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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有限公司遭2前員工申請清盤 高院批准撤銷呈請

法庭事

蘋果日報有限公司遭2前員工申請清盤 高院批准撤銷呈請
法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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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有限公司遭2前員工申請清盤 高院批准撤銷呈請

2026年03月16日 12:04 最後更新:12:04

壹傳媒有限公司早於2021年12月被正式頒令清盤,兩名前員工兼債權人2024年4月入稟高等法院呈請「蘋果日報有限公司」清盤,案件於2025年提訊時獲准押後案件至黎智英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審結後35日再開庭處理。案件星期一(3月16日)於高等法院再訊,法官陳靜芬因應呈請人及公司方要求,正式撤銷是次清盤呈請。

高等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高等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兩名呈請人分別是陳漢榮及楊于澄,他們以債權人身份要求頒令蘋果日報有限公司清盤;答辯人是「蘋果日報有限公司」。據入稟文件顯示,被呈請清盤的公司位於德輔道西香港商業中心一單位。而資料顯示,陳漢榮曾向勞資審裁處申索工資等。

「蘋果日報有限公司」是黎智英涉勾結外國勢力案的3名公司被告中的其中一間公司,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和一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成,遭判處罰款300萬4500元。

兩名呈請人分別是陳漢榮及楊于澄,他們以債權人身份要求頒令蘋果日報有限公司清盤;答辯人是「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兩名呈請人分別是陳漢榮及楊于澄,他們以債權人身份要求頒令蘋果日報有限公司清盤;答辯人是「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案件編號:HCCW 216/2024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前行政總監黃偉強被控欺詐科技園案,上訴法庭宣判被告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和判刑。律政司綜合考慮所有相關因素後,不會就案件採取進一步法律行動。

律政司。資料圖片

律政司。資料圖片

政府發言人指,黎智英在過去20多年,一直濫用寶貴的公共資源,上訴庭亦在判決中明確指出,黎智英的私人公司「力高」,佔用將軍澳工業邨的有關處所,而「蘋果印刷」則違反租賃文件條款,惟「蘋果印刷」在科技園公司不知情下,一直容許力高佔用及使用有關處所,為黎智英及他的家族處理私人事務。

發言人稱,雖然上訴庭認為在案件的事實背景下,有關違約行為未達到定罪門檻,但仍然無改黎智英長期公器私用的客觀事實,認為他應該備受譴責。

黎智英。(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黎智英。(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至於黎智英及《蘋果》6名高層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成的國安案件。發言人表示,法庭公開的裁決理由及判刑理由,已鉅細無遺地說明法庭對相關法律原則和證據的分析,以及就黎智英和3間被告公司定罪和判刑的考量,有理有節;而由於部分被告已就刑罰提出上訴許可申請,律政司不會就案件作進一步評論。

已停業的《蘋果日報》位於將軍澳工業邨的大樓。(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已停業的《蘋果日報》位於將軍澳工業邨的大樓。(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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