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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伯何太互毆案 何伯留院缺席聆訊 官押後至5.20再訊 警告以藉口再缺席或撤保釋  

法庭事

何伯何太互毆案 何伯留院缺席聆訊 官押後至5.20再訊 警告以藉口再缺席或撤保釋  
法庭事

法庭事

何伯何太互毆案 何伯留院缺席聆訊 官押後至5.20再訊 警告以藉口再缺席或撤保釋  

2026年05月06日 15:31 最後更新:15:36

「何伯」何煊及「何太」葉秀定2025年涉於屯門菁田邨互毆,雙雙被控有意圖而傷人罪。案件星期三(5月6日)在區域法院再訊,由於何伯早前表示擬認罪,案件原訂今答辯和判刑,惟何伯因入院留醫,今未能出庭,法官陳廣池著控方向何伯發嚴重警告,若被告再以任何藉口缺席,法庭將考慮撤銷其保釋,將案押後至5月20日再訊,期間何伯獲准保釋候訊。

何伯早前聆訊時表示擬認罪。資料圖片

何伯早前聆訊時表示擬認罪。資料圖片

77歲男被告何煊報稱退休人士,及44歲女被告葉秀定報稱家庭主婦,各被控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控罪指,於2025年5月30日,在香港新界屯門欣寶路10號菁田邨菁信樓25樓大堂,意圖使對方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對方。

何伯今缺席聆訊,也沒派任何法律代表到庭。開庭後,陳官指,昨下午才收到善導會社工葉志威的傳真,指何伯5月2日因身體不適入院,至今仍須留院檢查和觀察,直到另行通知,並附上相關醫生文件。

何太早前表示擬否認控罪,案件將於2027年2月11日審訊,預留7日審期。資料圖片

何太早前表示擬否認控罪,案件將於2027年2月11日審訊,預留7日審期。資料圖片

陳官指,首被告沒律師代表,選擇自行處理,故第三方不能代被告提交文件,法庭不批准亦不鼓勵此做法,否則法庭程序將會混亂,被告只能親自或親筆處理法庭事宜。陳官指示控方須向首被告發出「嚴重警告」,5月20日必須出庭,提醒其在自辯身份下,只能本人處理相關文件;若5月20日再以任何藉口缺席,法庭將慎重考慮撤銷保釋,屆時或發拘捕令,由懲教署監管其留醫。

陳官押後案件至5月20日再作答辯,表示法庭本可即時撤銷保釋,但考慮何伯無律師代表,給予相當寬限,相信其確有入院而作出押後的決定,惟絕不容許以健康理由操控或拖延法庭排期。

陳官另關注,控方會否在何伯認罪後,在何太的審訊中傳召何伯作控方證人,以及控罪是否有商討餘地,若非有意圖而傷人罪,案件可在裁判法院處理,便可節省時間。惟陳官表明,無意在檢控方面僭越控方,只提出關注點,一切留待控方處理。

何太早前表示擬否認控罪,案件將於2027年2月11日審訊,預留7日審期。

案件編號:DCCC1513/2025

因爭產及「黃昏戀」成為城中熱話的「何伯」夫婦,2025年在屯門菁田邨菁信樓一單位外互相襲擊,期間男方涉以一把多用途刀襲擊女方,女方則疑反擊咬傷男方,兩人染血受傷送院治理,兩人同被控蓄意傷人罪,星期二(3月17日)同於區域法院應訊。何伯今表示擬認罪,法官陳廣池將案押後至5月6日答辯及判刑;至於「何太」葉秀定則擬不認罪,排期明年2月11日開審。

何伯擬認罪,排期5月6日答辯。

何伯擬認罪,排期5月6日答辯。

法官陳廣池關注二人今天仍沒有律師代表,何伯確認將自行處理,並擬認罪。陳官提醒「認罪好大機會要坐監」,建議何伯「搵個律師代表」,並將案件排期至5月6日答辯及判刑。同時提醒何伯,在下次答辯前有權更改意願,惟要先通知法庭,期間何伯獲准保釋候訊。

至於「何太」葉秀定,則表示擬否認控罪,陳官將案件排期2027年2月11日審訊,預留7日審期。「何太」又向法庭申請開審後由其好友代她盤問證人,陳官聞言表示「咁又唔得喎」,因朋友並非律師,並無發言權;若需盤問,需由「何太」本人盤問,不能由朋友代勞,否則會「天下大亂」。另「何太」又向法庭「申請返內地居住」,陳官聽畢陳詞後拒絕其申請。

何太擬不認罪排期明年2月11日開審

何太擬不認罪排期明年2月11日開審

何生及「何太」開庭前一同坐在被告欄內,中間相隔一段距離,兩人並沒有交談,而旁聽席則坐滿公眾人士。

大批公眾人士在散庭後等待何伯何太,並圍住二人拍攝。

大批公眾人士在散庭後等待何伯何太,並圍住二人拍攝。

77歲男被告何煊,報稱退休人士;44歲女被告葉秀定,報稱家庭主婦,各被控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控罪指,他們於2025年5月30日,在香港新界屯門欣寶路10號菁田邨菁信樓25樓大堂,意圖使對方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對方。

案件編號:DCCC 1513 /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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