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力生活科技有限公司遭債權人入稟清盤,案件星期五(2月13日))於高院宣判。高院特委法官王鳴峰宣佈駁回呈請,並命令呈請人向公司支付訟費,判詞指,呈請人主張的人民幣940萬元債務並非固定現金債務,而相關公告顯示,雙方重新商討金額,意味原協議已失效。
維力生活科技有限公司遭債權人入稟清盤,案件星期五(2月13日))於高院宣判。高院特委法官王鳴峰宣佈駁回呈請,並命令呈請人向公司支付訟費。
判決書指,呈請人主張的人民幣940萬元債務並非固定現金債務,因為相關《費用結算協議》規定付款方式為發行新股並須獲聯交所批准,而該批准從未取得。
同時,公司於2023年11月17日公開公告顯示,雙方其後正重新商討酬金金額及支付方式,且至今未達成任何新協議,意味原協議已失效或不再可依賴。
法庭認為,公司已提出真誠且具實質理據的抗辯,不適合以清盤程序處理,終駁回呈請,並命令呈請人承擔公司訟費。
答辯方為維力生活科技(股份代號:01703.HK),呈請人為杰晟思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翻查資料,該清盤呈請早於2025年3月提出,主要涉及公司未能償還約940萬元人民幣的債務。公司自2023年11月28日上午9時起已因相關事宜於香港聯合交易所停牌,股份暫停買賣。
案件編號:HCCW 63/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