」傳票,內容同上,涉款 166,693.05元。
「大班麵包西餅」於2025年6月全線結業。資料圖片
「鴻和」董事廖志強,則被票控12張「沒有在到期日內付給工資」傳票、12 張「沒有在僱傭合約終止時在到期日屆滿前付給工資」傳票。
傳票控罪指,廖在2025年7月14日,是一法團鴻和有限公司的董事,該法團故意及無合理辯解,而沒有在切實可行範圍內盡快在其僱員的工資期最後一天完結,即2025年5月31日及6月24日後7日,支付僱員在2025年5月1日至31日、2025年6月1日至24日期間的工資,涉款共166,393.05 元,違反香港法例第57章《僱傭條例》第23及第63C條的規定,而該法團所犯的罪行,是在廖的同意或縱容下犯有的,或歸因於廖本身的疏忽。
案件編號:KCS26903-27005/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